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海
简介:
张金海(Zhang,Jinhai),
男 ,
51岁 ,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法轮功学员。山东省乐陵市政法委书记刘文学指挥并参与迫害张金海、张霞、王凤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山东乐陵市法轮功学员张金海与妻子张金芳、龚姓与潘姓学员一同被绑架迫害,同年二月四日被乐陵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九月八日被非法起诉,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年日和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两次遭非法开庭审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年日被乐陵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张金海在被关押期间,张金海的妻子张金芳聘请了山东元华律师事务所李中伟律师为张金海的辩护人,要求为张金海做无罪辩护。李中伟律师开始答应做无罪辩护,但后来在法庭上做的却是有罪辩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山东乐陵市政法委书记刘文学
山东省乐陵市法轮功学员张金海被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张金海的单位及责任人:
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乐陵市开元大道,邮编:253600
副局长董本哲15805443666(分管国保大队,其妻朱秀玲13573423689)
国保大队长范晓恒18553460005、15934177666
国保大队副队长高洁
国保警察张伟杰18553460981(原乐陵市公安局610主任,退休后被返聘回国保大队)
乐陵市法院:
审判长杨志芹13969276835
陪审员:袁铭东、邢乐成
书记员:王文芳
乐陵市检察院:
公诉人周倩18553426026、0534-3013790
检察长殷国岭18553426001
副检察长张凡18553426007
副检察长刘振文1855342600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乐陵市公安局
乐陵市法院
乐陵市检察院
乐陵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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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学
乐陵市胡家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7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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