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王凤英


王凤英


王凤英,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

简介:
王凤英
(Wang,Fengying), 女 , 83岁 , 江西南昌市大法弟子,南昌市果品食杂公司(现已划归赣江宾馆)退休职工。

曾因工伤造成严重的脑震荡,此外还患有高血压、气管炎等疾病,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原有的疾病不翼而飞。

迫害开始后,王凤英经常被南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一起劫持,领队的是南昌国保大队陈姓恶警。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下午,王凤英在南昌市新建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一个站在车旁的便衣警察拽住,当时该警察的妻子抓住丈夫的手臂,善劝丈夫不要行恶、将王凤英老人放走,可该警察一意孤行,强行将王凤英绑架到新建区花果山派出所,在被扣留四小时后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王凤英遭下罗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十点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王凤英在位于南昌市下罗镇的江西农业大学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农业大学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送往下罗镇派出所,晚上九点半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时左右,王凤英坐在南昌市阳明路公园休息,警察向她索要查看身份证遭拒绝后,警察就将她劫持上警车押送到南昌市墩子塘派出所。当天下午一多点钟家属前往派出所要人才释放。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王凤英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悬挂真相横幅时,遭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并非法刑拘在南昌市昌北第一看守所。当天下午,不法人员对王凤英家进行了非法抄家,抢去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计算机及过塑机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公安到王凤英大女儿家非法抄家,同日又去王凤英自己居住的长运交通厅宿舍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计算机设备、过朔机、真相挂件一包以及她丈夫皮包里的五百元真相币(生活费)等私人财物。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公安两次在王凤英小儿子家抄家,劫掠小儿子的计算机一台,王凤英计算机一台,打印机四台、复印纸等设备耗材,公安人员强行敲掉锁,劫走一本存有二万多元人民币的存折,一千多元真相币,大法师父法像一张,单位每月补贴二百元多元的存折也失窃。

参与抄家人员:红谷滩分局凤凰派出所,红谷滩分局国保大队,南昌市国保大队(一名陈姓身份不名者带头抄家)。

约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左右,红谷滩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再次对王凤英儿子位于下罗镇的住房非法强行抄家,抄去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目前王凤英老人仍被关押在南昌市昌北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王凤英的家属才收到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一七日核发将王凤英非法逮捕的通知书。

近日,家人得知对王凤英的构陷材料已送达至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多钟,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凤英。庭审时,王凤英的家人及法轮功学员入庭旁听。王凤英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审约十二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南昌市七十六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太太收到判决书,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枉法判刑三年,现被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四监区。王凤英老人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家人不服上诉。

王凤英每天被江西省女子监狱逼罚站到十二点。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王凤英跟赵警察说,我要买肥皂纸巾。她说不行。王凤英说,我要告你。赵警察火了,叫防暴队来了五、六个人,把王凤英吊了起来。四个人又把王凤英拖到仓库,吊在铁架子上,分开王凤英的手和腿,痛的王凤英站不住,王凤英痛苦的大哭。她被绑着束缚带,吊了三个多小时。

一次,她们说王凤英血压192,要王凤英吃药,王凤英不吃,她们就叫防暴队的人来灌药。王凤英就不吃饭,不吃饭,包夹就打她,

王凤英已于二零二零六月十二日回家。

王凤英出狱后,王凤英听到老伴去世的噩耗,非常难过,她知道,没被这场迫害,王凤英老伴是不会去世的。王凤英出狱回家后,她原单位与南昌市社保局继续迫害她。他们要她归还三年监狱中领取的退休工资,共七万多元钱。现在,单位每月强行从王凤英工资中扣除,每月从王凤英的退休金中扣除一千八百元,只给王凤英八百元钱生活费。

七十五岁高龄的她被枉判三年刑期。在省女子监狱,王凤英受尽凌辱、折磨,遭受了多种酷刑:被恫吓,被拉、拖、推,罚站的痛苦倒在地上;被拳击头部致严重肿胀;被强穿束缚衣,腾空吊挂,痛苦的大汗淋漓,全身湿透;被搬、拽、倒拖,五马分尸,全身无力,无法呼吸;被强制服用不明药物,饮水及饭菜中被拌不明药水。

