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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琼(惠琼)

简介:
张会琼(惠琼)
(Zhang,Huiqiong(huiqio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早上六点过,四川凉山州会理县国保大队、派出所、小区人员敲开法轮功学员花晚霞、崔德莉、张惠琼的家门,抢走她们的私人物品,将三位老太太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并抄家抢走她们的私人财物。一星期后,崔德利因身体出现严重病情,被女儿保释回家医治。

二零一七年五月初,会理县国保、检察院合伙构陷三位老太太,检察院已将构陷材料交到会理法院,企图加重对她们的迫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三位老太太的家属已聘请辩护律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9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花晚霞、崔德莉、张惠琼三位老太太非法开庭,她们的律师卢廷阁、熊冬梅、黎雄兵律师进入法庭,法官邱云要求三位律师将电脑、公文包等交给法警。三位律师因开庭文件、案卷均存放在电脑中,无法履行辩护职责,不同意将电脑交给法警,邱云法官就宣布取消开庭。

合议庭法官、公诉人离开法庭,随后三律师也下楼离开法庭。法警听到律师要告邱云的违法行为,于是推搡黎律师。卢律师试图拍摄法警的推搡行为,随即被法警拖入办公室,并遭到法警殴打。黎律师看到卢律师被法警拖走,于是马上打电话报警,也给纪委打了电话。

卢律师被打后,对这一群法警说:“你们是人民警察,是纳税人养活你们,我是纳税人,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这样打我,你们良心何在?”卢律师义正词严的问话,在场的所有法警无人吱声。一会儿,110的、特警都到了法院,领导也到场了。至十二点三十分,法院将卢律师送到会理县医院检查伤势,并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目睹卢律师的遭遇,熊律师、黎律师向审判长杨继云、审判员邱云提出抗议,要求制止、纠正法警粗暴违法侵害律师权益的行为。邱云说:“你们等着!一个一个来!……”随即,熊律师、黎律师被法警带入办公室,被强制搜查,扣押了他们的办公电脑、手机和U盘等随身电子设备,黎律师公文包内的司法文书、法律法规等文件资料,均被扣押。

下午四点,法警负责人叶队长告知律师,扣押的电脑、电子物品已送网监部门鉴定,法院和公安部门将依据检查鉴定结论,对律师采取进一步措施。下午六点,卢律师从医院回到宾馆,他的手机、电脑也被扣押。

在律师刚刚被打还没有恢复健康、所有的办公设备均被无理扣押的情况下,四川凉山州会理县法院急匆匆通知开庭;在当事人没有辞退已经聘请的律师情况下,为三位当事人又指派了律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会理法院法庭内,庭长对张惠琼、花晚霞、崔德利三位老太太,说:“今天给你们三个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三位老太太都说:“我不要!我请得有律师。”三个法律援助律师都站起来,离开了法庭。庭审继续非法进行。

当法官问话时,花晚霞和张惠琼都回答道:“拒绝回答。”花晚霞说:“在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们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张惠琼劝法官:“不要迫害法轮功了,这对你们不好。”邱云说:“你在威胁我们。”张惠琼又说:“我是真心为你好,这对你和你的家人好。”

最后,花晚霞和张惠琼都说:“我请的律师没到庭,今天的庭审我不承认。”快到中午十二点,邱云宣布庭审结束。

当天九点不到,会理法院正门前、侧面站了不少警察,国保大队警察拿着摄像机、手机,在到处对着法轮功学员摄像、拍照。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会理法院对崔德利非法判刑三年,对花晚霞、张惠琼分别判刑三年零三个月。相关责任人: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易昌桥。三位老太太不承认非法判决,已经向中院上诉。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两位律师将法官邱云在法院的违法行为,向会理县国家监察局、会理县法院递交了控告,并要求国赔。律师还将邱云的违法行为控告到凉山州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卢廷阁、黎雄兵两位律师将庭长邱云的整个违法行为,向会理县检察院、会理县监察委、会理县法院、凉山州中级法院、凉山州监察委、纪委、最高检察院、国家监察委等部门递交了对邱云的控告,要求会理县法院国家赔偿,要求相关部门对邱云撤职,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会理县法院终于正式立案受理黎雄兵、卢廷阁律师的国家赔偿申请。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凉山州中级法院终审裁定:撤销四川省会理县法院(2017)川3425刑初135号刑事判决书,撤销了对法轮功学员花晚霞、张惠琼、崔德利的判刑,发回会理县法院重审。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由会理县法院法官甘晓岚主持法庭听证,即针对两律师的赔偿和追责进行质证听证。黎雄兵律师作为赔偿案件的权利要求人出席参加了法庭听证,卢廷阁律师因为外地的案件开庭冲突未能出席会理县法院的庭审,授权委托黎雄兵律师代理出庭。

