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凯
简介:
范明凯(Fan,Mingkai),
男 ,
年龄未知 ,
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晚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范明凯、贺芙蓉夫妇。亲戚到范家查看后,发现范明凯房间内所有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被全部搜走。 九月二日上午,有江源村的村民看到范明凯被带到金堂县县医院检查身体。范明凯的妻子贺芙蓉(音,平时周围人都称其为何蓉)至今也没有被放回。 九月二日中午,江源村书记带人非法到龙泉将范明凯在读技校的儿子劫回,二日晚上,警察派人给范明凯家人送拘留通知书,并哄骗其家人签字,说签字只是表明人在他们那儿,没有什么事。 如今范明凯夫妇的孩子在家,随时由家人跟随,不让孩子跟同为法轮功学员的其他家人说话。孩子只有十四岁,江源村书记让亲戚们给孩子找监护人,还声称是“为孩子着想”。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成都市金堂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范明凯。范明凯被非法判刑2年,其妻贺芙蓉被非法判刑6个月。 金堂县法院法官:唐何 028-68611413 (此人参与非法审判范明凯夫妇) 参与非法起诉范明凯夫妇公诉人:王永雪 范明凯上诉。成都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终审裁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金堂县范明凯冤案二审裁决维持原判
曝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部分参与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单位及个人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48333.html#1751802441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7373.html#1751212443
成都市金堂县警察劫持法轮功学员儿子为人质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院法官:唐何 028-6861141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金堂县公安局
金堂县检察院
:
王永雪
金堂县法院
:
唐何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24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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