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香
简介:
张桂香(Zhang,Guixiang),
女 ,
64岁 ,
吉林省柳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晚上8点钟左右,建设分局和派出所4人到法轮功学员张桂香家,谎称楼上跑水,把门骗开,把张桂香绑架到建设分局,非法抄走李洪志师父法像、大法书一套等物品。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柳河县国保大队将张景和、杨静、张桂香、刘长春、孙群英等人劫持到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即铁路医院体检,张景和、张桂香因身体状况被通化看守所拒收。其家人各被勒索三千元取保候审回家。 杨静、刘长春、张桂香、孙群英、张景和、杜荣娟被构陷的案子已由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转到法院。杨静、刘长春现被非法关在通化长流看守所,面临非法开庭。 通化地区柳河县法轮功学员杨静、刘长春、孙群英、张景和、杜荣娟、张桂香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9点半非法开庭,到下午1点多钟休庭,择日在开庭。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学员杨静、刘长春、张景和、孙群英、杜荣娟、张桂香六人非法判刑。张桂香被非法判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两千元。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张桂香在东盛广场讲真相时,被跟踪、录音绑架,7小时后回家。张桂香多次被骚扰。 张桂香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已经上诉,目前(二零一七年八月)在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吉林省通化市中院通知柳河县张桂香、张景和、杜荣娟,于十二日谈话。九月十二日,通化市中院来人到柳河县找张桂香、张景和、杜荣娟、询问案由及个人情况。 九月二十七日,通化市中级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7)吉05刑终134号]驳回:张桂香的上诉,维持冤判。盖章是: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 张桂香被非法判刑后因体检不合格一直取保在家。警察多次去骚扰,她都不配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张桂香在讲真相时被绑架,送到通化市看守所,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柳河警察还是给她办理了非法拘留手续,不久张桂香突然出现休克,被紧急送到通化市第三医院,后来被偷偷的送到长春监狱迫害,到现在也没有通知家属。 吉林省通化柳河县张桂香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回家。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勒索钱财;
非法判刑;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05646p.html#2051211539
张桂香被劫入吉林监狱-家人未收到通知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国保派出所警察绑架张桂香等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入狱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对杨静、张景和等多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冤判
吉林省通化市中院找柳河县张桂香、张景和、杜荣娟谈话
吉林省柳河县杨静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情况补充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公安国保、派出所警察跟踪骚扰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5月份至现在跟踪骚扰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院枉判六名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通化地区柳河县杨静、刘长春、孙群英、张景和、杜荣娟、张桂香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88.html#1732223263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6829.html#16102622442
吉林省柳河县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单位与个人
柳河国保大队:高煜文 18043508347 13258778378
建设派出所所长:陶永贺 18043508232 13844570555
国保大队人员:
国保大队长:王晓刚 18043508398 13943554488
副队长:马广全 18043508084 13404533455
国保成员:
李亚峰 18043508048 13844575845
高煜文 18043508347 13258778378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院于2017年6月20日对法轮功学员杨静、刘长春、张景和、孙群英、杜荣娟、张桂香、六人非法判刑补充。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院于2017年6月20日对法轮功学员杨静、刘长春、张景和、孙群英、杜荣娟、张桂香、六人非法判刑,六人全部上诉。详情待查。
主要参与迫害人员及单位
法院审判长:艾鹏飞、15144533669 18626595765
人民陪审员:岳百信
人民陪审员:刘洪文
书记员 :张研 7213638 13943550313 18626595761
参与绑架人员
原国保大队长:于立东 18043508386 13944557666
现任国保大队长:王晓刚 18043508398 13943554488
国保副队长: 马广全 18043508084 13404533455
国保人员: 高煜文 18043508347 13258778378检察院检察员公诉人:孙京涛 6995628 13331470416检察员公诉人:金鹏科长 :于立洋 6995631 13844556800。
吉林省柳河县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6)吉0524刑初269号
主要参与迫害人员及单位
法院审判长:艾鹏飞、15144533669 18626595765
人民陪审员:岳百信
人民陪审员:刘洪文
书记员 :张研 7213638 13943550313 18626595761
参与绑架人员
原国保大队长:于立东 18043508386 13944557666
现任国保大队长:王晓刚 18043508398 13943554488
国保副队长: 马广全 18043508084 13404533455
国保人员: 高煜文 18043508347 13258778378
检察院
检察员公诉人:孙京涛 6995628 13331470416
检察员公诉人:金鹏
科长 :于立洋 6995631 13844556800
法院审判长:艾鹏飞、15144533669 18626595765
人民陪审员:岳百信
人民陪审员:刘洪文
书记员 :张研 7213638 13943550313 1862659576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柳河县公安局
长春监狱
通化市中级法院
柳河县建设派出所
柳河县国保大队
柳河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22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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