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吴春兰

简介:
吴春兰
(Wu,Chunlan), 女 , 56岁 , 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到九月十日期间,成都市金堂县警察陆续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实施非法抓捕及抄家。上司强迫基层办案人员、村干部行恶,当地村干部也被首先要求交出手机,并被强迫为警察带路。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下午一点左右,约四、五十个警察在综合市场将法轮功学员吴春兰绑架。当晚,警察又在吴春兰老屋抄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吴春兰(女,五十多岁)在家(指娘家)吃中午饭的时候,被成都市的大概有二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特警绑架、非法抄家,抄走真相币大概一万多元。又强行带到丈夫原来的住处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所有设备全部抄走。吴春兰被绑架到郫县的看守所。

据悉,成都恶人殷舜尧(原新津洗脑班副主任)带队的工作组,盘踞在金堂县恒大宾馆,秘密指挥这次邪恶行动。

吴春兰女士先被关押在郫县派出所一个月,后被转到金堂县栖贤看守所。吴春兰因被非法关押而出现脑血栓症状,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后被送往成都市医院急救,医院以没有病房为由拒收。后吴春兰被转到金堂县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几天后转到普通病房观察病情。吴春兰的丈夫身患重病离不开人照顾,在吴春兰被绑架后因为家中没有积蓄,选择了出院保守治疗,加上精神受到打击,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离世。吴春兰的儿子戴孝到看守所要求释放母亲与过世的父亲见面,警察不允。

开庭当天,金堂县法院外有警察和便衣,对法院附近驻足和闲聊的一般民众进行盘查和摄像。在开庭前,“六一零”就已罗织好吴春兰等人的十条所谓罪状,并指派了律师进行有罪辩护,告诉吴春兰只需配合律师回答,不允许反驳,即只需吴春兰等人配合他们演好这出事先写好剧本的开庭戏。

非法庭审期间,唐晓燕被强制戴着手铐,吴春兰等人没有任何说话的机会。唯一可以说话的时候就是表态是否继续修炼法轮功,并根据她们的回答量刑。中途,郭青城要求上厕所,在上厕所途中晕倒,被救护车送走,目前尚不知平安与否。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左右,吴春兰被取保候审回家,据悉她半边身体当时已失去知觉。因吴春兰家人受警察蒙骗,不接受法轮功学员的探视。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成都市金堂县法院非法对四位法轮功女学员吴春兰、郭青城、蒋宜琳、唐晓燕(又名唐燕)开庭,非法判吴春兰八年、罚款一万,郭、蒋两位老太太七年、罚款约七千,三人均监外执行。对唐晓燕非法判七年、罚款约七千。唐晓燕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具体情况尚不清楚。四人的判决书尚未下发。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吴春兰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清晨,吴春兰的家人发现她晕倒在地,送到医院抢救,七月十日吴春兰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提审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构陷法轮功学员-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罪行累累
二零二一年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曾被诬判八年-成都市金堂县吴春兰遭迫害离世
成都市金堂县三名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判刑七至八年
关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唐晓燕(唐燕)被非法判刑的更正
2017年上半年四川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四川省金堂县吴春兰被迫害致半身瘫痪,丈夫离世
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吴春兰被绑架情况补充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大法弟子吴春兰、陈双琼的丈夫被绑架
四川省金堂县吴春兰、陈双琼、王小芳被绑架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陈双琼、吴春兰被绑架
成都市金堂县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堂县公安局】 局 长: 潘 智 办公 028-84934999 家宅 028-87700690 手机 13980001515 政 委:罗兴国 办公 028-84920663 家宅 028-84935178 手机 1390820980 副局长:黄红卫 办公 028-84920639 家宅 028-84936226 手机 13981820616 国保大队队长:黄元正 办公 028-84920727 家宅 028-84934623 手机 13608093923 指 导 员:唐 桂 办公 028-84920618 手机 13882120200 执行绑架的水城派出所: 028-849202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金堂县公安局地址:四川成都金堂县<br>金堂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谢民 电话:13908209000
成都市“610办公室”四川省反邪教协会<br>秘书长:李芳<br>地址: 人民南路四段11号<br>邮编: 610041<br>电话: 85212398、  028-86301595、028-86260485、028-86256421<br>周姓主任 028-86302392<br>贺要严(610专职副主任):028-86636829、13308191883<br>冯俊佳(610专职副主任):028-86639589、13908095060<br>李峰(又称四川省“法制教育中心”)主任 13908180346<p>四川省委员会办公厅;<br>四川省委防邪办副主任:毛玉康<br>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br>电话:028-86602213
郫县看守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地址:新津县花桥镇蔡湾村,邮编:611400、611432<br>电话区号:28,电话:82461856,82461166<br>主任:余丹13880279693<br>洗脑班头目:李峰13981700085,来自成都市委610办。<br>洗脑班副头目;殷舜尧(原名殷得财) 13880590177,新津县兴义乡人;曾在新津县法院上班。<br>[工作人员]<br>洗脑班科长:包小牧(女)18982286910、18980097136,长春人;西南民院研究生毕业;家住新津,丈夫在新津司法局工作。<br>楼长:漆姐(女,五十多岁),成都东区某厂下岗职工,从洗脑班建立初到现在十年了,专门在背后教唆指使其他陪教(包夹)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br>楼长:李华秀(女,六十一岁),都江堰农民。<br>黄玉书(女,五十多岁),大邑县农民。<br>王洪强13730660720:四川大邑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洗脑特别卖力。<br>徐丹13558786076,彭州人,曾在彭州市一乡政府工作。<br>王秀琴(王秀芹),原在川棉厂上班。13608177484<br>龚某,新津花桥镇医院医生,洗脑班兼职恶医<br>黄忠智 80130662<br>黄宗志 13547919456<br>胡思学 13982195964<br>何正富 13608091122<br>曾可 15608070799<br>李德奇 13408064539<br>周莉 13518125658<br>徐丹、吴亚波、陈松涛、蒋宏亮。 : 殷舜尧
金堂县赵镇派出所
金堂县法院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十里大道一段713号,邮编610400<br>电话:028-84935611、84939639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10:24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