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燕
简介:
王晓燕(Wang,Xiaoyan),
女 ,
61岁 ,
山东威海市法轮功学员,王晓燕女士被非法抄家、抢劫、绑架、监禁、逼供、劳教,遭受酷刑折磨,被开除工职,丈夫被迫害离世,儿子被迫去了国外。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王晓燕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被告江泽民利用掌控的中共和国家权力,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使社会风气急速下滑。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以下是王晓燕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一九九六年,王晓燕与丈夫陈振林、儿子陈泳岐一家三口走入大法修炼,按大法的标准“真、善、忍”要求努力向上做好人。 一家三口被绑架折磨 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7月23日上午,城里派出所几个警察非法闯进王晓燕家进行搜查,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把王晓燕和丈夫、上学的儿子(陈泳岐当时只有18岁)一起绑架到城里派出所戴上手铐,然后关押在两平米大小没有任何通风设施、闷热潮湿的暗室里,里面异味难闻,蚊叮虫咬,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 大概关押了3-4个小时后,又开始对王晓燕及家属轮番“提审”,强迫放弃炼功。陈泳岐在派出所同样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有一个警察反铐陈泳岐,手铐用力的向上提,把陈泳岐的头踩在脚下,手铐嵌入肉里太深,疼痛难忍,这样持续了5分多钟(陈泳岐手腕上的这个手铐印两年多后才退去)后又关进暗室。 中午12点左右,把王晓燕和陈泳岐转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中,陈泳岐被非法关押了三、四天。陈泳岐去亲戚家,楼下有警车巡逻,骑自行车,后面有尾追的。 王晓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里,三伏天十几个人挤在几平米的监室里,热得透不过气,每天还要被提审,被警察训斥,吃尽苦头,艰难的过了十五天。 当天晚上陈振林被部队关押在禁闭室进行迫害,每天派人看管逼迫放弃修炼。二零零零年六月,部队上又借口王晓燕去北京证实法为由,再次对陈振林非法关禁闭进行迫害5天左右,放出来后,暗地里监视。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80多岁的父亲知道陈振林被迫害精神打击使他病倒住进医院,当陈振林回家看望父亲离开他不久,老人就含冤离世。 二零零零年七月陈振林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当天就被天安门派出所警察非法送进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警察指使监室犯人迫害他,日夜轮流值班看管,不让睡觉,不让炼功。4天后被部队人员押回直接关押在部队,部队领导逼他放弃修炼。从经济上对他进行迫害,扣发工资,取消休假日,派人监视他的行踪。 再次绑架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晩上五、六点钟,城里派出所的警察张治国骗开王晓燕家的门,所长王兆震带领一大帮警察闯进王晓燕家暴力抄家。当陈振林制止他们的恶行时,王兆震朝他小腹猛击,把他的手反铐在暖气管子上。又一个警察拿着王晓燕家“法轮大法是正法”的胶印,蘸着红印油在王晓燕家的墙上,脸上乱盖,边盖边叫骂脏话,居委会与派出所的人都在旁边看。 八点左右,陈泳岐回家,看到父亲嘴角流着血,满脸红印,王兆震夺下陈泳岐手中的记录本。旁边一位20多岁的警察朝陈泳岐脸上狠砸三拳,陈泳岐眼前一片漆黑,差点摔倒。恶警边砸边叫嚣。其他警察和居委会的人都在看着。 接着王晓燕下班回家,警察把王晓燕也铐在暖气管子上。抄了家中的所有大法书和真相资料、录音机、倒带机、录像带。抢走5千元现金、高档酒(前两样已归还)、铜电线等贵重物品。再把王晓燕一家三口劫持到城里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王晓燕一家3口被隔离审讯,一直折腾到晚上十一点左右,王兆震又通知部队把陈振林带走软禁,强迫他放弃修炼,否則就开除工职。陈振林坚决不放弃。结果部队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非法开除了他的工职。 在城里派出所里王晓燕被警察拳打脚踢,头发揪,打脸。折腾了好长时间,王晓燕及家属们又送进拘留所。 在寒冷的夜里,王晓燕和另一位女同修被关进一个空屋里,两个人被冻一夜,挨到了天亮,又把她俩,还有陈泳岐,转到了威海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就开始提审王晓燕和陈泳岐。