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洋
简介:
刘东洋(Liu,Dongyang),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五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听见有人敲门,说是警察,王彩霞开门看见有五、六个便衣围了上来,立即关上了门,并跟儿子刘志远、女儿刘东洋一起顶住了撞门。 这帮用工具撬开了窗户,跳窗而入,一共进来了十多个人。刘志远大声斥责他们,被警察打倒在地,腿上鲜血直流。 警察从家中抢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手机、二套法轮大法书、现金一万七千多元等私人财物。警察还假装问:这些是干什么用的? 王彩霞一家三口被带到了长春市农安县,才知道原来作恶的是农安县国保警察,他们头一天晚上就守在楼下。农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五中队曹姓队长和十几个警察参与绑架。 农安县国保将刘东洋关进了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把没有修炼的刘志远给放了。王彩霞因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被送到了农安县中医院住院一宿,警察给王彩霞注射降压药,硬是把王彩霞送进了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继续迫害。 看守所接收后第二天,量出王彩霞血压二百一十。王彩霞儿子刘志远听说后,去农安县国保大队要人,农安县国保说:你妈没有事,要不看守所不会收的。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王彩霞、刘东洋被非法批捕。家属同律师来到农安县国保大队询问,被告知:“现在(构陷的案卷)不在我们这了,你们去检察院问吧。”家属说:“我们已经去过检察院了,检察院说没有到啊。”警察说:“我也不知道,得问我们领导。”家属说:“上次你们也是这么说的,你们领导啥时候来啊?我们住在长春,来一趟不容易,能不能给我们你们的电话?我好打电话咨询。”警察说:“我们是国家保密单位,没有电话。我们只是上午八点半~九点半在这,其余时间,你们别来。” 家属上前要被扣押的一万七千多元现金,警察斜着眼说:“你不知道你妈犯的是什么罪啊?还要钱?跟检察院说去吧!……你这个小伙子,不好好上班,老来我们这干什么?”家属愣住了:“你们不抓起来好人,家属能不上班,一百多里天天往这跑?人都是妈生的,妈妈出事了,儿子不应该来吗?来一次一个说词,到底哪句是真话?” 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将构陷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刘东洋的卷宗移交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为止,二人仍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时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和女儿刘东洋。开庭的整个过程非常平静,只有庭长、公诉人、两位律师等,当时只允许王彩霞的儿子一个人进去旁听。而“610”和警察等人员全部在外面盘查、骚扰来这里支持王彩霞、刘东洋母女的法轮功学员。 马卫和周运昌两位律师为王彩霞、刘东洋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整个过程有三分之二的内容是律师的辩护。当开始辩论时,公诉人的多项指控被律师驳回,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使得公诉人和庭长都渐渐的没了声音,公诉人也知道其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指控在法律和事实面前苍白无力,所以,当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庭长宣布不进行第二轮的辩论了。 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和刘东洋也做了修炼法轮功不违法的发言,整个过程律师在主导。 当时旁听的还有天津来这里监视马卫律师的两位司法局人员,马卫律师对他们说:“你们今天也来这里听听课,别这样下去了,将来法轮功平反的时候,你们也扪心自问一下:你们为法轮功做了什么?”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当天没有宣布庭审结果。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南关区法院通知王彩霞的儿子,九月二十八日领旁听证,九月二十九日宣判。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七点半,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公开宣判,但只有王彩霞的儿子一人旁听,主审法官宣读了判决书,非法宣判王彩霞五年,刘东洋四年,两人分别判处罚金各一万元。王彩霞、刘东洋提出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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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421.html#1683231345
相关单位及个人:
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曾非法审判过大法弟子刘成军,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张颖彧 党组书记、检察长 0431-85303313 13331690007
戴伟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检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部长、代管监察部
85377008 17643109703
于文森 副检察长(分管职务犯罪检察部)党组成员
85377007 13331698888
吴晓杰 副检察长兼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部长、党组成员
85377009
17643109705
蔡珩 副检察长兼刑事检察部部长、党组成员 85377002 17643109900
金雪梅 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85377003 13039000708
邱立东 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兼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 85377005 17643109899
孟琳琳 检务管理部联系人 85377011-9702 17643109803
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
地址:南关区自由大路3289号,邮编130000
总机:0431-85287000、0431-85205217、0431-85205794
局长0431-85297666
法制科长0431-88905060
国保大队:
电话:0431-85281970、0431-85214998、0431-88905090
大队长田国峰15904405128
国保警察陈某15904405185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大马路1646号(130040)
以下电话区号:0431
法院总机:88712076
传 真:88740143
立案咨询:88755666
信访接待:88734838
纪检监察:88742030
办公室:88753261
干部科:88735943
监委会:88753269
研究室:85740154
法警队:88740104
立案庭:88736061
民一庭:88742025
民二庭:88735948
刑事审判庭:88735943
审监庭:88740147
行政庭:88736094
执行庭:88742023
综合科:88736080
桃源法庭:88740777
西五法庭:88730413
幸福法庭:85387023
民一庭:
王复 525 88558966 85350211
李德保 88558966
丁文怡 88558966
刘爽 521 88558964
曲刚 523 88558965
章鹏飞
民二庭:
杨明 511 88558959 85350110
常菁 511 88558959
杨相力 517 88558962
白宇峰 513 88558960
张蕾 513 88558960
赵伟 522 88558975
赵金龙 522 88558975
刑事审判庭:
孙天琴 531 88558970 85350223
孙剑波 529 88558968
张大石 530 88558969
孙振霆 529 88558968
王舒姝 527 88558967
行政庭:
李壮 319 88558900 85368006
侣庆涛 319 88558900
张忠国 319 88558900
常万海 321 88558901
刘海燕 321 88558901
幸福法庭:
孟辉 526 88558972 88740779
李光大 528 88558971 88740779
姜志峰 528 88558971
马盛邦 526 88558972
强卉 528 88558971
李牧哲 528 88558971
桃源法庭:
刘卫国 519 88558963 88740778
田昊朋 519 88558963
刘丽娟 524 88558973
秦童 524 88558973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农安县看守所
南关区法院
南关区检察院
农安县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3日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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