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菊
趕赴黑龍江省七台河市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五位律師(從左到右分別是:劉榮升、馬連順、李明、文東海、胡林政)
現場辦公圖
王元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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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元菊(Wang,Yuanju),
女 ,
61岁 ,
七台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上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队长毕淑庆动用了七台河市四个区的警力,几乎同一时间绑架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了他们的家,他们是张志才夫妇、吴旭姝、于有、李宝华、王新荣、王静、张桂荣、张淑丽、赵春阳、王元菊、谭凤云、王平中。 另外,法轮功学员王新荣因为高血压,看守所拒收而得以回家。法轮功学员张志才、张淑丽分别被非法关押十天、十五天后回家。现在还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都是刑事拘留。 法轮功学员赵春阳、张兰君、王元菊、张桂荣和于有,分别请文东海律师、马连顺律师、胡林政律师、李明律师和刘荣生律师,做他们的辩护人。辩护律师要求会见他们的当事人,本是合理合法的一件事。可是,七台河市看守所所长等一干人却以拙劣的品质演出了一场丑剧。但是,正义终将战胜了邪恶,律师们如愿见到了他们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早上,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赵春阳的辩护人文东海律师、张兰君的辩护人马连顺律师、王元菊的辩护人胡林政律师,一行三人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三位当事人。 该看守所一个叫徐军的警察说,要请示办案单位公安局毕姓政委,律师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坚持要求看守所安排会见,并指出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甚至有可能是犯罪。在律师们再三要求见他们所领导的情况下,等了十多分钟,一个叫张剑峰自称是所长的人走了出来,说他们会按规定办事。 律师当即指出他们不安排会见是违法的,在双方争执几分钟无果后,张剑峰竟然要赶律师出大门。 双方僵持几分钟后,该张姓所长下了最后「通牒」,要律师五分钟内走出看守所,否则,会赶律师们出去。很快,看守所来了一个班的武警,人人手持约两米长的大铁棍,不由分说把律师们赶了出来。之后,他们怕律师再次进入看守所,就派三个手持铁棍的武警把守住看守所的大门。 律师们一直在看守所门口坚持抗议,要求会见,张剑峰竟然说,他跟文律师有仇,随口污言秽语,不堪入耳。文律师问他为甚么骂人。律师从张剑峰蛮横的脸上,看到了另一种解读:看守所是他的或他上级领导的,法律是可以任意无视和曲解的。 后来,又来了驻所检察室主任刑彦军,律师向他反映会见受阻,看守所警察违法犯罪行为,他表现的很委屈的样子,说我也认为他们违法,但我依法纠正他们违法,他们不听,他也没有办法,律师要求他出具书面答复,他一听说要书面答复,就再也不愿搭理律师。 在这样的侮辱和威胁恐吓的情况下,律师们也没有离开看守所,他们看律师们仍然不走,又叫来四个国保的人,说是给律师们协调会见的事,哪知等律师们走后,就发现他们这些国保在后面偷偷跟踪律师,三位律师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个戴黑框眼镜身穿黑色体恤二十多岁的年轻国保开车(黑DA8909)在跟踪,他跟律师只有二十多米的距离了。三位律师商量了一下,分开三个方向走了,这个小国保下车跟踪,也跟不上了。 摆脱国保的跟踪后,律师为了安全起见,首先去宾馆退房,退房后,三位律师背着沉重的行李又去七台河市公安局,控告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到了公安局,看见值班室的人,律师们说找督查,他说督查不在,其它人也都去勃利办事去了,给了律师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空号,另一个打通了,也没人接。 下午,律师们去了七台河市检察院,到了保安室,保安帮律师联系了一位张姓检察官,这个张检察官一听说法轮功三个字,就不让律师说话了。经过一番争执,那个张姓检察官才终于耐下性子,听律师说完整个经过,并由马连顺律师书写了书面控告材料,交给他们,他们答应向他们的负责人反映。律师主要提出三个要求: 第一:要求纠正看守所调动武警部队驱赶律师的违法行为 第二:要求纠正看守所不安排会见的违法行为 第三:要求纠正看守所副所长张剑锋骂人的不法行为。 张检察官说:这是敏感案子,他也知道他们(指看守所)违法,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后来他又说法轮功是违法的,律师们就告诉他法轮功不是违法的,为甚么法轮功不是违法的……接下来,他又说办案单位打过招呼了,政法委不让法轮功律师会见,文东海律师又写个材料交上去了,他说要向领导汇报,律师们就给他时间汇报。 在六月二十日当天下午,法轮功学员张桂荣的辩护人李明律师和于有的辩护人刘荣生律师,坐飞机连夜换大巴,于六月二十一日清晨,赶来七台河,和这三位律师汇合,当天这五位律师去七台河市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 六月二十一日早晨,五位律师不顾劳累,直接赶到看守所。这天看守所接待五位律师的是一位姓环的队长和监管支队的副队王春雪长,五位律师当仁不让,用现行法律说话,这次他们不说不让律师会见了,说「我们说的四十八小时安排你们(指律师)会见,现在没超过四十八小时你就不能控告我们」,这个过程,他们都是有一个年轻的警察扛着摄像机全程录像的。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于有的律师还在那里争取会见的同时,看守所和办案单位偷偷地通知于有的家属,把于有「取保」回家,于有的律师四次来看守所,都没能见到他的当事人于有。 