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泳
简介:
胥泳(Xu,Yong),
男 ,
四十多岁 ,
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多钟,有十位法轮功学员在成都市晋吉北路玉苑(石油局家属院)一位法轮功学员家集体学法,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非法入室绑架到晋阳派出所。 这十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李晓萍(女,六十七岁)、吕佑琼(女,六十七岁)、胥泳(男,四十多岁)、周自玉(女,六十多岁)、张明红(女,五十一岁)、刘淑玲(女,五十八岁)、赵德芳(女,七十多岁)、范大姐(女,七十多岁),另两位六、七十岁的大姐不知姓名。 到晋阳派出所后,十名法轮功学每两人一组分别被送到其它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七、八个小时,有的还被铐在铁椅子上。赵德芳和周自玉被劫持到金花派出所,刘淑玲和一位不知姓名的大姐被送到族桥派出所,吕佑琼和张明红被送到武侯区派出所,另外四位学员不知道被劫持哪里。 在金花派出所里,警察使用轮番战术对这些法轮功学员逐个提审,关进铁笼子里戴上脚镣、手铐,罚坐囚凳,采用威逼、恐吓、诱骗等手段进行逼供。 两天后,赵德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在警察逼迫家人交二千元钱后放回家,关在郫县看守所的李小平(女,六十七岁)、胥泳(男,四十多岁)、周自玉(女,六十多岁)、吕佑群、黄女士等被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至今已近一年了。 目前,所谓案子到了成都武侯区法院,一王姓法官在办。家属找到他们,他们答复家属说,肯定要判,叫家属回去等开庭。家属再找到当地社区,晋阳派出所、武侯区检察院,都是推来推去。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张明红、李晓萍、胥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庭审后,法官非法判处张明红有期徒刑七年、罚款一万元;李晓萍、胥泳、刘姓法轮功学员三人,每人刑期三年六个月、每人罚款五千元;周自玉、吕佑琼二人,每人刑期三年、每人罚款五千元。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家人聘请的三位当地律师,在当地政法委、610、司法局的高压下、都是做有罪辩护,配合了非法的庭审。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张明红、李晓萍、胥泳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庭审后,法官非法判处张明红有期徒刑七年、罚款一万元;李晓萍、胥泳、刘姓法轮功学员三人,每人刑期三年六个月、每人罚款五千元;周自玉、吕佑琼二人,每人刑期三年、每人罚款五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8上半年四川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五月份5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非法判刑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成都市李小平等被非法关押近一年
阅读教人向善的书籍-成都市十人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办案人员:王法官 电话:028-8511819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郫县看守所
武侯区政法委
晋阳派出所
武侯区法院
武侯区检察院
:
肖礼政
武侯区公安分局
金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11日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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