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莲
简介:
陈秀莲(Chen,Xiulian),
女 ,
六十多岁 ,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陈碧慧等八名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在民宅共读法轮功书籍时,被南充市顺庆区警察、联防人员非法抓捕,并抄家。在晚上十点多钟,才将其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放回家,陈碧慧和姐姐陈平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顺庆区看守所。之后这些法轮功学员被构陷,高志君、岳文华等被冤判;陈秀莲、何学华等遭洗脑迫害;陈碧慧等遭非法劳教。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陈秀莲(姊姊,六十多岁)和陈碧慧(妹妹,五十多岁)俩姐妹因告知百姓法轮功真相,在顺庆区平城街建材市场处,一起被跟踪,绑架。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和国保大队人员将陈秀莲和陈碧慧俩姐妹非法关押到南充市华凤看守所。当时警察没有通知家人,家人见姐妹俩直到翌日都没没回家,托人四处打听,获悉她们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华凤看守所绝食反迫害。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陈秀莲和陈碧慧姐妹被非法逮捕。九月二十日,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构陷陈碧惠和陈秀莲到顺庆区检察院起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南充顺庆区华凤看守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达十多人,已知的有朱子龙(男),张秀珍(女),黄大贵(女),陈秀莲(女)和陈碧慧(女)俩姐妹,刘兆良(即刘木匠,男)和杜秀云(女)夫妇,王凤英(女),姜启国(男),曹菊蓉(女),胡学华(男),南部姓周的(男)。 张秀珍和黄大贵构陷案因律师控告公安和看守所将她们与陈碧惠和陈秀莲俩姐妹构陷案混为同案原因,由十一月二十二日改为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一开庭。 二零一七年元月二十日上午,顺庆区法院对陈秀莲和陈碧慧姐妹非法开庭,法庭人员不顾三位律师及当事人有理有据的陈述,当庭宣判对陈秀莲非法判刑两年及罚金五千元,对陈碧惠非法判刑两年半及罚金五千元。听到这种无理的判决,陈秀莲、陈碧惠俩姐妹当时当庭表示上诉。 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南充市顺庆区中院二审未开庭即维持原判。同年五月三日,陈秀莲和陈碧慧姐妹被非法关押到监狱。陈碧慧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陈秀莲从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刑满释放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非法审讯;
抄家;
迫害亲属;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南充陈碧慧遭成都女子监狱迫害十九个月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6680.html#175501538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陈秀莲、陈碧惠姐妹遭诬判
四川南充陈秀莲、陈碧惠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南充市张秀珍和黄大贵被构陷案改为11月28日开庭
四川南充看守所和洗脑班非法关押着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421.html#1683231345
四川省南充市陈秀莲和陈碧慧姐妹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1620.html#16719222756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负责此案件的是南充市顺庆区国保大队长王永洁(女)和顺庆区公安局姓何与姓陈的警察,他们的办公电话是;0817-2257038 陈碧惠和陈秀莲构陷案承办人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何阳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局长 李洪长 南充市公安局局长 刘作鸿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公诉人为 茹晓丹 南充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内勤电话08172803084 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分局法制科08172250498 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分局法制科队长电话13700970033 南充市顺庆区顺庆分局国保大队08172257038 南充市华凤看守所所长蒋明礼,电话081725841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顺庆区法院
顺庆区公安分局
顺庆区华凤看守所
南充市中城派出所
顺庆区国保大队
顺庆区检察院
华凤看守所
南充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1月27日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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