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平
简介:
赵晓平(Zhao,Xiaoping),
女 ,
60岁 ,
北京市大兴区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晓平女士,二零零五年二月被绑架、非法判刑八年,在北京天堂河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赵晓平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还法轮功清白。 下面是赵晓平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与理由: 一九九八年,一位法轮功学员送给我《转法轮》一书。书中博大精深的法理深深打动了我,我感到「真善忍」的普世价值,是送给人类社会的伟大礼物,是教人道德回升的无价之宝。祥和的功法带给人健康的身心,使我的人生观和态度都变得很豁达。同时,过去严重的风湿病、胃痛、颈椎病不知不觉就完全好了。我妈曾问:「你很严重的风湿怎么好的?」我说:「炼法轮功就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了疯狂的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所有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迫害。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李新平结婚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张永旗建议找同修在我家聚一下,以示祝贺,同时交流学法体会。两小时后,有人陆续离开。突然自称北京房山区国保和窦店派出所的警察破门而入,当时张永旗问,你们有搜查证吗?国保人员不容人说话,立刻用胶条手铐将张永旗铐住。然后问:谁是房主?我说:我是。他们立刻又将我铐住。然后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法轮功真相数据、计算机、打印机、录音机等和同修的包,内有很多现金。 当天绑架十五人,其中有杜巧梅、李新平、郎天咏、吕静、潘登、孙廷富、孟宪兰、常普鄂、刘怀茹、刘景兰、王世惠、刘晓峰等。我们被绑架到派出所,又被押到北京房山区看守所,我与张永旗被非法拘禁在房山看守所一年零两个月,期间又被转押到北京第一看守所(七处)两个多月所谓「立案」。 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有个姓窦的预审说:「我审法轮功六年了,见你们多了,天安门自焚里的刘葆荣就是我审的,满屋汽油味。」我说:「那些自焚的不是修炼法轮功的,听说刘葆荣是公安内线,你不要在干这个了,对你不好。」他说:「我就是混碗饭吃,你做个假转化吧,你那几本书不算啥,我们抓的法轮功成卡车拉数据,你判不了几年。」我说:「你凭甚么判我?我往哪儿转?」他拿不出依据,没话说了。 房山区国保科人员姓李的(是个头),姓尤的等人,我跟他们讲:「法轮功讲真相是合法的,公民有言论自由,我们违反了哪一条?」他说:「刑法第三百条。」我不签字,他说:「我把你手指剁下来两根看你签不签。」姓尤的还说:「你知道法轮功某某某被打死了,就在这打死的。」「你知道王志文吧?就是我们抄的。」我告诉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你们不好,你们抓好人拿奖金,那钱好花吗?我就只写法轮大法好。」他们无言以对。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非法对我和张永旗开庭,北京房山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隗永贵出庭。没有一个人旁听,当我们质问怎么没人旁听?公诉人员说:「这不有个人民陪审员高润田吗?」其实是由他们指派的。法庭上,审判长蒲延红对张永旗说:「你文笔不错,」张永旗说:「那还没唤起你的良知?」蒲延红说:「法律就是法律。」 我在庭上讲真相,在场警察面面相觑,蒲延红让警察把我带出法庭,休庭。再没开庭,判决书通过看守所警察送到我们手里。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张永旗和我都被非法判刑八年(2005刑房初字第619号),审判长蒲延红、审判员李建云、陪审员高润田、书记员陈悦。 我和张永旗提起上诉到北京人民法院,北京法院维持原判。我被转到北京天堂河监狱,每天被监管,睡地板,不准说话,有个女警察对我说:到这里来的法轮功都没有好下场。我给她背《洪吟》,她说:「我知道了。」 二零零六年三月,我被转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强迫转化,坐小凳。每天强迫我们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好多法轮功学员被罚站到后半夜,几个月,脚都肿得穿不上鞋。强迫在所谓悔过书上签字,我说:「骂我师父,骂大法不行!」在非法关押期间,监狱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揭批」,写「思想汇报」,这种斗争式的丧失人性的做法,逼人说谎话、说假话,不可理喻至极! 长年被强迫做役工,每天从早六点到夜里十一~十二点,用有害胶做月饼盒,缝帽子、挑冰勺、棉签、牙签,车间胶味令人窒息,包装上居然还写高级消毒棉签。我的身心被迫害到无法承受,穿纸袋绳、挑冰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法轮功学员张雅琴被迫害得心脏病复发,腿肿得穿不上裤子,保外回家就去世了。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高秀荣在天堂河监狱被恶人同时用几个电棍电嘴,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继续迫害,累得休克过去,没休几天又被逼迫干活。此同修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又被绑架,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昌平看守所。 在我被非法判刑期间,我与我的家人遭到身心与精神的摧残,都无法偿还,我母亲急火中风瘫痪在床(现已去世),父亲做了脑淤血手术都无人照看,房子有贷款,无力偿还,卖掉房子还贷款(当时四十万卖的,现在价值二百多万),我不能正常办退休金。父亲听信了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诬陷谎言,至今理智不清,害怕,不准我在家修炼,两次找大兴派出所抓我,至今我无家可归。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审判;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剥夺睡眠;
不给穿衣服;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践踏信仰;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体罚;
罚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坐小板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房山看守所
哈尔滨市大兴派出所
黑龙江女子监狱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房山区国保处
北京女子监狱(原名天堂河监狱)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窦店派出所
房山区法院
:
蒲延红,
陈悦,
高润田,
李建云
房山区检察院
:
隗永贵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3日 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