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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名单及案情 简介: 佟丽琴女士家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公园东门附近,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泽民下令设立的 “610办公室”,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专职迫害法轮功。随后,江泽民操控“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法轮功学员实行 “名誉上 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佟丽琴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中共前头目江泽民的刑事控告。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沈阳市皇姑区“610” 、政法委操纵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皇姑区公安分局辽河派出所的警察闯入佟丽琴的家中,抢走大法书籍,并将她绑架到辽河派出所迫害。 在辽河派出所,佟丽琴被迫害得出现高度腹胀、呼吸费力、心慌等症状,警察多次将佟丽琴劫持到看守所,都因佟丽琴体检不合格而看守所拒收。直到十月二十六日,佟丽琴呼吸更加费力、行动更加困难,辽河派出所才把佟丽琴放回家。 回家后,佟丽琴住在她母亲的家里;她身体出现的高度腹胀、呼吸费力、心慌等症状一直持续;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清晨,佟丽琴含冤离世,时年四十五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相关单位及个人: 更新日期: 2020/5/31 8: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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