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丰(重峰)
简介:
李崇丰(重峰)(Li,Chongfeng(chongfeng)),
男 ,
四十多岁 ,
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李崇丰拨打真相语音电话时被中共警察卫星定位(可能是蹲坑监控),锦州市公安局联合凌海市公安局、锦州采油厂派出所、单位人员、街道办人员共二十来人一起将李崇丰绑架,并强行逼迫回到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六部手机,一部电脑,两台打印机,一辆电动车,和六千多元现金,还有银行卡及四十多本大法书籍,七十多本真相资料,以及其它一些用品。警察闯进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抢走东西时也没留下任何凭证。 李崇丰当天就被关进锦州市看守所,还不让他与家人见面。次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各地一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此次绑架案由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出动大量警察采用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实施绑架。 几个月后当地法院非法开庭,家人找律师辩护,李崇丰被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八年。上诉后,在二审没有开庭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一八年一月)。 二零一八年三月,李崇丰家人又请律师帮助申诉,可申诉书被锦州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初,李崇丰被劫持至沈阳市第一监狱,由于他拒绝转化,多次遭到沈阳市第一监狱高戒备监区(该狱第19监区)折磨。一天只给一碗稀饭,二十四小时安排“包夹”看管。四十岁刚出头的青壮年由一百六、七十斤的体重,被迫害得体重下降到一百二十多斤了。期间曾经一度被关押于该狱第一监区第二管区。曾经有一次因不明原因被该监区毒犯杨明鑫等犯人殴打致满脸、满地鲜血。据说打人凶手未受到任何处分,李崇丰不久又被关押到高戒备监区。 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四月初李崇丰被转到严管监区。杂役犯人在管教徐博文授意下多次进行强制转化,地点在储藏室。 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李崇丰被杂役犯人打的全身青紫色,他以头撞墙,浑身是血,差一点死了。事后李崇丰找到十九监区管教贺大队长,讲被迫害事实,要求验伤。贺大队长带他去验伤,同时警告杂役不许再打他。事后,徐博文多次暗示杂役继续打,出了事情他负责。可是杂役害怕闹出人命,给自己加刑都不敢再打了。负责转化的主要杂役有:薛健、谢三洋(谢三洋被调离二楼,去了集训);李崇丰的亲哥哥多次去监狱探监,都被监狱阻拦,见不到人。 二零一九仍被非法关押沈阳第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一监区1-2:李重峰。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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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第一监狱:监区长孔庆华、狱警大队长吕维国
绑架负责人:张某,电话0416-257330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公安局
辽宁省政法委
锦州市中级法院
凌海市公安分局
沈阳第一监狱
:
徐博文
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派出所
锦州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12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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