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芳
简介:
张兰芳(Zhang,Lanfang),
女 ,
57岁 ,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五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张兰芳和未修炼的丈夫贾恩学,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村里组织人挨家挨户收书,修炼法轮功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得去镇上参加“学习班”(即洗脑班),被勒索三百到一千元不等。张兰芳和丈夫先后几次总共被罚三千三百六十多元,(办“学习班”勒索五百元一次,三百元三次,说给当官的请客要五百,还有派出所的罚款二百元,派出所索要请客吃饭的二百六十元还是三百元记不清了,还有去济南劳教所的一千元路费)没给什么凭证。 二零零一年年底,岸堤镇派出所所长王文章带人闯进家里翻箱倒柜,抄走大法书、炼功磁带,孩子练毛笔字的毛笔也拿走。公婆家的柴火、装粮食的陶缸都被搜了。 抄完家后过了几天,村书记张邦军叫张兰芳去派出所报到,保证没有什么事,要是有事,他父母就如何如何。张兰芳去了,结果被扣下送到沂南县看守所。后来被判劳教三年,送到济南浆水泉女子劳教。县公安局还到家里强行索要一千元,说是去济南劳教所的路费。 张兰芳在劳教所被迫做奴工,不管黑夜白天都有做不完的活儿。回家后,派出所警察时常到家里骚扰,还搜查过两次。有一天轮到张兰芳回家照顾瘫痪的父亲,她在半途中被绑架到派出所,丈夫被叫去逼迫交了二百元罚款,另外要了二百六十元说是招待费,然后才让张兰芳回家。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勒索钱财;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诱骗/利诱;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沂南县看守所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沂南县岸堤镇政府
:
王文章
沂南县公安局
沂南县岸堤镇五村
:
张邦军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7日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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