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兰
简介:
吴春兰(Wu,Chunlan),
女 ,
56岁 ,
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到九月十日期间,成都市金堂县警察陆续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施非法抓捕及抄家。上司强迫基层办案人员、村干部行恶,当地村干部也被首先要求交出手机,并被强迫为警察带路。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下午一点左右,约四、五十个警察在综合市场将法轮功学员吴春兰绑架。当晚,警察又在吴春兰老屋抄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吴春兰(女,五十多岁)在家(指娘家)吃中午饭的时候,被成都市的大概有二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特警绑架、非法抄家,抄走真相币大概一万多元。又强行带到丈夫原来的住处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所有设备全部抄走。吴春兰被绑架到郫县的看守所。 据悉,成都恶人殷舜尧(原新津洗脑班副主任)带队的工作组,盘踞在金堂县恒大宾馆,秘密指挥这次邪恶行动。 吴春兰女士先被关押在郫县派出所一个月,后被转到金堂县栖贤看守所。吴春兰因被非法关押而出现脑血栓症状,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后被送往成都市医院急救,医院以没有病房为由拒收。后吴春兰被转到金堂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几天后转到普通病房观察病情。吴春兰的丈夫身患重病离不开人照顾,在吴春兰被绑架后因为家中没有积蓄,选择了出院保守治疗,加上精神受到打击,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离世。吴春兰的儿子戴孝到看守所要求释放母亲与过世的父亲见面,警察不允。 开庭当天,金堂县法院外有警察和便衣,对法院附近驻足和闲聊的一般民众进行盘查和摄像。在开庭前,“六一零”就已罗织好吴春兰等人的十条所谓罪状,并指派了律师进行有罪辩护,告诉吴春兰只需配合律师回答,不允许反驳,即只需吴春兰等人配合他们演好这出事先写好剧本的开庭戏。 非法庭审期间,唐晓燕被强制戴着手铐,吴春兰等人没有任何说话的机会。唯一可以说话的时候就是表态是否继续修炼法轮功,并根据她们的回答量刑。中途,郭青城要求上厕所,在上厕所途中晕倒,被救护车送走,目前尚不知平安与否。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左右,吴春兰被取保候审回家,据悉她半边身体当时已失去知觉。因吴春兰家人受警察蒙骗,不接受法轮功学员的探视。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成都市金堂县法院非法对四位法轮功女学员吴春兰、郭青城、蒋宜琳、唐晓燕(又名唐燕)开庭,非法判吴春兰八年、罚款一万,郭、蒋两位老太太七年、罚款约七千,三人均监外执行。对唐晓燕非法判七年、罚款约七千。唐晓燕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具体情况尚不清楚。四人的判决书尚未下发。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吴春兰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清晨,吴春兰的家人发现她晕倒在地,送到医院抢救,七月十日吴春兰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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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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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堂县公安局】
局 长: 潘 智 办公 028-84934999
家宅 028-87700690
手机 13980001515
政 委:罗兴国 办公 028-84920663
家宅 028-84935178
手机 1390820980
副局长:黄红卫 办公 028-84920639
家宅 028-84936226
手机 13981820616
国保大队队长:黄元正 办公 028-84920727
家宅 028-84934623
手机 13608093923
指 导 员:唐 桂 办公 028-84920618
手机 13882120200
执行绑架的水城派出所: 028-849202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金堂县公安局
成都市“610办公室”
郫县看守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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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舜尧
金堂县赵镇派出所
金堂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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