五位律师离开看守所,直接打车去了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在新兴法院,律师们现场办公,起草了一份控告书,把七台河连日来的种种违法行为整理成文字材料,一并告上法庭。 由于刘荣生律师和李明律师另有案子急于处理,这二位律师必须得在中午赶回去。下午,文东海律师、马连顺律师、胡林政律师,首先向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邮寄了控诉材料,然后继续去看守所争取会见。看守所接待的人员态度明显好转,和律师「解释」我们这里现在正在装修房屋,会在四十八小时安排律师会见的。在下午三点钟左右,三位律师陆续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的电话,让在明早(六月二十二日)八点,去看守所会见他们的当事人。 六月二十二日早八点,三位律师准时来到看守所,准备会见他们的当事人,看守所院子里的车上都有人偷偷的给律师们录像,进到大厅,也有人扛着摄像机给律师们录像。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王元菊的辩护人胡林政律师在上午十点三十分赶到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胡律师就王元菊案的诸多违法之处向王元菊的办案人黄跃海递交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进一步与黄跃海庭长沟通了案件相关事宜。新兴区检察院给王元菊的量刑意见是六~七年,胡律师表示无法接受这个量刑标准。 胡律师下午一点三十分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会见王元菊,下午四点胡律师会见王元菊完毕走出看守所,因其它案件而连夜坐车离开七台河。 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的人,条件艰苦,根本吃不饱饭,夏天西瓜最便宜时,不到十斤的西瓜卖给这里的在押人员五十元钱,半斤花生米二十五元,一个煮鸡蛋三元,一盘排骨一百五十元……王元菊根本买不起这里的东西,长期的营养不良加之她的量刑意见是六~七年,现在王元菊病倒了,整夜的咳嗽彻夜难眠,并且浑身哆嗦。 王元菊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听说妻子可能被非法判刑六~七年,并且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整日以泪洗面。 十一月四日,当王元菊的儿媳和姐姐二人赶到看守所,看守所的门卫不让家属进,家属就给看守所长张东来打电话,哪知这个张所长态度蛮横:这事别找我。家属说:不找你找谁啊?您不是所长吗?张东来说:你们怎么知道王元菊有病的?王元菊儿媳说:听说的。张东来说:听谁说的找谁去。说完就把电话挂了,任凭王元菊的家属再怎么打,这个张所长就是不接电话了。无奈,王元菊六十多岁的姐姐和儿媳流着泪互相搀扶着走出看守所…… 黑龙江七台河市吴旭姝、王元菊、张桂荣、王静、谭凤云、于桂华、赵春阳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半年,面临非法庭审。 近日,王元菊家属被新兴区法院的刑庭庭长黄跃海追问:是谁帮忙请的律师,怎么请的?请律师花多少钱,要求就是把律师辞退了。 王元菊的律师胡林政接到家属的电话后,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晨赶到看守所会见王元菊。得知黑龙江省政法委来检查工作,看守所不安排律师会见,胡律只好下午再来会见。二十九日下午,胡律终于会见到了王元菊。 会见结束后,胡律决定再给有关部门邮寄取保申请等相关材料,(以前已经都邮寄过了)但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回复。送走胡律师后,家属很是担心王元菊的安危,于是又给王元菊聘请了一位律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早上八点四十分,王元菊的第二位辩护人马卫律师和家属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王元菊。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无理刁难律师正常会见当事人,并且态度非常嚣张,告诉马律:“现在看守所又有新规定,要想会见法轮功必须得国保(610)同意,否则不允许会见。”马卫律师告诉他们:“这类案件不属于三类案件,不用请示办案单位。”他们说:“这是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有个上海律师硬是把法轮功开庭给卡住了,那个律师就是想让这个庭审进行不下去。”马卫律师见和他说不通,就向他要了看守所驻检邢主任电话,他们给了两个座机号码,但是都打不通。 这期间还有一位本地律师等待会见,这位本地律师非常不理解马律为什么跑这么远的路来给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论调是:我们律师得在党的领导下、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辩护。马律师就给他们讲了法轮功不是邪教,国家规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他们听了都感到震惊!后来马律师又向他们要了驻检邢主任的手机号,看守所工作人员说:“你要能说明白更好,那我们也借光了,以后也不用请示他们了。”马律师拨通了邢主任电话,说明情况放下电话后不久,邢主任主动给马律回电话说:“可以会见了。” 后来看守所副所长张剑锋来了,很懊悔的说:“我就出去这么几分钟,你就投诉我,我们要是按法律办事可以安排你四十八小时会见的,我们不是不让会见,不就是让你等一会儿吗?”马律师看他态度还好,就说:“那以后有事咱们直接沟通。”经过一番折腾后,马律见到王元菊时都上午十点多了。王元菊告诉马律说:前两天办案单位新兴派出所的警察又来提审她了,主要内容是想让她辞退律师,并且承诺她若辞退律师可以轻判,不然就威胁给她量刑六~七年……遭到王元菊的拒绝。 家属们经过这六、七个月的观察,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他们都想把王元菊送进去,律师才是全力帮助我们的人。