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梅
简介:
李咏梅(Li,Yongmei),
女 ,
79岁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原系银行职员。李咏梅,原系银行职员,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五年被构陷冤狱3年,被开除公职。后在一家私企工作,现已退休。 李咏梅于二零一四年七月被沈阳市和平区吴淞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时早上七点左右,大约六、七个警察躲在她家单元楼下的一辆车里。李咏梅下楼送孩子上学,孩子刚骑车出小区门,李咏梅回身往楼里走的时候,警察从车里出来,问她是不是李咏梅,然后強行带走。后来陆续来了七、八个警察,可能有国保大队的,李咏梅只知道有一个警察头目叫刘洋。他们把李咏梅家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周刊、神韵光盘等都抢走了。第二天晚上将李咏梅送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之后李咏梅被冤判三年,她上诉,但中级法院官官相护,维持冤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李咏梅被转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分到七监区五小队。队里派刁丽丽、李云霞来包夹她。她们问李咏梅认罪不认罪,不认罪就罚站,每天从早上一直站到晚上,把生活用品都收走,不给卫生纸、牙膏,更不能换衣服,睡觉只能睡在光板床上,什么被褥都没有。 车间里有一个放电动缝纫机机台的库房,不“认罪”的法轮功学员早上从监舍出来就被带到那里,称为“学习”,许多法轮功学员都在那里受过迫害。被罚站一天,手脚都是肿的,过了几天又改为让她蹲着,从早蹲到晚,脚腿肿胀,脚肿的把拖鞋都撑裂了,从早七点左右就开始蹲,一直蹲到晚上七点,后来到十点,有时不让穿鞋让她在铺地砖的地上蹲着。过了十多天后,改为让她二十四小时蹲着,不能睡觉。 包夹看李咏梅仍不屈服,在十二月寒冷的冬天把窗户开着,只讓她穿单薄的衬衣衬裤和一套单外衣,李云霞还往她身上浇水。监狱给的饭她们也不全给李咏梅,有时一天只给她一顿饭,说如果让她吃饱了,她就会有劲坚持下去。后来两个包夹自己身体吃不消了,让五小队的犯人们晚上收工七、八点钟以后轮番看着李咏梅,二十小时不让睡觉。直到李咏梅下到小队才结束了包夹。 五小队是服装厂,工作量非常大,经常早上不到七点就出工,晚上很晚才回来,有时活做不完还拿到监舍继续做。每周休一天,有时赶上旺季一、两个月也休息不上一天。 监狱规定,要想减刑提前回家必须写“五书”才能上报减刑材料,不写“五书”的法轮功学员只能在冤狱期满后才能回家。直到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李咏梅才结束三年冤狱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李咏梅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刑讯逼供,她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咏梅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同时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于桂春、张玉锦(79岁)。 据派出所警察讲,李咏梅、于桂春、张玉锦被跟踪半年之久。据悉,于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踪,(自己不知道)她们经常手机联系、见面。九月十九日,于又给李打电话要翻墙卡,被中共不法人员监听,在约定地点,两人同时被便衣警察绑架,并带回各自的家里非法抄家。 当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到李咏梅家非法抄家的有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个人,没穿警服,只有所长师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楼下时出示了警察证。他们从李咏梅家中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塑封机、U盘、大法书、周报、护身符等私人财物。他们之后把李咏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据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长师守君及两名做笔录的男警察把李咏梅吊起来(两脚悬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肿了,不知多久。后来李咏梅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绑架李咏梅之前不久,警察对李咏梅有过两次骚扰。一次是李咏梅在医院护理住院的老父亲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让她马上回家。过后,李咏梅回家时,保安告诉李咏梅是警察找她,警察先走了。还有一次,一个警察拿着一张很模糊的照片,问她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 目前,构陷李咏梅的案卷已到法院,她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其中声称有600张翻墙卡、82张护身符、5份周报。前两天,检察院派一名援助律师来见李咏梅,李问律师,能否做无罪辩护?答:不能。李拒绝。会见律师说,一般情况,接到起诉书10天就能开庭(除非案件特别多),她这个“案件”可能年后上班就会开庭。 李咏梅儿子几个月之前去加拿大求学。家中只有82岁的老父亲和李咏梅一起生活,父亲身体不好,生活无法自理,全靠女儿照顾,李咏梅被绑架,只能由大女儿(李咏梅姐姐)接走。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9点,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三位(女)同修非法庭审。于桂春家属为其请了辩护律师,另外两位同修没有请律师,自己辩护(法院将指派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 法庭给每位当事人指派一名公益律师,每位当事人允许两名直系亲属旁听。 于桂春两个女儿、张玉锦两个儿子,李咏梅姐姐去了(姐夫当天早上突然腰部扭伤,不能动弹),法官当场演离间计,开庭前允许于桂春两个女儿、李咏梅姐姐面对面与亲人谈了几分钟话。没允许张玉锦与儿子面谈(说张态度不好)张玉锦当场拒绝公益律师辩护,自己从多角度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法官发怒,被叫停。三位当事人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于桂春、李咏梅两个公益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庭审只进行一个半小时(10:30分)就匆匆结束了。当场未出结果。估计一个月后能出结果。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72岁)、李咏梅和张玉锦(79岁),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开庭,于桂春被非法判刑八年,李咏梅被非法判刑五年,张玉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于桂春家住沈阳市浑南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被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跟踪绑架,非法抄家。当天,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李咏梅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遭刑讯逼供。