律师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法院法庭规则,法院应当保障和为律师出庭履职提供条件,律师携带电脑公文包和案件需要的必备材料出庭辩护并不违法违规。法庭规则禁止诉讼参与人对庭审活动私自拍照、录音、录像,法律规定以及各地法院的庭审实践均未禁止律师携带电脑,因需要借助电脑开展工作。会理县法院法官邱云、杨继兰对法轮功学员花晚霞、张惠琼、崔德利三人案件的辩护律师作出违法限制,进而搜查、扣押律师电脑、手机和工作物品,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迫害和不公正对待。

听证会上,律师指出,依据刑事诉讼法对公民身体实施搜查,仅能由侦查机关实施且须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邱云、杨继兰两名法官对卢廷阁等三名辩护律师实施无故搜查和扣押,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涉嫌非法搜查渎职犯罪。黎雄兵律师认为,本案中法官违法搜查、扣押律师财物并非国家赔偿法中的一般财产权侵害,而是对律师正常合法履行辩护职责的人身权利侵犯,因而应当向律师赔礼道歉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不仅是物品毁损以及差旅费、误工费等财产权利赔偿。

赔偿听证中,律师还提出希望会理县法院严守司法公正,对法官的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不护短、不偏袒,希望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支持两律师提出的权利请求。

依据国家赔偿法,针对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渎职行为,权利人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程序上先由侵权机关即国家赔偿义务人先行处理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本次开庭听证是会理县法院自身作为赔偿义务人,由其自行主持的先行审理处理程序。相对于其它因公检法机关滥权渎职和冤假错案引发的公民当事人提起的国家赔偿案,这次国家赔偿案的特点是由案件中的辩护人代理律师直接提起,要求追究司法工作人员和法院的渎职侵权责任。保障律师正当合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是保障案件当事人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是对是否真正践行依法治国和落实人权保障的现实检验。

当天的国家赔偿案法庭听证由会理县法院法官甘晓岚主持,原案件承办人邱云、杨继兰等提交了已通知律师领取物品并已发还部份物品等方面的相关证据,但没有到庭参加听证。听证结束,主持法官宣布将提交会理县法院国家赔偿小组讨论决定后向律师书面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庭后,法庭收取了两位律师的证据原件,出具了收据,案结后退还。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会理法院突然建议河北省石家庄司法局处罚卢廷阁律师停业一年的“司法建议”,河北省石家庄市司法部门及律协已派出六人小组调查。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上午9时,会理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花晚霞、张惠琼、崔德利。

按照通知安排,律师今天上午9时20分提前到法院准备出庭。可是,经过安全检查进入法院大厅后,法警队多名警察以律师携带了公文包和工作电脑“危害法庭安全”为由拒绝律师进入法庭。会理县法院再次违法剥夺律师辩护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非法判刑非法审讯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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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7510.html#16824224519

