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珍富于二零零二年三月被迫害,被迫害时已经六十五、六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赤峰第四监狱遭受过电击酷刑。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电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明慧报告-社会精英的冤狱苦难 内蒙古第四监狱的暴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第四监狱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8日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