现在(二零二零年八月)王凤英知道了,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迫吃的药,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罗春荣吃的是同一种药,它根本不是治高血压的药,而是一种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是一种特效慢性毒药。

王凤英出狱回家后,她原单位与南昌市社保局继续迫害她。他们要她归还三年监狱中领取的退休工资,共七万多元钱。现在,单位每月强行从王凤英工资中扣除,每月从王凤英的退休金中扣除一千八百元,只给王凤英八百元钱生活费。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南昌市的79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前往农商银行兑取一张定期存款单时,发现存款金额减少了五千元。王凤英当即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覆是: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从王凤英的存款账户上扣除了五千元。而老人的退休工资被社保局非法扣押。

到目前为止,王凤英老人没有收到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任何口头或书面的通知或说明,也不明瞭是因何缘故被非法扣除这五千元的存款金额。

出狱后至今,王凤英的退休工资被南昌市社保局扣押,老人只能艰难度日,如今又雪上加霜,无辜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非法扣除五千元存款金额。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二日(大年初一)上午八点半左右,南昌市的老年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女,79岁)路过南昌市八一广场时,遭大院派出所一群警察围堵。当时警察反复追问王凤英是否是法轮功学员?当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就毫无理由暴力将她拖拽到八一广场的公共厕所里,强行扒掉衣服、鞋子搜身,还威胁要抄家。当时,王凤英老人还看到八一广场有多名女法轮功学员遭警察强行拦截、拉扯。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左右,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女,82岁),洪桂芳(女,62岁)在象湖东方路讲真相时,遭路边几个楼盘推销员恶意构陷,其中一年轻男性人员紧紧揪住王凤英老人的衣领,致使老人呼吸困难。老人不顾个人安危,仍大声向围观的民众讲真相,人们纷纷谴责行恶者,整条道路堵塞了很长时间。

在构陷者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后,一辆警车开来将俩老人绑架到派出所(可能是南昌县象湖新城派出所),警察进行非法搜身和翻抄背包,洪桂芳被抄去护身符、真相小册子及新经文。俩老人在该派出所被非法关押、讯问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上午,南昌县国保大队警察将俩老人带往南昌县莲塘镇医院进行体检。王凤英老人血压高达200多,当天下午,警察将她送回家中,并对她家进行非法抄家,抄去《转法轮》书籍一本,撕毁门上张贴的两张大“福”字。洪桂芳则被关押在南昌县瓜山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六月三十日被释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有三人来找王凤英,通知她准备开庭,要对她收监。王凤英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于是她亲自去西湖区法院拿所谓起诉书,看看公诉人到底起诉她什么、为什么起诉她,她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公诉人。

于是王凤英向公诉人的助理正式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指出对她的起诉是完全非法的:1、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有罪,在中国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请问公诉人,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触犯了法律?你拿出法律证据来。2、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如果有,请公诉人拿出证据来。3、法轮功的书籍是合法的,法轮功的资料当然也是合法的。所以以法轮功书籍、资料作为证人证据的都是不成立的。4、“取保候审”已超期,不存在法律效应。5、如果公诉人拿不出修炼法轮功有罪的法律依据,拿不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条文,那么公诉人利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指控我累犯的罪证就不成立。6、“两高司法解释”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和立法解释之实,因违宪、违法、越权而无效。7、一切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都无效,《宪法》是母法。

之后公诉人宋宏洋约见王凤英,说这事不是他做的,是南昌县国保大队杨队长做的。王凤英说:“起诉书上是你签的字,我当然找你!请你做出不起诉的通知书,请你把材料退回公安(局)。”过了几天,一个女援助律师打电话找王凤英说要见面,王凤英说:我不开庭,我不要律师。但王凤英最后还是去见了她,给她讲了真相。同时法院法官刘玉芳通知王凤英的女儿说星期四开庭。又过了一天,司法局、司法厅、社区来了三个人,当着王凤英的面给刘玉芳打了电话,刘玉芳还是说要开庭。三人用手机把王凤英的《撤诉申请书》拍了下来。

