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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美英


熊美英

简介:
熊美英
(Xiong,Meiying), 女 , 70岁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法轮功学员,退休护士。

自一九九九年7月,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的十七年里,熊美英遭受过两次非法抓捕、四次非法关押、一次非法劳教(一年),共被勒索现金九千元,丈夫刘品绅(法轮功学员)在多年的迫害中去世。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熊美英为法轮功讨公道去北京上访,被北京警察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后在北京门头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八天,一月十日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熊美英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并向世人讲真相,被新建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关押在看守所十五天,被勒索现金二千元,没有开具任何收款收据。

二零零四年,熊美英讲真相,被县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个月,被勒索现金三千元,未开具任何收据。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上午十点左右,熊美英被新建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家属被勒索二千元后,熊美英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熊美英和丈夫刘品绅夫妇俩在新建县石埠乡新丰农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两个不明真相的人员构陷。夫妇俩被石埠乡派出所、新建县国保大队绑架。当天下午五点,新建县国保大队警察与生米派出所三个警察,强行闯入熊美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法轮图,还把她家的对联也掠走了。

后来,熊美英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她遭到强制洗脑迫害,每天被逼完成长时间的奴工劳动。从劳教所释放回家时,她满头的黑发变成了白发,精神上受到了打击和摧残。她七十高龄的丈夫刘品绅被关押在新建县看守所迫害了二十多天,因身心受创,回家后不久即离世。

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熊美英讲真相被县国保大队绑架,家人又被勒索现金二千元。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上午,熊美英在新建县心怡广场,向有缘人派发真相资料时,遭当地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熊美英在新建区街上讲真相时遭绑架,后被劫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一月时家人得知,熊美英已遭非法起诉,构陷的黑材料已送达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南昌市新建区法院非法庭审熊美英。法院在临开庭前,才匆匆通知熊美英的家人,因时间仓促,只有熊美英的长子赶去参加了庭审。法庭上,根本不允许熊美英自辩,母子俩连话都没有说上一句。整个庭审过程如儿戏一般,只进行了十分钟便草草收场,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熊美英的家人接到南昌市新建区法院的电话通知,她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判决书已下达给熊美英本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熊美英的家人不服判决、委托律师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目前熊美英仍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南昌市中级法院维持三年半的冤判,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讲真相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半,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十月,熊美英还在省女子监狱遭受关押迫害,生米镇卫生院就通知熊美英的女儿,不仅停发了熊美英的养老金,还要求上交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已经领取的养老金131946.14元。

二零二零年三月,熊美英结束冤狱迫害期满回家。历经监狱折磨后,她眼球下陷、眼睛视力严重受损。回到家中,家中的住房已倒塌、家中的物件被小偷偷去,她已无家可归。而另一种迫害——经济迫害的枷锁已经套在了颈上。她得知,二零一九年十月她的养老金等一切待遇已全被停发了,服刑期间已经领取的养老金要全部被追回。

此外,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保局还告知她,因她原工作的卫生院属于事业编制,在国家的养老金体制改革后,卫生院没有向社保局缴纳她的养老金,所以她今后终身都丧失了从社保局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合法权益。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当面向熊美英送达了“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熊美英:按照《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返还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服刑期间已经领取的养老金131946.14元,否则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她不服,可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南昌市老福山老火车站旁)提起行政诉讼。

为了维护自己养老金的合法权益,熊美英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熊美英老人阐述说:本人于一九六五年正式参加工作,工作三十三年后,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正式在生米镇中心卫生院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已按正常程序领取了二十多年的退休金。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客观事实。公民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人员的合法财产,扣除服刑人员养老金的行为是违宪、违法的行为。《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因违宪、违法而无效。以返还“不当得利”、“涉嫌违规 ”为由民事起诉本人,并追回养老金是错误的。

二零二一年八月底,熊美英向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作出的“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九月中旬,熊美英收到红谷滩区政府的回复,称接受复议书并将于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近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熊美英女士收到“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告知:南昌市红谷滩区政府已撤销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向熊美英作出的“追回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确定南昌市红谷滩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向熊美英追回服刑期间领取的131946.14元养老金的行为是适用依据错误。

二零二二年一月中旬,熊美英同家人第二次前往红谷滩区人社局(已搬迁至: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15楼)询问恢复、补发养老金一事,仍遭到人社局相关人员的搪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起诉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审讯勒索钱财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劳教洗脑/送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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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88.html#173222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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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8659.html#1612723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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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92.html#161020234

相关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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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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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9月6日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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