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芳
简介:
董玉芳(Dong,Yufang),
女 ,
69岁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大法弟子。家住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明阳街道大兴城村。从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至今董玉芳仍被非法监视居住。丈夫郭书春被非法关押至今已一年零七个月。三十六岁的兒子郭继祥二零一零年因患双侧股骨头坏死,拄拐双拐,被骗到派出所绑架、已非法关押四个月。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法轮功学员郭书春 、妻子董玉芳、儿子郭继祥,在家中被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乔希亮和明阳派出所副所长吕进带领七八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刻录机、真相币四千七百元等私人物品。郭书春的儿子郭吉祥已于九月九日回家。 在检察院两次退卷的情况下,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安分局再次捏造证据构陷起诉。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再次绑架郭继祥,由于身体不合格被放回。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法院下达通知书于八月三日开庭,由于董玉芳未出庭,法院以此取消开庭。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左右,审判员卢婧婷打电话给郭继祥,让他到大连铁路医院做司法鉴定,并说对他爸有好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庄河法院下逮捕令,明阳派出所让郭继祥去一趟,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安分局将他劫持,送到庄河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庄河看守所的一位好心人说,在二零一七年三月末至四月初,郭书春 、郭继祥父子俩被庄河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 二零一七年九月廿九日下午,庄河公安局王德林(警号:212547)伙同花园口区公安局张军和等6名警察绑架在地里务农的董玉芳。 法轮功学员董玉芳被送大连两个医院检查身体,均不合格,廿九日放人回家。但庄河法院说要在十月十二日下午1点30分对董玉芳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董玉芳被庄河法院冤判五年,她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但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驳回,维持原判。董玉芳被送大连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不收。她回家后警察多次上门骚扰,被迫流离失所。 董玉芳的丈夫郭书春也是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春天被冤判五年,现被关押在沈阳东陵监狱遭受迫害。董玉芳儿子郭吉祥在二零一七年春天被冤判一年零八个月,现被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董玉芳的儿媳因家里出的这些事,有班也不能上,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其孙子上学将面临困难。 二零二三年四月份,董玉芳又被绑架送大连南关岭看守所,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放回家后,庄河法院以办理“监外执行”为借口,到瓦房店医学司法鉴定。鉴定结果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相关规定。 庄河法院无视法律,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做出了《不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和《收监执行决定书》,胡说是董玉芳回到社会后具有社会危害性。对此,分析人士做了社会调查,民众一致认为没有危害性,近百人签字按手印。董玉芳九月十五日被强行送大连南关岭看守所,至今无音信。有人给法院打电话,他们不接电话。 法院办此案法官名叫姜玉民,法院电话:89179126。法院送执行书的人姓王,手机19164115575;派出所警察:姓门 手机:15942876366,他和一个姓王的协警送到大连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监视/跟踪;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仍有82名大连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中
二零二三年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68岁董玉芳被非法关押到大连南关岭看守所
辽宁大连市董玉芳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1)-354601.html#171020112
辽宁省庄河市明阳镇法轮功学员董玉芳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花园口区明阳镇曲畏法轮功学员董玉芳被绑架
大连郭书春父子被秘密开庭、王恩平被秘密判刑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大法弟子郭书春、郭吉祥、董玉芳被迫害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花园口经济区司法人员:乔希良
政法委:于泽廷
花园口公安分局、明阳派出所副所长:吕进
庄河检察院:王青
庄河市法院厅长:于强
主要责任人:卢婧婷、姜玉民
大连市中级法院:殷传茂、王雍、杨筱宸、耿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关岭姚家看守所
庄河市光明山镇派出所(光明山派出所)
:
乔希亮
大连市中级法院
庄河市公安局
:
王德林
庄河市法院
明阳镇派出所
:
吕进
花园口区公安局
:
张军和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安分局
花园口派出所
:
张军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25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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