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秀珍
简介:
许秀珍(Xu,Xiuzhen),
女 ,
69岁 ,
河南省郑州市老年大法弟子,许秀珍女士是郑州市五金公司退休工人。二零零三年和二零零七年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出劳教所后,又被六一零劫持到晚晴山庄洗脑班迫害,当时的许秀珍瘦的皮包骨头,双耳几乎失聪,家人也受株连,恐吓和勒索。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许秀珍女士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递《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下面是许秀珍女士陈述的部份事实。【医院判死刑 修大法半年内无病一身轻】 我原来身体很不好,从小就患了肺病,患有心脏病、骨质增生,最后还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整天四肢无力浑身酸疼,医院已经给我判了死刑,全家的钱花光了,我当时都不想活了,真是生不如死。 一九九六年六月,经别人介绍我练了法轮功,只短短的半年时间,到一九九六年年底,我一身的病痛全部都好了。我从来也没有见过我的师尊,我无法表达我对师父的感恩,只有遵照大法师父的教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处处按修炼人的标准去要求自己,说真话、办善事,无论做甚么事,都要为别人着想,无论跟谁发生了矛盾,都能找自己的原因,看看自己哪里没有做好,下次做好。这样一来,家庭也和睦了,跟同事、邻里关系也搞好了。 【说公道话 被非法劳教一年】 这么好的功法,江泽民由于嫉妒无端打压,迫害我们的师尊和大法弟子。为了给师尊讨还清白,为了给法轮大法讨回公道,还大法弟子一个修炼环境,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我独自一个人走上了天安门广场,终于喊出了我心里最想说的话:「还大法师父清白,还大法弟子一个修炼环境,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就因为我替法轮功说了一句公道话,而被恶警抓到警车里。两、三个年轻公安在车里对我大打出手,搧耳光,用大皮鞋踢我的小腿,然后把我拉到天安门派出所,对我逼供,又叫郑州驻京办事处的恶警把我接到办事处里(因为我没有报姓名,他们在我口袋里搜出了个存在火车站存包处的一个存包条,他们从包上的字,知道了我是郑州人)。 郑州恶警张立东(三十来岁)一见到我,就又对我拳打脚踢,因为是夜里大概十一点左右,也不叫我睡觉,就让我在方凳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下午五点多,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局国安科长曹国庆、王指导、李桂华三人到了北京,第三天把我从北京拉回了郑州,当天夜里,就送到了二七拘留所,关押了十五天。 我到北京去的时候,天气正是深秋,我只是穿了秋衣秋裤,一身外罩,根本未带毛衣毛裤,我和被关的其他人,白天就坐在冰天雪地里,因为冷,我让拘留所长张柚往我家打电话,让家人给我送点衣服,我不知道张柚是怎么说的,张说,我家里人不来(后来我回到家里问起此事,我丈夫告诉我,说给他打电话的人,让他到拘留所里送八百元生活费,被我丈夫拒绝了,所以也没有说送衣服的事)。 但是拘留所从我身上搜出了二千五百元钱,强行扣了我八百元生活费。在北京派出所,从我口袋里搜出了五百六十二元,那二千五百元没有搜到,让二七区公安局国安科长曹国庆拿走了,后来曹国庆又以北京到郑州的路费为由,通过小区问我家人索要了五千元路费。 在拘留所里,我跟他们要笔要纸写上诉材料,他们都不准上诉,十五天后,又对我非法一年劳教,他们不给劳教书,二个女的到拘留所里(有个叫李桂花的)骗我说接我回家,结果把我劫持到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我只是为了替法轮功说了句公道话,我并没有干坏事,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自由,我是在公民的权利之内行为,公民的权利,我不知道破坏了甚么法律实施。 在劳教所里,她们逼我们写「三书转化」,我们都是在做好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让我们往哪里转化,总不能让我们从一个好人转化成无恶不作的坏人吧,天天逼迫我们看迫害法轮功的书、电视等,逼迫我们做奴工,接见日,让我们家属写迫害法轮功的言论,让我们家属对大法犯罪。 我的女儿从国外专程回家到劳教所看望,郑州劳教所的狱警不让接见,说是越是外国来的越不让见,怕我「里通外国」。非法劳教一年回家后,小区主任张爱竹又让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因为我不写,把我上报到市里的黑名单。 【第二次非法劳教 洗脑迫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中午一点多时,正在睡午觉,警察就强行把我抓走,也不出示任何证件,光知道他们是公安的,当时在我家强行搜走了我所有的大法书,两个mp3,两个充电器,一个电子书,一个DVD机器,还有一个台式计算机,因为不会上网,他们没有查出甚么,后来计算机还给我家了。 我的家人为了我不被判刑,听说花了不少钱打通关系(到底花了多少钱家人也不告诉我),我女婿通过熟人找到了郑州市公安局局长黄保卫,二七国保大队副队长李森,还有郑州市公安局一个姓李的警察,把我从郑州第二看守所,让我戴着脚镣(脚都磨破了)提审到二七公安局,让我和家人见了面。 当时非法提审我的警察告诉我家人叫我在一份材料上签字,说是只要能签字就放我回家,我一看他们拿来一份印好的「保证书」,说是保证回家不炼法轮功了,我坚决不同意签字,所以又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劳教期间,因我不写「三书」,不「转化」,到期时,二零零八年出劳教所时,正赶上开奥运会,怕我到北京,由郑州市长江路办事处六一零头子杨金良直接从劳教所把我送到郑州市办的晚晴山庄洗脑班,又关押了四十多天,让我家人交了九百多元伙食费,才放我回家。 【全家人遭迫害】 由于两次非法劳教,一次洗脑班,我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瘦的皮包骨头,双耳几乎失聪,家人跟我大声说话,我都听不清楚说的啥,我坐在电话跟前,那么大的座机电话铃声,我都听不见。 我老伴在我两次劳教期间,整日以泪洗面,身体表面苍老许多,从来没有过高血压,在这期间得了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我的子女们也受到了牵连,劳教所贾美丽还威胁我儿女们,你们妈再不转化,你们会被开除工作(幸亏我的子女都下岗了,他们都是自谋职业)。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罚款;
谎诈;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不给穿衣服;
勒索钱财;
“死揣” ;
罚坐 ;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
清身;
打骂;
毒打/殴打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迫害亲属;
威胁/恐吓;
非法关押;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
强迫观看迫害过程;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践踏信仰;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私闯民宅;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手铐/脚镣 ;
非法提审;
恶人举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广场警察
天安门派出所
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
贾美丽
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晚晴山庄洗脑班
郑州610
郑州市公安局
:
黄保卫
二七区拘留所
:
张柚
二七区公安分局
:
李桂花,
李森,
曹国庆,
王指导
河南郑州劳教所
河南省驻京办事处
:
张立东
长江路办事处
:
杨金良,
张爱竹
更新日期: 2016年8月1日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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