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李继魁被哈尔滨市清滨路派出所,因为参与“诉江”,而非法拘留,并要罚款1000元。恶警姓名张传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李继魁被非法拘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市南岗区清滨派出所 : 张传新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3日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