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霞
简介:
朱秀霞(Zhu,Xiuxia),
女 ,
年龄未知 ,
日照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点多钟,朱秀霞因诉江,日照市望海路派出所六名警察骚扰朱秀霞家人,因朱秀霞没在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被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分局警察张永宽带领望海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应该在七月十四日到期。 以黄金华、曾照峰为首的日照市“610”人员强迫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的人员及各村人员到日照拘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迫害。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郭欣、周德刚、赵鹏、卜瑞娥、王为荣、徐学美、田芙蓉、杨桂香、朱秀霞、戴桂莲现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日照市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晚七点十分,山东省日照市望海楼派出所,吴姓副所长带领王姓警察和魏姓警察闯到朱秀霞家骚扰,还美其名曰‘关心’。那时正吃晚饭,丈夫听到敲门声就去开门,他们进来后,朱秀霞拿出手机给他们拍照。(因在四月二十日左右,日照街道给丈夫打电话骚扰,问朱秀霞在不在家,干什么。丈夫说朱秀霞在家干活,他们不相信,连着打了几天电话。又指使村妇女主任带领一群人到家拍照,录音。朱秀霞问为什么拍照,他们说向上边好交待,看看你人在家,他们好交差。还叮嘱别出去,别上访。法轮功好就在家里炼,别出去,好好过日子,说完就走了。)朱秀霞说你们是谁、先自我介绍一下吧,其中一位说是望海楼派出所的副所长,请他出示证件,他拿出证件晃了一下,没看清,他又拿出来晃了一下,说看不清拍个照看,他急忙收回去说不行。另一位说是姓王,那一位姓魏。朱秀霞给他们讲真相,说着说着声音就大了,他们说声音小的,别让邻居听着,就是问问炼不炼了,关心关心。整个过程他们一直都是笑着说话,最后就不了了之走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日照市公安国保派出所统一行动,非法抓捕了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之后大部份人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目前仍有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郭欣、姜海波被非法关押在五莲县看守所,安丰霞、洪梅霜、公华被非法关押在日照市看守所。 据可靠消息,目前有21名法轮功学员已经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邪党将于12月4、5、6连续三天在五莲县法院开庭,对这21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理。 这21名法轮功学员是:郭欣、秦冲、王耘、姜海波、黄世芳、姜英、梁革远、安丰霞、杨传英、洪梅霜、朱秀霞、韩邦利、秦玉英、樊姝玲、王淑华、高秀华、公华、苏翠华、王绪利、丁曦、韩公英。 五莲县法院参与本次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郑雷,审判员是范军,王建勇;法官助理是赵颖颖,书记员是王帅,孙雪。据悉,法庭上,法官让每位法轮功学员亲口说出“认罪认罚认判”态度,看态度,直接当庭给法轮功学员定刑期。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五日、六日连续三天,洪梅霜、郭欣、姜海波等21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十二月二十五日,五莲县法院下达判决: 洪梅霜(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郭欣(男)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姜海波(男)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两万元; 黄世芳(姜海波老伴)被非法判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王耘(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公华(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安丰霞被非法判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杨传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八千元; 韩公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六千元; 丁曦(女)被非法判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高秀华(女)被非法判缓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苏翠华(女)被非法判缓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韩邦利(男)被非法判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秦玉英(韩邦利老伴)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八千元; 梁革远(男)被非法判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王淑华(女)被非法判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秦冲(女)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 朱秀霞(女)被非法判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六千元; 王绪利(男)被非法拘役五个月,被非法判缓刑半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姜英(女)被非法拘役五个月,被非法判缓刑半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樊姝玲(女)被非法罚金五千元。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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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日照市拘留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610
:
黄金华
望海路派出所
东港区委六一零办公室
:
曾照峰
五莲县检察院
日照市五莲县法院
:
郑雷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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