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力
简介:
于大力(Yu,Dali),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晚上20点钟,于大力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去承德县发真相资料,走到高速路口时被承德市国保及承德县国保大队吴雷、候守银等将他们两边夹击将五人绑架,连车带人被承德县国保吴雷、候守银带往承德县看守所。家属七月十日去承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吴雷拒不放人,家属又去一次,还是不放。家属分别给迟峰及检察院院长写信,都是手写的,亲手交给他们,写的很感人。天天都去承德县检察院去要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家属接到通知卷宗已经到承德县法院,并订十二月二十日上午非法开庭。开庭当日,除于大力外,还有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每位法轮功学员都为自己作了无辩护。律师也指出打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并且应该政教分离,信印自由不入罪之普世价值,法轮功学员应无罪释放。之后法院审判长王富,多次打断律师发言,因此于海龙的律师李中伟提出退庭,不再为于海龙辩护,而于海龙亦同意。 最后休庭合议后决定延期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再开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开庭当日,现在来了国保及政法委的人,庭外也有很多便衣。庭上,法轮功学员讲述自己在承德县看守所时,警察唆使在里面关押人员用凉水浇头,一桶一桶的从头顶往下浇不能呼吸,承德县国保大队候守银就在现场!还有被鞋底子扇嘴巴子、打骂等,法轮功学员家属听到这些心疼极了,悲伤的哭了。 家属也为亲人作无罪辩护,讲述亲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不但变健康了,对家人也变好了,变善良了。律师指出,迫害法轮功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行为,以执行上级命令、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是不被现代文明法治精神所认可的。而法轮功问题带给我们反思,恐怕远不止这些。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接触和了解中,大家亲眼看到了法轮功信仰者和官方媒体所宣传的究竟是不是一回事?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及其警察们都静静的听着。经过九个半个小时之后,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审理结束,改日宣布结果”。这是承德县第一次法轮功学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通过讲真相,让在场的人们明白了迫害真相。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河北省承德县公、检、法一起构陷法轮功学员,无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及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讲真相,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于大力非法判刑六年,并处罚金贰万元;边群连非法判刑六年,并处罚金贰万元;于海龙非法判四年,处罚金壹万元;姜玉环非法判刑三年,并处罚金壹万元。 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承德市法轮功学员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冤判上诉案承办法官李浩东滥用职权,企图剥夺上诉人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姜玉环被送往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于大力、卞群连、于海龙,在没给家人任何通知下送往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边群连被唐山冀东监狱迫害致死(图)
2016-17年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河北省承德市大法弟子姜玉环等被劫持到监狱
河北承德于大力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河北承德于海龙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河北省承德县法院非法庭审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法院对于海龙等非法开庭时间
河北承德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被构陷到法院
河北省承德大法弟子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被绑架补充
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河北承德县国保绑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1446.html#167160202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承德市公安局
:
候守银,
吴雷
冀东监狱
承德市政法委
承德县看守所
承德县法院
:
王富
承德市检察院
承德市中级法院
:
李浩东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4日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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