王凤英在跑检察院、法院的过程中,发现法官、公诉人都不顾法律尊严。约于十二月中旬,她写了两封信,一封给控申科,一封给检察长,检察院接收人员当场拆封,认为内容一样,只留下给检察长的信。

同时王凤英向西湖区法院递交了三份法律文书:一份是《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内容指出:本案纯属冤假错案,申请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中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怎么利用的、破坏哪条哪款法律实施、产生了怎样的危害结果。所以王凤英依法要求西湖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还申请人王凤英清白。

第二份法律文书是《延期开庭申请书》,指出:1、自去年底,王凤英的材料被移送检察院,公诉人从未告知申请人王凤英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未讯问王凤英。起诉书上说以前已经告知了王凤英,公诉人宋宏洋在撒谎。2、要审理此案,公诉人必须依法起诉,必须拿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3、王凤英正在依法向西湖区检察院要求撤诉,公诉人还未做出回复,王凤英觉得应该给公诉人一定的时间,不要草率行事,所以王凤英要求延期开庭审理此案。

第三份法律文书是《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申请书》,指出刘玉芳作为审判长、法官,明知道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中,跟法轮功没关系,明知道二零一一年新闻出版总署的解禁令已经确认法轮功书籍属于合法出版物,却知法犯法,违法审判,继续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知王凤英在申请撤诉,还在准备开庭冤判王凤英,并且还找来了援助律师通知要马上开庭,还在找人打电话给王凤英的女儿让她阻止母亲去法院、检察院。由于刘玉芳长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被她冤判、关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从未见过无罪释放,所以王凤英对她非常不信任,依法要求她回避此案、退出对此案的继续承办,对她已经进行中的诉讼活动认定无效。

王凤英把三份法律文书装进两个信封,亲自送到西湖区法院,一封给院长,一封给审判监督庭,对方同样当面拆开信封,只留下了一份给院长的信件。当天下午,法官刘玉芳给王凤英打电话,说下周四约王凤英谈一谈。但是之后,王凤英又收到法院的电话,说还是要开庭。

