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曲)池(驰)
简介:
屈(曲)池(驰)(Qu,Chi),
男 ,
年龄未知 ,
重庆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八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屈驰在杨家坪动物园被重庆巴南区公安局国保队绑架,非法关押在重庆巴南区渔洞看守所。七月二十一日晚上十点多钟,重庆巴南区公安局国保队非法闯入屈驰家中抢劫,抢走台式计算机一台、手提电脑一个、打印机一个、大法书和耗材、电钻一个等私人财物。七月二十八日,国保队强制屈驰妻子和儿子做笔录,八月八日和八月十二日国保队没完没了的骚扰。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屈驰被非法批捕。律师也先后两次到看守所会见了屈池。与屈池一起被绑架的还有巴南区法轮功学员全启明、段在英等人。目前屈池等人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市巴南区看守所内。期间屈驰的父母、妻子多次到巴南区公安分局国保队要求放人。 二零一六年十月底,重庆巴南区公安局将构陷案卷移交到巴南区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巴南区检察院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全启明、屈驰案卷移送到巴南区法院。目前(二零一七年三月),曲驰被非法关押在郑州古荥第三看守所。屈驰的父母、妻子多次到巴南区公安分局国保队要求放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重庆巴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屈驰、全启明非法开庭。屈驰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屈驰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没有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证据;屈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起诉书以《刑法》三百条第一款指控屈驰,但起诉书没有指出屈驰的行为破坏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也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没有侵害客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公诉人以《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书》作为鉴定证据来指控犯罪。由于该鉴定中心及两个鉴定人都没有取得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公布实施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九十五号令)》,《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九十六号令)》,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依据㈠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的,㈡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的”,所以两份《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律师在法庭上再次强调: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把法轮功定为×教。只有江泽民说法轮功是×教。 律师告诫法官和公诉人:办案必须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事,切不可人云亦云,抛弃原则。不仅要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李东生、薄熙来、王立军这些祸国殃民和国贼佞臣置国法不顾,滥用公权残酷的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人间惨剧。这些国贼佞臣有的已经受到法律制裁,剩下的元凶及余孽党羽也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作为一个清醒的法律人不要去背这样的黑锅,承担这样的历史责任。我的辩护意见不仅是对我的当事人屈驰负责,也同样是为所有的办案人员负责。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对全启明和屈驰非法判处有期徒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全启明和屈驰二人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非法判处全启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非法判处屈池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五千元。全启明、屈驰已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重庆法轮功学员屈池被从巴南区看守所劫持到重庆永川监狱迫害。 重庆市巴南区的屈驰二零一八年七月底结束两年冤刑回家。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在重庆永川监狱遭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何祖彬、余光河、陈以任(75岁)、黄际孟、邓力平、曲池、王忠明、张庭春、张军、唐明华、尧荣宣、陈跃森、彭世贵等。 重庆永川监狱恶警是张志兵(人称张兵),曾经在十二监区负责强制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此人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被邪党标榜为所谓“先进人物”。 重庆女法轮功学员曲池被绑架在郑州看守所(八科)五监区受迫害,每月被恶警强迫要求曲池放弃信仰一次,并以活摘器官威胁曲池,请同修给他们讲真相,制止迫害。 原来法轮功学员曲池流落到郑州在物流公司工作,住在郑州航海东路正商花园。后被国安特务赵晓东(女)绑架到二里岗派出所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违反庭审程序;
抄家;
非法起诉;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骚扰;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女法轮功学员曲池被绑架在郑州看守所受迫害
重庆永川监狱用药物迫害刘道权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2667.html#1882003419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2649.html#1837231237
重庆市巴南区法院迫害全启明、屈驰被非法判刑,已上诉
重庆市巴南区法院迫害大法弟子全启明、屈驰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1466.html#17721035
重庆巴南法院非法开庭-律师告诫相关人员认清形势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9429.html#17610231636
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将于六月十六日对全启明、屈驰非法庭审
重庆法轮功学员曲池被非法关押在郑州古荥第三看守所
郑州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着约20位女性法轮功学员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全启明、屈驰被构陷到法院
重庆巴南区构陷全启明、屈驰案卷已到检察院
重庆法轮功学员2016年1至8月被迫害综述
重庆法轮功学员屈池被非法逮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巴南区法院】
审判长:蒋明霞 办公电话023-66226330、移动手机13983921616、电信手机18996083816,家庭住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半岛二期7栋1单元1-2。
主办检察官:周浩 13983963972。
公诉科长:田诚 办公电话66227220、移动手机13883773333。
副检察长(管公诉):黄卫 办公电话66229823、移动手机13594199996。
【重庆市巴南区政法委】
防范办副主任:杨君 13883393174,家庭住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江南华都3栋1单元17-6。
巴南区检察院
主办检察官 周浩 13983963972
科长 田诚 办公电话66227220 移动手机13883773333
副检察长(管公诉) 黄卫 办公电话66229823 移动手机13594199996
重庆市巴南区610办:
主任薛云健13608337110
副主任杨君13883393174
【巴南区公安分局】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66号,邮编:400055
原局长余兴民 023-66371009 13908381871
现局长何内平
其他副局长、政委等:
许 强 66371005 13983932029
刘开明 66371023 13320281003
张理国 66371038 13508357222
黄卫东 66371006 13708355653
张智彪 66371003 13808382219
朱明臣 66371002 13368470007
蔡 立 66371030 13996390935
刘建军 66371031 13983903203
巴南区分局国保支队: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66号,邮编:400055
支队长:杨道彬 办公电话66371361、手机15123085410、住宅66229612,家庭住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恒大城二期3栋3单元10-1。
副支队长:
冉超福 66371362 15086623028 66222375
谭雨来 66371363 13908308661
罗福(主办) 66371377 13512339766 62557429
易圣 66371326 13370700909
国保警察:
魏红艺 66371378
余万其 66371366
刘贵川 66371370
陈仕林 66371368
马亚 66371364
文进 66371382
鲜军 66371369
左瑞丰 66371372
欧国林 66371373
霍燕 66371379
张江文 66371375
巴南区看守所:
所长彭勇86996098、13983288919宅66288018
副所长:
谢德兵 86996099 13908373317 66235500
杨云伟 86996955 13883001122 86536636
刘胜兵 86996096 13983025311
罗杰文 8699663613036371333 62594778
巴南区法院:
院长蒋友波023-6623819918996158866
副院长江渝6622602718996083657(管刑庭)
刑庭庭长蒋明霞6622633018996083816
刑庭副庭长姚成福66226372、18996083562
其它法官:
刘恒66214855、18996083705
倪伟66226372、18996083603
刘天柱66236652、18996089707
杨开建66226621、18996083619
王俞环66236652、18996089711
蔡远模66236652、18996083721
苏志辉66214855、153106828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巴南区法院
:
黄卫,
蒋明霞,
田诚,
周浩
巴南区公安分局
:
杨道彬
巴南区看守所
郑州市公安局
渔洞看守所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巴南区检察院
巴南区公安局国保队
巴南区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5日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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