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瑶莲
简介:
曾瑶莲(Zeng,Yaolian),
女 ,
年龄未知 ,
重庆九龙坡区石坪桥法轮功学员。2016年7月24日,曾瑶莲在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后被石桥铺派出所绑架,于次日7月25日被抄家,所有大法书籍和真相币、电脑被抢走。当时只有曾瑶莲的女儿在家,随即又将其女儿带到派出所问话和作所谓的笔录。并开出刑事拘留证定所谓的罪。2016年7月26日通知其女儿送衣物。目前(2016年8月)曾瑶莲被非法关押在九龙坡看守所(华岩寺看守所)。 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第三法庭欲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2点30分对法轮功学员曾瑶莲进行非法庭审。 2017年5月25日上午九点半,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曾瑶莲非法开庭。历时约两个半小时,法院预先安排了二十几个搅局、叫嚣的人坐在旁听席,唆使这些人在下面骂律师,诬蔑家属,混淆视听。 曾瑶莲自述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处处按照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的原则自我要求做个好人,获得身心健康,这是在亲朋好友中有目共睹的,信仰无罪。 期间,法官青雪梅、检察院承办人郑宏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不为所动,指出信仰者向众人讲述真相,发放资料都是宪法明订公民权中应受保障之基本人权,即「信仰自由」及「言论自由」。 律师从法律的各个层面对法轮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从信仰真善忍无罪阐述修炼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在小区里发救人的真相资料,被小区保安构陷,随后被九龙坡区派出所警察及国保大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曾瑶莲被非法关入重庆市华岩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案子由九龙坡区检察院起诉到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是郑宏。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第二次非法开庭,执行法官是青雪梅。当天曾瑶莲被非法判刑1年半。曾瑶莲当即表明自己无罪,无论持有多少法轮功资料都是无罪的,向别人讲真相、发资料都是公民合法权益。曾瑶莲要求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审讯;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54726.html#1710203914
重庆市曾瑶莲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5948.html#17421235820
重庆法轮功学员曾瑶莲被关押到看守所
相关单位及个人:
九龙坡区法院法官青雪梅 02361246693
九龙坡区检察院承办人郑宏 023634260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龙坡区看守所
九龙坡区法院
:
青雪梅
华岩看守所
九龙坡区检察院
:
郑宏
石桥铺派出所
九龙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29日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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