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兰波
简介:
安兰波(An,Lanbo),
女 ,
五十多岁 ,
云南省楚雄市大法弟子安兰波,身患小儿麻痹,走路一瘸一拐,二零一一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一五年冬季的一天清晨六点多钟,安兰波出去发资料,被摄像头摄到,公安就从图像中看到是身带残疾的人,之后调查到王萍和安兰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王萍、安兰波遭到楚雄市公安局二十多人抄家,家中法轮大法书、电脑、打印机和刻录机等私人物品被抄走,警察把她们俩人绑架到市公安局,半夜一点多,俩人被取保候审后放回,但公安威胁说这事没完,要随时传唤。 之后俩人时常被楚雄市国保李果、梁建国、何国庆,610张海毕、刘刚、刘宗寿等人传唤,并逼迫她们写保证,写悔过书,威胁如不写退休工资就没有了,要判刑等等。 二零一六年六月,楚雄市公安局国保赵勇与何国庆找了王萍、安兰波,告知案子已转到楚雄市检察院,并让她们配合检察院。楚雄市检察院公诉科张茜受理,王萍、安兰波再度被传唤。 二零一六年八月,楚雄市国保李果、何国庆、赵勇,610张海毕等人多次找到王萍和安兰波,还再次让她们写保证,610人员张海毕还威胁说让她们家人也要写保证。 二零一六年九月下旬,楚雄市国保李果和何国庆又让王萍和安兰波到公安局写保证,又再用工资、要判刑等要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萍和安兰波被通知十二月十九日开庭,两人去后未回。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王萍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于云南第二女子监狱。安兰波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楚雄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安兰波、王萍在楚雄市法院第七法庭被非法开庭。法庭内旁听人很少,没有律师,公诉人一番非法指证后,问及王萍说:你曾写过悔过书,后又说法轮功好,你到底认哪一个?王萍看上去压力很大,没有回答。安兰波直接的说:法轮功好,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全世界都炼法轮功,都需要真善忍等。最后,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王萍有期徒刑7-8年;判处安兰波有期徒刑3-4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判刑;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遭恶报被调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9828.html#16123105527
云南楚雄市两残疾妇女又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6929.html#161028233522
云南楚雄市两残疾人面临非法开庭
相关单位及个人:
楚雄市公安局国保: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中大街181号 邮政编码:675000 0878-3202002 办公室:0878-3122404 局长室:0878-3123015 政委室:0878-3121263 局长:张爱东 潘健 国保大队:0878-3202029 大队长:牛朝临13987832263 副队长:李果 赵勇 18287897773 何国庆、梁建国、段庆梅 楚雄市委政法委 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复兴巷40号 邮政编码:675000 楚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雨青 15891827787 楚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代斌 楚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罗兰新 楚雄市610人员:张海毕、刘刚、刘宗寿 楚雄市检察院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1号 0878-3013548 检察长:陈剑 副检察长:常建伟 公诉人:张茜 0878-3011950 楚雄市法院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 院长常 云 13987078797 张 力 15368536669 钱 勇 18987848577 关家莉 18987841766 吴京华 18987809119 刑二庭 黄俊波 13308788801 雷建玲 13038692297 代建丽 13987827137 刘中华 13769272456 李中荣 130134297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楚雄市“610办公室”
:
张海毕,
刘刚,
刘宗寿
楚雄市公安局
:
裴宏,
李果
楚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梁建国,
何国庆
楚雄市看守所
楚雄市检察院
:
张茜
鹿城镇司法所
:
杨玉高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22日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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