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年日,刘汉明被加格达奇公安局绑架,关押在加格达奇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年日早晨,家人去加格达奇看守所接人,他们让家人交饭伙钱,交完伙食费,他们不让刘汉明回家,说去派出所拿抄走的钱和资料,东山派出所来车又将刘汉明劫持走了,现在刘汉明下落不明。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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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加格达奇公安局 加格达奇看守所 东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19日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