张玉锦是沈阳理工大学退休副教授,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被警察入室绑架。 据派出所警察讲,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被跟踪半年之久。据悉,于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踪(自己不知道),她们经常手机联系、见面。九月十九日,于又给李打电话要翻墙卡,被中共不法人员监听,在约定地点,两人同时被便衣警察绑架,并带回各自的家里非法抄家。 当天下午四点半左右,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个人到李咏梅家非法抄家,没穿警服,只有所长师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楼下时出示了警察证。他们从李咏梅家中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塑封机、U盘、大法书、周报、护身符等私人财物。他们之后把李咏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据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长师守君及两名做笔录的男警察把李咏梅吊起来(两脚悬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肿了。 后来,李咏梅、张玉锦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咏梅收到检察院起诉书。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开庭,法庭给每位当事人指派一名公益律师,每位当事人允许两名直系亲属旁听。于桂春两个女儿、张玉锦两个儿子,李咏梅姐姐去了(姐夫当天早上突然腰部扭伤,不能动弹),法官当场演离间计,开庭前允许于桂春两个女儿、李咏梅姐姐面对面与亲人谈了几分钟话。没允许张玉锦与儿子面谈(说张态度不好),张玉锦当场拒绝法庭指定的律师,自己从多角度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被法官叫停。 三位当事人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于桂春、李咏梅两个公益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庭审只进行一个半小时(十点三十分)就匆匆结束了。当场未出结果。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遭冤判后,已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刘大勇。(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二审裁定书已下,被非法维持原判——于桂春8年,勒索罚金5万;李咏梅5年,勒索罚金3万;张玉锦4年半,勒索罚金2.5万。三人目前仍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逼迫放弃信仰;
罚站;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罚蹲;
剥夺睡眠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吹凉风;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抄家;
监视/跟踪;
长时间吊拷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8506.html#24662384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8089.html#24527201217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已上诉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桂春、李咏梅、张玉锦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3744.html#24228224215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3704.html#24227222213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咏梅等被检察院非法起诉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咏梅被绑架情况补充
沈阳市李咏梅再遭绑架-孩子海外呼吁帮助营救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5883.html#2392423030
辽宁女监恶行-罚站、罚蹲、冬天往身上浇水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21.html#177402844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9286.html#16526233136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审法官(审判长):刘大勇 电话:024-22763664
手机:15940569366,13998225015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电话:024-12368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法官:张巨涛。
电话:024-28319571 手机:13998269802(不知是否已更换)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
区分局: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吴东风: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国保大队: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电话:024-2389800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辽宁省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邮编:110148
电话:024-89241898
总机:024-89241894、024-89241895
办公室:024-89342960、024-89248084、024-89248085
接待大厅:024-89241894、分机8080
所长:024-24859695、024-89241898
直接督促迫害法轮功的有:沈阳市司法局:郭科长
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教育科科长:李文玲
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第七监区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有:科长:邓洁。
常人:刁丽丽、丁凤君、李云霞、陈尔明(已出狱)、王天娇(已出狱)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河区公安分局
沈阳市东陵区南塔派出所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大东区法院
:
张巨涛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沈阳市中级法院
和平区吴淞派出所
:
刘洋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8日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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