中午十一点多,马卫律师会见王元菊结束走出看守所后非常高兴,马律师说王元菊人很善良,并且转达了她对家里亲人们的感谢!中午家属陪马律师吃过午饭后去新兴区法院顺利的递交手续并成功阅卷。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新兴法院对王元菊案第二次开庭的开庭。上午九点三十分,马卫律师和胡林政律师九点三十分准时到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出庭为王元菊辩护。接下来正式开庭,开庭后,审判长黄跃海要求法警将王元菊戒具打开。 整个庭审过程法院方、检方、家属都听得的很仔细,整个过程书记员都进行了记录。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当事人无罪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中午十一点五十分,庭审结束,然而,王元菊又被带着铁网的押解车送回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王元菊一审判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她本人已经向七台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王元菊不服此判决,坚持自己无罪,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上诉至七台河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王元菊被二审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一年十个月,王元菊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被送往臭名昭著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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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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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鹭荻 8254031 (涉案审判长)
刘晓燕 (涉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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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派出所
姓 名 手机号码
王 杨 13384644000 426
杨勤林 13945586011 426
孟庆龙 18646411777 426
曹玉晶 13946583443 426
杨卫东 13946583553 426
苏 航 15214658555 426
程秀山 13351260007 426
渠慎兴 13946509318 426
张 宇 13946546424 426
李万金 13945587106 426
刘 洋 15146490098 426
张全伟 13945596736 426
朱国辉 13946524941 426
王晓歌 18846466302 426
李 岩 1384643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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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冬 8684099(办) 13846485999
周家有8684007(办) 15804645557
王少华 8684006(办) 8267245(宅)13704577245
赵伟东 8684090(办) 13946583377
刘宇光8684155(办) 1338464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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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 军8684031(办) 8264609(宅)1390467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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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树春8684035(办) 8264589(宅)13069857589
李欢0464-86841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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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
:
毕树庆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新兴分局新兴派出所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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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跃海
新兴区检察院
:
盖国明
七台河市看守所
:
张东来
七台河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25日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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