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玲
简介:
李学玲(Li,Xueling),
女 ,
年龄未知 ,
栖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李学玲在杨础镇集市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杨础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在杨础派出所。 李学玲在杨础派出所,遭到被强制抽血,按手印(按手印被李学玲拒绝)。李学玲包中的真相资料被警察非法抢去,李学玲给派出所警察讲真相,他们不听,反说你说的是假的,天安门自焚是真的。 警察据李学玲包内社保卡的信息,通知她丈夫,见面后,李学玲说,你不要交钱,交钱我不回家。约下午2点多栖霞国保大队一个秃顶矮胖警察宋书平去了派出所。下午四点多国保警察宋书平与另外三个警察非法抄了李学玲的家,抢走三箱《明慧周刊》,3包打印纸及一些墨水等物品。国保与派出所勒索家人三千元钱,家人救人回家心急,就交了钱,当天傍晚六点多李学玲回家。 大约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中午时,山东省栖霞市法轮功学员在家听见有人敲门叫她的名字。她开了门见两个穿便装的陌生人,就说:家人正午睡呢,有事吗?一人说:你出来一下了解一些事情。李学玲出去后,见到另一个对着她录像,就制止说:你这是侵犯我的人权你知道吗?他们说:我们是公安的,你还炼法轮功吗?李学玲说:炼。又问有没有电脑,拉那的网线,李学玲如实告诉他们。又问电话号码,李学玲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就走了。后得知他们是栖霞城北派出所的。 山东省栖霞市公安局警察,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在栖霞市市区法轮功学员李学玲住楼楼道的对门,安装了一个监控,直对李学玲的住家门。这种私自安装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是违法的。 1、因为学员家门口和车库门口属于学员私人空间,非公共空间,未经本人允许,不得自行安装摄像头等设备。 2、楼道是属于居民的共有区域,政府机构的摄像头,不能在私人住宅安装。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以验血为名来偷血;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勒索钱财;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17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03962.html#20416231132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4059p.html#20418232229
山东省栖霞城北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李学玲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0529.html#16625233757
山东省栖霞市法轮功学员李学玲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网安大队 5212101转4838
唐福军队长(曾任桃村派出所所长)18660075100 13562543088
王少义 副队长 18660075337 13589768110
刘向东 副队长 18660075017 13792529337
陈晓蕾 警察 18660075021 (13225352826)
李国标 警察 18660077422
于宸旺 18660021997
杨础派出所:
所长姜相义18660075050、13589829868
接金明教导员18660075309、15269520678
警察刘松成18660075310
警察李卫杰18660075308、13287464666
警察罗玉江18660077481、13562529695
警察柳玉和186600774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栖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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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平
杨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2日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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