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平(李晓萍)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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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晓平(李晓萍)(Li,Xiaoping),
女 ,
67岁 ,
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多钟,有十位法轮功学员在成都市晋吉北路玉苑(石油局家属院)一位法轮功学员家集体学法,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非法入室绑架到晋阳派出所。 这十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李晓萍(女,六十七岁)、吕佑琼(女,六十七岁)、胥泳(男,四十多岁)、周自玉(女,六十多岁)、张明红(女,五十一岁)、刘淑玲(女,五十八岁)、赵德芳(女,七十多岁)、范大姐(女,七十多岁),另两位六、七十岁的大姐不知姓名。 到晋阳派出所后,十名法轮功学每两人一组分别被送到其它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七、八个小时,有的还被铐在铁椅子上。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八点多钟,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回晋阳派出所关押在一起。晚上九点多钟,金花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把吕佑琼、胥泳、周自玉、李晓萍、一位不知姓名的大姐带到成都市三医院检查身体,回到晋阳派出所已是二十五日零点左右。 2017年1月24日,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李晓平和杨晓敏在外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后李晓平被成都市青羊区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5日。杨晓敏当时因为所谓身体检查超标,被放回。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张明红、李晓萍、胥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庭审后,法官非法判处张明红有期徒刑七年、罚款一万元;李晓萍、胥泳、刘姓法轮功学员三人,每人刑期三年六个月、每人罚款五千元;周自玉、吕佑琼二人,每人刑期三年、每人罚款五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6496.html#2051803510
2018上半年四川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非法判刑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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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8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三人已回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侯区政法委
晋阳派出所
武侯区法院
武侯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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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礼政
武侯区公安分局
金花派出所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6日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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