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学荣
简介:
马学荣(Ma,Xuerong),
男 ,
年龄未知 ,
江苏省涟水县法轮功学员。马学荣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被绑架,被非法关在涟水县看守所。国保陈立虎等人多次到马学荣家诱其家属在他们想要的证据签字,他们说签了就放马学荣回家,家属信以为真就签了,再去要人时,他们又骗其家属说等送到检察院看过后再放人,警察就这样一次次无耻的诱骗一个无知不懂法的家属。马学荣于九月十九日遭非法庭审。法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提前通知马学荣家人和律师。在当日下午非法庭审即将结束或者可能已经结束时,参与非法庭审的庭长才电话通知马学荣妻子。等马学荣家人赶到法院时,庭审已经结束,家人连马学荣的一面都没有见到。家人质问庭长为甚么不提前通知家人和律师时,庭长说马学荣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十二月十六日,马学荣被涟水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法院隐瞒消息,一直没有通知马学荣家人,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终于在1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成功为马学荣递交了上诉书。 涟水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送达淮安市中级法院,最终淮安市中级法院(庭长徐燕、审判员徐俊、代理审判员于晓萍、书记员邱广胜)以事实不清作出:1、撤销涟水县法院对马学荣的刑事判决。2、发回涟水县法院重新审判。(注:以前涟水县公安局对马学荣家所抄物品(电脑、手机)都已主动归还。)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涟水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陈军林找马学荣谈话,把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交给马学荣。裁定书中说在审理过程中,涟水县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向涟水县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涟水县法院准许了检察院的撤诉。但陈军林说不会对马学荣进行经济赔偿。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检察院撤诉-江苏涟水县马学荣获释
江苏省涟水县法轮功学员马学荣遭二次庭审情况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大法弟子马学荣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5570.html#1692701927
江苏省涟水县法轮功学员马学荣被非法批捕
江苏省涟水县警察欺骗马学荣家属
相关单位及个人:
涟水县法院:庭长孙爱民13915130151法警周兵13915131082
涟水县国保副大队长陈立虎18850233922
派出所所长毕洪1385226099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安市中级法院
:
徐燕,
徐俊,
于晓萍,
邱广胜
涟水县公安局
涟水县看守所
涟水县法院
:
孙爱民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8日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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