相关单位及个人:
电话(区号:0834): 【四川会理县政法委员会】 电话:5622356,传真号:5622356 韩光荣,书记5622120、13508201802 万泳波,常务副书记5624877、13708145912 李华,副书记5624877、13568656859 [维稳办(610)] 张勇,主任5626417、13795660110、13880282028 卢登国,副主任5626928、13340976156 谌洪康,维稳办人员5626928、13518421298 【会理县公安局】 赵鹏,局长 5622026-2801 马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5622026-2803、13881563013(其妻:王茂霞 18981592001)。 [国安大队] 李祥,大队长5622026-2826、18981552663(其妻:刘丽萍 13882458799;李祥姐:李丽13881492325)。 王紫发,教导员5622026-2825、18981552550 宁德样(国保主办副队长)5648110、18981552667 秦世君,副队长13881466566 【会理县检察院】 值班电话:5622941,传真号:5622941 李明刿,检察长5622136 潘利平,副检察长5625643、13908157733 【会理县法院】 值班电话:0834-5623511、0834-5622082 (办公室)、5622001(晚间) 院长办:5623511 院长:杨鲁坡5623511、13980282212 副院长办:5629400 5629401 5629402 副院长(主管刑一庭):杨志荣5629400、13908152159 刑庭:5622562 [刑一庭] 庭长:邱云13980281166(其妻:杨文丽,顺城路中行职工) 法官:张羽鹏15282971677 法官:杨继兰13881583050 书记员:王丽萍15256829657 【会理县司法局】 值班电话:5622231,传真号:5622231 局长:程义祥5628311、13308157065 副局长:王天祥5628148、18081619683 副局长:范仕德5628087、13908152046 纪检组长:陈娟5628148、13778685284 办公室主任:杨洪惠5622231、1898926809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会理县看守所电话:0834-5680071、0834-5622971
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祥 0834-5622026-2826、18981552663,李祥姐:李丽13881492325。<br>前大队长:杨绍亮,宅电:0834-5623475,0834-5622026.<br>教导员:王紫发0834-5622026-2825、18981552550。<br>宁德样0834-5648110、18981552667。<br>主管:卢健荣:电话:0834-5625084,手机:13508203535.
会理县法院值班电话:0834-5623511、0834-5622082 (办公室)、5622001(晚间)<br>院长办:5623511<br>院长:杨鲁坡5623511、13980282212<br>副院长办:5629400 5629401 5629402<br>副院长(主管刑一庭):杨志荣5629400、13908152159<br>副院长:陈永恒5626852、13608147336<br>副院长:罗文561015、13508202313<br>民事副院长:罗天志 13980283696 (手机)、0834-5697983(宅)<br>唐宁川5617277、13980281167<br>政治处主任:余香5625700、13881450178<br>执行局局长:邓林顺5628123、13508203520<br>办公室:0834-5622082<br>办公室副主任:党正勇5622082、13981585125<br>政治处:5629403<br>刑庭:5622562<br>[刑一庭]<br>庭长:邱云13980281166(其妻:杨文丽,顺城路中行职工)<br>法官:张羽鹏15282971677<br>法官:杨继兰13881583050<br>书记员:王丽萍15256829657<br>[刑二庭]<br>庭长:高洪忠13795602324<br>法官:付景13608149039、13881544759<br>法官:计兴快13882478155<br>潘颖18282849133<br>杨兵15756847548<br>民一庭:5625769<br>民二庭:5622128<br>行政庭:5623422<br>审监庭:5629405<br>执行局:5624280 5628123<br>立案庭:5624297<br>法警队:5631131<br>红旗法庭:5697526<br>鹿厂法庭:5651115<br>益门法庭:5641174<br>通安法庭:5871141<br>黎溪法庭:5861010<br>太平法庭:5891017 : 邱云
会理县检察院 : 易昌桥
会理县司法局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834):<br>【会理县司法局】<br>值班电话:5622231,传真号:5622231<br>局长:程义祥5628311、13308157065<br>副局长:王天祥5628148、18081619683<br>副局长:范仕德5628087、13908152046<br>纪检组长:陈娟5628148、13778685284<br>办公室主任:杨洪惠5622231、18989268090<br>【会理县法院】<br>值班电话:0834-5623511、0834-5622082 (办公室)、5622001(晚间)<br>院长办:5623511<br>副院长(主管刑一庭):杨志荣5629400、13908152159<br>刑庭:5622562<br>[刑一庭]<br>庭长:邱云13980281166(其妻:杨文丽,顺城路中行职工) : 杨继云
会理县国保大队公安局局长李启源:手机:13908152053<br>公安局主管卢健荣:电话:0834-5625084,手机13508203535. <br>国安大队队长杨绍亮:宅电话:0834-5623475, 0834-5622026.<br>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9日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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