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秀
杨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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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杨春秀(Yang,Chunxiu),
女 ,
63岁 ,
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原市政公司的一名工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原来浑身的慢性病,自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有了很大的改善,往日的病痛全部消失。在对待身边的人与事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事考虑别人。然而,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晚,杨春秀被丰台区樊家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夜里警察押着杨春秀到了朝阳区的西石门住处抄家,无果,跟家属说刑拘30天。杨春秀当场告诉儿子,警察在绑架她的时候殴打她。现杨春秀被非法关在丰台看守所。 杨春秀的女儿还说:“到了一九九九年之后,妈妈就常常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被警察抓了起来,一共有五、六次之多。” 第一次杨春秀被拘留一个月,第二次杨春秀被劳教二年,然后又消失了一个月,在以后,杨春秀又被送到朝阳区王四营的洗脑班,每天有几名包夹轮流看守着杨春秀,那次杨春秀绝食七天,居委会的人找到杨春秀的女儿,让她劝妈妈放弃修炼,他们让女儿读他们写的信,然后给她女儿录像,杨春秀看。再以后就是非法拘留一个月。 五月底,杨春秀被丰台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三日,转到丰台检察院;八月十一日转到丰台法院;被定于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在丰台法院非法开庭。 八月二十三日大概九点多,杨春秀的两位辩护人王律师和何律师进入法庭。就丰台法院没有提前给杨春秀所谓的传票,王律师提出法庭合议庭集体回避,说这样的开庭是建立在非法程序上,属于非法开庭。丰台法院胡庭长无视律师提出的合法要求,不予理睬,继续开庭。 检方公诉人始终无精打采,语速极快,照本宣科。质证期间,对于公安和检察院罗列的种种罪名和构陷,王律师有理有据的一一给予了驳斥。检察官没有说话,法官宣布休庭。 庭上,法轮功学员杨春秀说:“我的书是九六年国家公开出版的,书中都是我师父教我如何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的道理,我不知道书中哪一条触犯了国家法律,在我家里十多平米的地方,你们警察强行闯入,进门把我的脸都打青了,抄了我的东西,没有给我任何清单或让我签字;你们把我锁在大铁笼子里,搞的什么技术鉴定,只是在我眼前一晃,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辩护人王律师称,所谓的鉴定是法医鉴定,不能给电子设备鉴定,没有鉴定资质,与需要鉴定的所谓物证毫无关联性;与公诉人的指控也大相径庭,公诉人提出的法律依据,所谓两高的司法解释,完全的超出解释权限的底线,也不是必须遵守的法律,隶属权应该归于民政部和立法机构,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一条有效的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炼法轮功违法。 最后,陈述的时候,法轮功学员杨春秀说:“人生最重要的是身体健康,我从一个满身是病的人,炼法轮功后病痛全部消失,十几年来,没有花单位一分钱,连医保卡都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在对待身边的人与事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我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及动机……” 王律师最后说:“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犯罪!” 开始胡庭长态度蛮横,听到律师有理有据辩护及法轮功学员的陈述及自辩,心境渐渐有些平和,频频点头,不时的插一句,“就是说法轮功不是×教是吗?听清楚了。”“你没有犯罪。”整个过程很少打断律师的辩护。 胡庭长最后宣布休庭,还要择日开庭,会另行通知两位律师。 开完庭,家属两次追着胡庭长要求:“请胡庭长依法执法,秉公执法。”胡庭长答应着:“我会的,嗯,我会考虑的!” 王律师最后说:“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犯罪!”丰台法院作出:杨春秀因证据不足延期。择日开庭。 开始,庭长态度蛮横,听到律师有理有据辩护及法轮功学员的陈述及自辩,心境渐渐有些平和,频频点头,不时的插一句,“就是说法轮功不是×教是吗?听清楚了。”“你没有犯罪。”庭长最后宣布休庭,还要择日开庭,会另行通知两位律师。 现在丰台法院又要对杨春秀再次非法开庭,而且时间不确定,杨春秀面临的是随时可能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然而,从八月二十三日到现在也没有经过再次开庭,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突然宣布枉判杨春秀有期徒刑四年。 丰台法院法官胡春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证据的情况下,枉法诬判杨春秀四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起诉;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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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胡春生(Hu,Chunsheng),男,汉族,1972年 3月 21日出生,住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8号院6楼2门103号。任职: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共党员,电话:18600857573。
丰台分局预审:靳军
丰台检察院检察官:郭岩
丰台法院法官:胡春生、李海丽
丰台法院相关人名和电话:
丰台区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主审法官:胡春生(丰台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负责杨春秀
案件) 电话:010-83827573
书记员:李海丽 (负责杨春秀案件)
丰台法院刑一庭
厅长:张勇 电话:010-83827570
副厅长:张亚林 电话:010-83827709
审判员:黄越83827785 魏文龙83827627 胡洋83827780 丁青
青83827554 董晓宇83827758
书记员:徐晓丽83827577 夏萌83827709 张立建83827627 朱
琳83827780 杨伟竹83827756 吴超 83827554
刑二庭负责人:李红华 83827572 副厅长:仇春子 83827547
审判员:王威 83827569
法官及电话:
组别 房间职 位 法官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组 103 室 执行长 左红卫 83827621
执行员 魏文龙 83827676
执行员 陈晓峰 83827628
书记员 段全刚
第二组 105 室 执行长 崔 林 83827625
执行员 林 风 83827679
执行员 刘铁山 83827626
书记员 王均强
