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虹
2016年1~8月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遭各类迫害统计
2016年1~8月济南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按月份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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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虹(Liu,Hong),
女 ,
53岁 ,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刘虹女士,因实名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被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派出所非法抓捕至位于济南市仲宫的第三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时间从四月十一日至四月十六日。 从警察对刘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我们不难看出济南市610、政法委的无耻,违背《宪法》、违背事实。此决定书法轮功学员刘虹未签字,因为修炼法轮功无罪,讲真相无罪,控告江泽民无罪。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刘虹在被非法拘留之前,派出所的民警曾经找刘虹了解过诉江情况,法轮功学员也多次讲过法轮功真相,直到二零一六年四月才绑架刘虹,这说明基层的警察们实在是顶不住来自济南市610、政法委和天桥区公安分局的层层压力。 当刘虹面对这些警察时,也真的感到他们非常可怜,所长、警察都唉声叹气不愿看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在职权范围内,把非法拘留十天向天桥区公安分局力争减到了五天,看出他们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9点左右,刘虹在无影山中路讲真相时,被天桥区国保大队绑架,绑架后,送到无影山派出所,当天晚上派出所3名警察去刘虹家抄家,没有抄走任何东西,无影山派出所警察说拘留五至七天,结果天桥政法委书记李梅(女)不同意拘留五至七天,声称要判刑,现刘虹被非法关押在仲宫。其余不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济南市法轮功学员一至八月受迫害综述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法弟子刘虹遭绑架
山东省济南刘虹因实名诉江遭非法拘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济南市天桥区
孙善林 天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
电话:13869107538 0531-85559978(办公室)
马 宁 天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工作人员
电话0531-85559971(办公室)
610办公室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2号,邮编250032
天桥区公安分局电话:0531-85085500
局长 陈晨,手机:15508319556
政委 刘宜璞,手机:15505311777
政委 王绍群,手机:13361081921
副局长 刘希诚,手机:13695319696
副局长 李保建,手机:13361089995
副政委 刘玉华,手机:13869195333
副局长 李连新,手机:13361089998
副局长 房健, 手机:13361089676
副局长 傅海卫,手机:13361082701
治安大队长 郑继明,手机:15505319890
办公室主任 王经斌,手机:15505319898
刑警大队长 李 伟,手机:13361089926
天桥区国保大队大队长,黄 健,手机:15505315937
天桥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徐 颖,手机:13361089707
天桥区国保大队,原志强,手机:13589100877
天桥区国保大队,张精通,手机:15806697117,13176667796,0531--83316161
林姓大队长:电话:0531-85085584
天桥区检察院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5号,邮编250032
赵培林(公诉科科长) 18560068006
王晓敬 天桥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手机:18560068060 (办公室)0531-83012868
天桥区法院
交接人;王勇 电话;0531-8596489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市610办公室
天桥区610办公室
:
李梅
天桥区公安分局
济南市委政法委
仲宫拘留所
无影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19日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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