然而西湖区法院仍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强行无理的对老人做出枉判三年、勒索六千元的非法判决。王凤英老人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提起上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批捕迫害亲属非法审判非法判刑罚站约束带 强行施药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拘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八旬老人法庭上驳斥非法起诉-南昌法院仍枉判
南昌83岁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江西又有二名中共官员遭恶报
南昌市大院派出所所长魏和友遭报丧命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2672.html#2374215926
南昌79歲老人存款被扣除、退休工資被扣押
江西省女子监狱20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
吊铐、束缚衣、药物迫害……-古稀老人冤狱三年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妻子陷冤狱-江西南昌市唐维骥老人忧郁离世
七旬吕三秀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长期被体罚
南昌市76岁王凤英被枉法判刑三年
江西南昌市王凤英被非法庭审
江西省南昌王凤英的构陷材料已送达东湖区法院
江西南昌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劫持补充
江西省南昌市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非法逮捕
南昌市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被非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21.html#177402844
南昌市七十五岁的王凤英被绑架、非法关押
南昌王凤英老人今年四次遭警察绑架(图)
江西省南昌老年大法弟子王凤英被绑架 于当天回家
江西南昌市的王凤英一度遭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6611.html#161021232818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王凤英责任单位及人员: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邮编330009 电话:0791-86788328、0791-86783341 院长:熊丽萍 审判长、主审法官:刘玉芳18070080229、0791-86783167 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168号,邮编330003 电话:0791-86215571,0791-86233453 检察长:李世峰 公诉人:宋宏洋 0791-86234750 助理:李逸豪 司法所: 赵女士15079155975 律师小黄1369955838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市公安局总机: (+86 791)6772115<br>局长:涂建生0791-88892001办、6813363、13970887299<br>[南昌市国保大队]<br>大队长:张言(音)<br>国保警察:陈文革13907050073、徐连根13879524598 、卢显明13879514919
西湖区法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嫁妆街33号,邮编330009<br>电话:079186788328、079186783341<br>院长雷虹 : 刘玉芳
南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言(音)<br>国保人员:陈文革13907050073、徐连根13879524598、卢显明13879514919 : 陈文革
南昌县公安局南昌县公安局电话:0791--85712281<br>熊建会 “案件”经办人 南昌县公安局 13970901987(手机)<br>熊鑫 南昌县公安局国保(政保)大队长 13607068509(手机)<br>李荣 南昌县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0791-85735533(办) 0791-86236118(宅) 13979135533(手机)<br>熊孟刚 南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0791-85717109<br>朱茂林 南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0791-85728782<br>黄光亮 南昌县公安局副局长 0791-85717107
江西省女子监狱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前卫路1号(兴国路站台西面)<br>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916信箱<br>邮编:330100<br>电话:0791—83711658 0791—83751980 0791—83711612<p>监狱长:徐耀旺0791—83711687(办电)<br>副监狱长:万雪红<br>教育科负责人:甘警察,警号:3615044<br>教育改造科科长:胡睿华<br>监区长:万敏英<br>一监区:<br>教导员:丁婕<br>狱警:杨颖<br>帮教犯:欧阳凤英、宋茹沙<br>二监区:<br>教导员:刘慧 电话:18970058835<br>狱警:方婷婷(警号:3615522 电话:18070081273)<br>三监区:<br>狱警:吴静敏(迫害刘嫦娥)、陆嫒、丁险、肖叶<br>帮教犯:杨丽红、黄海珍、张岩梅、吴婷、李正红<br>六监区:<br>总负责人:甘爱莲(一把手)、崔冰(二把手)<br>教导员:陈莉(专管迫害法轮功)<br>书记:王芬<br>狱警:肖叶、叶某、胡佩燕、赵玉冰、刘玮<br>帮教犯:褚红梅、孝文婷、段静、邱明秀。<br>七监区:<br>总负责人、教导员:杨波<br>教导员:陈越<br>指导员:吴颖<br>大队长:王娟<br>副大队长:胡亮(迫害刘宝珍)、杜接娣<br>八监区:<br>教导员:李静、余慧芳<p>迫害田海英的相关责任人:<br>教导员:王湘<br>中队长:吴子蓉<br>狱警:田爽、胡林<br>迫害杨丹荷的相关责任人:<br>指导员:杜接娣、陈颖<br>狱警:吴颖、王宁、邹苑<br>帮教犯:刘云、叶春燕、李英、刘智华、金杰、<br>迫害江兰英的相关责任人:<br>指导员:吴露露<br>副教导员:张玲<br>狱警:张倩<br>帮教犯:罗雪梅、邹淑梅、董国娇、梁红、刘凌云、邬根美、陈先桂、周良琴<p>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监狱三大队监管法轮功队长 吴静敏:13879140633<p>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监狱三大队警察:<br>陆媛(1989年出生) 手机:15170035050 电话:86453185<br>丁险(1989年出生) 手机:15079036978 电话:83763336<p>江西省南昌市女子监狱六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 赵玉冰(1989年出生):18607051777
东湖区法院
南昌市政法委书记:刘家富13677919558<br>书记:欧阳海泉0791-83880669办、15907095555<br>常务副书记:熊绍群0791-83885136办、13807086668<br>[南昌市维稳办]主任:熊绍群13807086668
墩子塘派出所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北湖路2号,邮编330000<br>电话:0791- 86773445<br>所长吴斗果13970988807
昌北第一看守所
江西农业大学派出所
下罗派出所
新建区花果山派出所
红谷滩公安分局红谷滩公安分局<br>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春晖路545号 邮编:330038<br>电话:0791—83850614<br>局长:汪勇
凤凰派出所
东湖分局大院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11日 09:23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