第三组 104 室 执行长 杨长青 83827624
执行员 张海德 83827634
执行员 郭 威 83827623
书记员 刘 婷
第四组 201 室 执行长 秦建平 83827622
执行员 曹学星 83827524
执行员 马士平 83827675
书记员 夏可亮
第五组 207 室 执行长 苏玉书 83827627
执行员 王吉柱 83827617
执行员 刘瑞林 83827619
书记员 梁吉谦
第六组 206 室 执行长 许秀山 83827615
执行员 牛俊奇 83827674
执行员 徐 峰 83827616
书记员 李怡轩
中止组 202 室 执行员 马春喜 83827629
执行员 李长海 83827630
书记员 宋 川
裁判组 204 室 执行员 秦永慧 83827617
执行员 张海龙 83827618
执行员 曹增信
收费室 102 室 83827504
庭长 方有权 8382763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1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宜生 男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
员
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晓艳 女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
判员
3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井振福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
判员
4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吴德生 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
判员
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彤燕 女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
判员
6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陶建平 男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7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方有权 男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8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秦建平 女 庭长,审判员
9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左红卫 男 副庭长,审判员
10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瑞林 男 审判员
11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林风 男 审判员
12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铁山 男 审判员
13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张怀宾 男 审判员
14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马世平 男 审判员
1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均强 男 审判员
16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赵驰 男 审判员
17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曹西林 男 助理审判员
18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赵乾 女 助理审判员
19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刘海伟 男 助理审判员
20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王宁 女 助理审判员
丰台区检察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地近园路13号
邮政编码:100000
电话:57492499 63816046
丰台区检察院公诉人:郭岩 (负责杨春秀案件)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紫芳路18号
邮编:100078
电话:87876699
检察长 顾军
检察长 张家贞
政治部主任 高凯
检察官 孙颖菲
公诉一处 王志琴
副处长 鲁刚
二审监督处 王晋
委员 邢庆
检察官 王静 孙威
侦查二处 左宇
控申处 支学军 范晔
丰台区公安分局地址
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63811992 63811396 63897532 63897537 63811993
分局局长:王志江
政委:夏其忠
副局长:赵禄,吴树春,贺安钢,李雪明,李学炎,贾福清,
宋宏声,孙伟年
63811992,63897537、63811396、63897610
83811993、63811396、63897532
63897537、63897554
丰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10-83299601 010--83299319
北京市丰台区610办:01083656633、01083656634、
01088531346
主任边爱华:办 01083656033
副主任鲍昆,女:13311397725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拘留所电话:010-83680063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丰台区卢沟桥沙岗村6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63810311、010-83680063、010-83680047
预审 靳军 (负责杨春秀案件)
预审科:010-83299477
律师接待处010-836802624、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大街近园路13
号,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010-63816050 010-63816046 010-638920005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大街近园路9号,
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010-83827788 010-83836011刑事庭:胡法官
丰台公安分局樊家村派出所:
樊家村派出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283号。
服务电话:010-63736942,010-63736772.010-63736772、
010-63717356, 010-63736942 010-63811396(传真)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丰台看守所
丰台区法院
丰台区检察院
丰台区法院
:
胡春生
王四营洗脑班
樊家村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1日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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