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光
酷刑演示:背吊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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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杨晓光(Yang,Xiaoguang),
女 ,
49岁 ,
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家住内蒙古赤峰市。杨晓光因电话被恶警窃听,被抓到公安局迫害,他不服被松山区公安大队恶警良占廷打了20多个耳光子,脸被打肿,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一九九九年一月,杨晓光修炼法轮功后,曾经折磨她的心脏病、妇科病、胃炎、低血糖等疾病不治而愈。仅因为她修炼法轮功,遭非法抓捕、送到洗脑班、看守所,以及非法劳教所,被多种酷刑折磨和伤害、侮辱与羞辱等。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杨晓光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杨晓光女士在《刑事控告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 【修炼法轮功 福益社会和家庭】 一九九八年,由于我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心脏病、妇科病、胃炎、低血糖等等,特别是心脏病严重到不能上班,只好请假在家治疗,成把的吃药并没有见效,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家里人也跟着整天愁眉苦脸的,替我着急。 当时法轮功洪传世界,能祛病健身、强身健体、提升人的道德品质,家人鼓励我去修炼法轮功。于是,一九九九年一月份,我就到附近炼功点去炼功。每天晚上或早晨去炼功,白天去上班。自从修炼以后,不知不觉的心脏病就好了,其它病也在几个月内得到了康复,无病一身轻,我的整个人生观都发生了变化。我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提高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心情总是快乐阳光,给家人和周围的人也带来了快乐。 法轮大法教人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考虑别人、为别人利益着想,不再象修炼前遇到事情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对老人更加孝敬,老人的事,我总是不攀其他的兄弟姐妹,主动多承担,善待所有的人。遇到矛盾时,我首先找自己的不对,宽容别人的错误和不足。对人对事以诚相待,不说谎不欺骗。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屡遭骚扰、非法关押】 七月二十二日,我到炼功点炼功,被警察绑架到松山区第二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记得那天很热,屋里关了好多大法弟子,大家热的受不了,不让喝水,直到晚上才放出。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到常青公园去炼功,被便衣警察绑架到红山区某一派出所(已记不清)强行登记,之后送到松山区第一派出所非法审讯,下午又把我绑架到赤峰市看守所关押了近一个月。在看守所期间又被拉到松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某一办公室被非法审讯,国保大队大队长梁战停(同音)进屋后便开始对我打了二十几个耳光,当时就感觉天旋地转,几乎晕倒。后又一警察进屋踹我。最后,被勒索了三千元后,放回。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不知道哪来的一帮穿警服的到我家,抢走我的法轮功书籍。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被松山区第一派出所的警察骗开门(说是查水表)后,从家里绑架到峰市木家营子,非法拘留所半个月。又把我绑架到赤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多天,这期间,我被勒令不分昼夜的挑豆子。后又被非法转移到当铺地洗脑班,经历了七天的洗脑式迫害。 我在洗脑班、看守所期间,我被迫做奴工、扇耳光、拳打脚踢、野蛮灌食、吊铐(长时间脚离地吊铐在暖气管子上)、辱骂。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松山区第一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把我再次绑架到赤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多月。我因绝食抗议而被强制灌食,二十多天,每天都被吊铐在暖气管子上,脚尖儿几乎接触到不到地面。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我又被松山区第一派出所警察骗开门,绑架到峰市木家营子拘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同时被610勒索了一千元所谓的“保证金”。并被长期监视住所及个人行动,时时都被派出所警察、610和居委会人员到家或电话骚扰。给家人和我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从二零零零年三月开始到二零零一年底,这期间恶人多次绑架我,都是打着收水费或查水表的幌子把门骗开,骗开门后,强行进入屋内把我绑架,每次被绑架到看守所时,都被强迫挑豆子、挑剪蕨菜等。 二零零五年十月份,警察从窗户闯入我的住宅,他们从未出示过任何证件。我被绑架到赤峰市一个叫“法治教育基地”的洗脑班,非法关押四十多天,每天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光盘及世界各类邪教光盘,使我的精神受到折磨,几乎崩溃。我的孩子正上初中,需要照顾。丈夫由于我总被绑架,家庭不能正常生活,遭受的精神打击太大,每日喝酒消愁一身是病,无暇顾及孩子,我内心十分惦念孩子,但因被限制自由,我四十多天后才得以回家。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关押和囚禁。我是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捕的。在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情况下,我被拘禁、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并且对我的拘禁的依据都是违反法律的。 二零二零年十一上旬,松山区穆家营镇的曲峰、一姓贾姓、尹姓男法轮功学员们和另一名不知姓名的男同修、北洼子的田凤城和五三大队的苏秀珍被骚扰,被骚扰的还有杨晓光、王凤茹。采用的骚扰的手段有株连家人,威胁和孩子的前途相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威胁/恐吓;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不准上厕所;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审讯;
推、掰、撅;
“死揣”;
逼迫放弃信仰;
人身侮辱;
打骂;
迫害亲属;
勒索钱财;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体罚;
谎诈;
剥夺睡眠;
摧残性灌食;
长时间吊拷;
吊背铐;
铐在某处上;
电话监控;
交保证金;
私闯民宅;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精神酷刑;
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赤峰市多地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内蒙古赤峰翁旗公安局长梁占廷犯罪事实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大法弟子遭迫害纪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松山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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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占廷
红山区公安分局
赤峰市公安局派出所松山一所
赤峰市洗脑班
松山区国保大队
赤峰市看守所
木家营子拘留所
当铺地洗脑班
松山区第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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