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芬(晓芬)
简介:
张小芬(晓芬)(Zhang,Xiaofe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涞源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早晨5点50分左右,多名警察(国保大队副队长张芳参与迫害)闯入法轮功学员张小芬的家中,将法轮功学员张小芬、赵秋云、孙喜平、白小红绑架,现关押在涞源县公安局。法轮功学员张晓芬被绑架的当天下午就被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据悉,警察从张晓芬家搜出两袋真相资料。家人已经找律师为张晓芬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张晓芬被涞源县公安局非法批捕,根据可靠消息张晓芬现已绝食多天,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张晓芬的家人聘请律师,涞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杰不让律师接见。据一警察说,张晓芬遭严重迫害,是涞源县县委书记李自贤专门召开司法会议、亲自督阵。 张小芬在保定看守所关押期间,遭遇种种折磨,在看守所恶警指使下,流氓犯们用牙刷野蛮捅其阴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张小芬的家人带律师去保定看守所会见张小芬,却被看守所无理阻拦,理由是涞源县国保大队队长杨杰不让见。对于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张小芬的律师已准备向相关部门投诉国保队长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河北保定看守所的涞源县法轮功学员张小芬被非法开庭。律师指出,张小芬无罪,犯罪的是国保警察。非法庭审从上午约九时三十分左右开始,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左右结束。 公诉人以刑法三百条对张小芬非法指控,辩护律师李静林与辩护律师赵庆依法为张小芬作了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对检方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起诉张小芬的作法和强加的罪名依法进行了驳斥。 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张小芬去涞源的景点十瀑峡旅游遭遇涞源县委书记李自贤这一事件,当时是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给李自贤讲真相(这位法轮功学员被李自贤下令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张小芬并没有讲真相给李自贤。 检方人员一再提及县长李自贤(实为县委书记)是如何如何说的,明显表现出权大于法,律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县委书记是见证人也是当事人,应该让县委书记李自贤出庭作证,审判长说二审时让县委书记出庭。 最后,律师以检方起诉罪名不成立为由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张小芬。中午十二时三十分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来等待第二次开庭的张小芬的家人却接到涞源法院的通知,对张小芬非法判刑三年半。 有法轮功学员给走出法庭的公诉人郭慧平讲真相,希望她能善待无任何过错的法轮功学员,郭慧平表示她说了不算。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张小芬被非法劫持到河北省石家庄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性侵害(包括男性);
非法劳教;
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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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涞源县邪党委办公室03127321123
涞源县邪党书记李志贤13623226868李志贤秘书赵某15530288713
涞源县副县长13673126666
涞源县政法委书记刘彦东13323026333
迫害责任人:李自贤 电话:13623226868
涞源县检察院
检察长:田波 13703227938
副检察长:王贺 13931277008
其他责任人:
李尚润 13933218539
杨 耀 15831238888
王春晖 13703363588
赵雅丽 13833027807
办公室 张兴印 13833253600
齐 宁 13700326354
侦监科:李淑华 13831279680
王朝旺 13933274506
公诉科:刘庆刚 13903328124
李 赫 15733230852
侦查科:王黎明 13653323898
赵雨龙 18332887789
涞源县法院
法院院长:曲秀杰 13930239288
副院长:陈彦莉 13833483960
尚向莉 13932259039
主审庭长:陈红利13703222148
涞源县公安局:
局长刘旭东13333122099
政委曾照山13503127899
副局长杨军13333125912
副局长李中华13333129789
杨杰13703128831
警察张芳13931222539
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市看守所
涞源县公安局
:
张芳,
杨杰
涞源县委
:
李志贤
石家庄女子监狱(河北省女子监狱)
涞源县检察院
:
郭慧平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5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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