美华
简介:
美华( ,Meihua),
女 ,
年龄未知 ,
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22日7点钟左右,浙江省缙云县壶镇派出所警察伙同壶镇镇干部绑架法轮功学员周晓贞、沈美珍、李怀仁、秋叶、美华等人,所谓理由是控告江泽民。现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缙云县拘留所迫害。 2017年4月11日早晨5点左右,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干部伙同派出所干警绑架壶镇镇法轮功学员美华、周立敏、芝妃、陈贞洪、李春兰、子翠,非法关押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小筠洗脑班迫害,洗脑班不法人员制造控告江泽民是犯法的假相恐吓法轮功学员。对坚定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学员,非法刑拘、批捕,企图按照2016年的迫害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国芬被迫流离失所。邪恶非法组织洗脑班负责人系缙云县公安局副局长:郑伟武(缙云县610主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非法批捕;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小筠洗脑班
依法控告江泽民 浙江缙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浙江省缙云县周晓贞、李怀仁等五人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电话号码: 缙云县“610”办:0578-3312251、0578-3312059、0578-3122334 地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黄龙路38号,邮编:3214000 缙云县“610”主任、缙云县公安局副局长:郑伟武 缙云县小筠大源洗脑班校长:潘金喜 (610办主任,洗脑班校长) 缙云县六一零人员:朱军良 晓丽 莉莉 缙云县司法局局长:李汝东 维稳办(六一零) 0578-3312059 法制办主任办公室:0578-3312320 浙江省缙云县法制学习中心电话:0578-3300030 浙江省丽水市610办:罗根海 叶沛华 浙江省缙云县公安局:地区号码0578 公安局门卫:0578-3233100 公安局局长办公室:0578-3233191 公安局办公室:3233192 3233193 3233195 3233196 3233197 公安局政治处:0578-3233161 3233162 3233163 3233164 3233165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办公室:0578-3233189(大队长刘晓才) 国保副大队长办公室:0578-3233188(副大队长潘伟庆) 国保副大队长 陶晓斌 指导员办公室:0578-3233187(指导员朱祝玫) 国保大队长办公室:0578-3233186(国保警察陈建文、程辉等) 壶镇镇派出所: 所长0578-3153377 指导员0578-3153249 副所长0578-3153138、3152945、3152385 副所长13757090257 警察0578-3153923、3153193、3153932、3153376、3153053、
缙云县壶镇镇: 书记办0578-3154273 书记办0578-3162359 3163569 3016813 镇长办0578-3154238 人大办0578-3153637 副书记办0578-3155196
责任单位及恶人:
缙云县公安局
缙云县“六一零”
缙云县司法局
缙云县国保大队
缙云县法制学习中心(小筠大源洗脑班)
:
郑伟武
缙云县拘留所
丽水“六一零”
缙云县壶镇
丽水市缙云县壶镇派出所
缙云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23日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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