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霞
简介:
李世霞(Li,Shixia),
女 ,
45岁 ,
吉林省桦甸市法轮功学员。母亲是法轮功学员薛桂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为了让世人明白法轮大法真相,李世霞和法轮功学员在本地小区内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桦甸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当时,李世霞包里有一个两万多元的活期存摺,那是她家经营饭店的流动资金,而警察金哲宪、方清贺等强迫李世霞交出存摺,被她拒绝后,全然不顾自己警察的形像,在桦甸市公安局政保科内几个人围着她抢存摺,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是他们的对手,最终存摺还是被他们抢走,并被非法冻结,丈夫多次去要,很长时间后,才解冻归还。 在看守所,李世霞被非法提审时,警察方清贺为了逼供连续打了她四、五个嘴巴子,当时打得她眼睛发花,脸部肿起。一个半月后,她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在那里,李世霞经历了地狱般的非人折磨。因为她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和做好人的权利。从进劳教所那天开始,她就被连续四十多天不让睡觉,甚至躺下休息一会儿,都不行。深夜,劳累了一天的其他人员都睡了,而她却只穿着毛衣毛裤,被撵到走廊里,接受强制“转化”。狱警安排刑事犯轮班看着她及其他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只要稍一迷糊,就喝令让她睁开眼睛。 东北的冬天很冷,尤其那年格外的冷,劳教所后半夜又不供暖气,而李世霞因为长时间的不让睡觉,熬的身体格外发冷,尤其再不让她穿棉袄棉裤,冻得她浑身发抖,冷困交加,几次都差点晕过去。 有时为了达到强制“转化”的目的,警察甚至株连整个寝室的人都陪着她,不让睡觉,让众多的人迁怒于她,用各种侮辱性刺激性的语言围攻谩骂。白天,有时不让她穿棉袄,站在一个没有取暖设施、窗户上都是霜的屋子里。上来一帮人,用大被子捂上她就开始打。她的腿跛了,手不好使了,后来脖子严重溃烂。她的脖子和身上的伤疤几年后仍然可见。 期间罚站、睡觉,有包夹,站队有包夹,不许洗澡洗衣服,不让上厕所,每个月加刑三十天……这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使我她受着难以言表的巨大压力,多次几近昏迷。最后,在她被迫害致心脏病后,劳教所怕出现生命危险承担责任,将她释放。 被绑架前,李世霞和丈夫正经营一家饭店,因为她的被绑架,使饭店不能正常营业,最后被迫停业,造成直接间接经济上的损失巨大,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可怜李世霞三岁半的孩子没人照顾,寄养在姐姐家一段时间,后来由丈夫领回艰难度日,承受着巨大的来自经济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 二零零二年十月末,桦甸市启新街派出所的警察杨峰等多人不穿警服,突然闯入李世霞经营的服装专卖店,欲绑架她去桦甸市苏密沟洗脑班,愤怒的丈夫与他们理论,质问凭什么无理抓人,杨峰叫道:“你找江泽民去。” 接着他们就开始强行抢人,他们几个人把丈夫按倒在地,另外几个人强行把李世霞抬走。她挣扎大喊,他们用毛巾堵住她的嘴,让她发不出声音。在挣扎的过程中,李世霞的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严重受伤,血流不止,造成至今中指仍然指尖麻木,无名指伸不直,蜷不上。混乱中,过世的婆婆留下的一对纯金耳环也不翼而飞。 丈夫追到洗脑班要人,李世霞在洗脑班隔壁听有人说(不知是谁说的):“江泽民让(抓人)的,你找江泽民去。”丈夫愤怒要人,质问凭什么?总得给个理由吧?他们就耍无赖说:“急眼,把你也抓起来。”三天后,李世霞从洗脑班走脱,但有家不能回,服装店因为无人进货,不能正常营业,从而造成相当程度的损失。 二零零四年端午节的前一天晚上,李世霞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桦甸市大坝下面挂带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漂亮灯笼,这本是一个善良举动,仅是展示法轮大法的美好,对任何人没有伤害,相反,是大善之举,然而被桦甸市启新街蹲坑警察构陷,过程中,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李世霞虽然当时走脱,但有家回不了。 当地片警经常去她经营的服装店骚扰,以伺机迫害。丈夫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个大男人不但得照顾七岁孩子的生活起居,洗洗涮涮,接送孩子,还得在服装店赔钱甩货。 一次,孩子不小心踩在了一个打破了的玻璃罐头瓶上,鲜血直流,孩子疼的哭了好几天,打了多天的吊瓶才好。当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难过极了,如果不是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她正常在家打理买卖,照顾孩子,孩子哪能受这种委屈? 为避免再遭迫害,他们全家不得不流离外地。期间住房问题、孩子上学问题、生活来源问题等的艰辛无法一一表述,用全部家当投入的服装专卖店最终就以这种形式被迫停止。经济上的、精神上的损失无法估算。 二零一四年四月,同是老乡的王小虎因修炼法轮功七年冤狱到期,李世霞和其他几个亲属朋友去吉林监狱接王小虎回家,却遭到荒唐无理的绑架。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和欢喜派出所警察抢走李世霞的包,并用包里的钥匙打开她的家门无理抄家,身患脑血栓、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的丈夫看到突然闯进的警察惊恐不已,受到惊吓。李世霞被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拘留。 因为惦念家里多病的丈夫和上学无人照料的孩子,李世霞身体不适,心跳加速,七天后,她被释放。当时抢走的带字的钱、从家里抄走的手机、打印机、硬盘和大法书籍等至今尚未归还。 多年来,李世霞一直没有身份证,给生活中带来了方方面面的不便。二零一一年李世霞去桦甸市启新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办理身份证需要片警签字,当时片警丁柯荣不在,别区片警本来答应代签,但当看到户口本上的名字是李世霞时,就不敢签了。第二天,李世霞在薛桂琴老人及家人陪同下再次去桦甸市启新街派出所,户籍科的警察姜迎欣说得请示所长及“六一零”同意,不然不能办。当家人去问所长时,所长说得“六一零”同意才能给办,“六一零”也打电话要挟家人,说要让李世霞去洗脑班接受洗脑“转化”,薛桂琴老人及家人担心李世霞再被迫害,赶紧让李世霞离开派出所。桦甸市“六一零”杨宝麟越权操控不许中国公民办理公民身份证,实属违法行为。直到二零一五年的四月份,她才办理了身份证。 多次的中共迫害,给李世霞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损害,丈夫因为承受不了一次又一次的迫害,曾经要与我离婚,他说,我知道你学法轮功是好的,但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孩子学校让在表格上填家长名字时,孩子不敢在妈妈栏里写上她的名字,怕别人知道,再把她绑架。每次家里有敲门声,都会很警惕的看好,再开门。 一次,李世霞被绑架后回来,孩子拥着她喜极而泣,她知道不善言辞的孩子那种没有母亲的痛苦和失而复得的喜悦,分别恍若隔世。 母亲曾经流着泪说:“人家过年都是高高兴兴的阖家团圆,咱家是三个男人抱着三个孩子哭着回来过年(当时我们姐妹三人都因修炼大法被中共非法关押)。”母亲因为她们姐妹的多次无理关押担心受怕,身体每况愈下。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监视/跟踪;
吹凉风;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骚扰;
非法提审;
绑架/劫持;
人身侮辱;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桦甸市薛桂琴老人一家的遭遇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桦甸市公安局
:
方清贺,
金哲宪
桦甸市启新派出所
:
杨峰
吉林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30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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