那时正是大年下雪期间,他们讓陈泳岐赤着脚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提审的警察不停地恐吓,将凉水浇到陈泳岐头上,并威胁“要将陈泳岐衣服扒光放到雪地里罚站”, 陈泳岐指责他们的邪恶行为,遭到警察掴脸。第二天又提审并转号让牢头整陈泳岐 ,警察授意牢头对陈泳岐拳打脚踢,并诽谤师父与大法,每天一顿暴打与恶语攻击。在号里,每天只睡3个小时,并做苦工,强制背牢规,唱狱歌,苦工做不完不让睡觉,并不断加大做苦工的强度。顿顿喝清菜汤,一个月瘦20多斤。陈泳岐被拘留所、看守所两次共非法关押34天。 王晓燕在看守所,六一零的刘杰、刘金虎不断的非法提审王晓燕,没得到任何口供:三天两夜不让睡觉,上手铐连续提审。白天刘金虎审问,让王晓燕在一块五十平方厘米的框框里蹲着,不准出框框,不准动,否则就用脚踢,用脚踩王晓燕戴手铐的双手,手铐都勒到手腕里很深。晚上是派出所的警察,分两班轮流审讯,不让睡觉。张治国把王晓燕铐在椅子上,逼王晓燕到院子站着,冰雪寒天,夜晚寒风刺骨,他逼王晓燕到院子站着,不让进屋,不让睡觉,他躲在屋里睡觉。折腾王晓燕三天两夜后,送王晓燕到山东王村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里的迫害手段和上面的极其相似,强迫转化,强迫劳动,每天干十六、七个小时的活,不让说话,不让上厕所,逼迫写认识,有时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的觉。王晓燕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二年零两个月,即2001年1月2日至2003年3月1日。 丈夫在劳教所遭惨无人道折磨 二零零二年九月,陈振林被恶人举报,再次被警察刘杰指使一伙人非法抓捕,抄家,陈振林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在看守所,陈振林绝食抗议,警察用手铐把他的双手、双脚、铐在铁椅子上,唆使犯人摁住头和脖子,进行野蛮灌食。过程中,“省工作组”的人员以给陈振林恢复工作的谎言欺骗陈振林,让他放弃修炼,并扬言坚持修炼就劳教。就这样反复提审,最后“610”将陈振林非法劳教三年。在陈振林拒绝在劳教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强行把他送进了王村劳教所。 刚到劳教所,警察就找打手对陈振林进行二十四小时车轮战术,看管不让睡觉,同时灌输歪理邪说,逼迫写所谓“三书”。深夜把手铐锁紧,用毛巾堵着陈振林的嘴,然后用粘胶带封上,四个人对陈振林捏腿及两臂的肌肉筋,往死里整。人為窒息,等醒来后再继续折磨。不长时间,陈振林被迫害致不能走路,几个犹大又拽着他的腿在暗室里转圈,拳打脚踢。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罚站,罚坐,腚坐在七、八公分宽的小板凳上不准动弹,每天二十多个小时,屁股都坐破了,流着血水,强迫劳动,每天都要干上十八个小时以上。 从二零零二年九月的某一天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历时近一千天,陈振林熬过了生不如死的“劳教”期限。 王晓燕与陈振林从劳教所放回家后,陈振林在劳教所里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损伤,身体虚弱,经常有不适感觉,吃不好睡不好,精神十分压抑。因被非法开除公职,没有经济来源,虚弱的身体得不到营养的补充和充分的休养,加上居委会受“上边”指示对炼功人的不断骚扰和监视,精神压力太大。在这样的多重压力下,为了生计,还得强撑着身体去找工作。几经周折王晓燕和陈振林在同一个单位找了一份工作,老板对王晓燕们也挺满意。可不长时间,被“610”知道了,就到工作单位威胁老板,叫王晓燕们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如果不写就要开除王晓燕们,否则就封单位的门,因为王晓燕们坚决不写,被逼无奈,老板只好违心地把王晓燕们炼法轮功的全辞退了。 陈振林只好干一些体力活或零工,很低的收入。就这样他身体状况急剧下降,经济条件又差,于2015年3月22日含冤离世,年仅62岁。 不断的监控、骚扰、威胁 王晓燕在二零零零年的六月,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讨个公道,回来后又被派出所的警察铐在暖气管子审问一天,没得到任何回答,最后又迫使王晓燕的单位停发王晓燕的工资,办王晓燕一个月的“学习班”。每天单位派人,逼王晓燕写“保证”。 王晓燕从2001年1月2日至2003年的3月1日被非法劳教,还被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共计被非法关押890多天,这期间没给工资和一切其它待遇,也没给交劳保费,单位还扣了3个月的工资,后来强行办内退,每月只有400元的工资。 在双亲被非法关押和劳教期间,陈泳岐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失去生活保证,由于双亲的行踪受到监视,居委会,派出所一有风吹草动,便找上门来骚扰,这期间也出现过多次警察闯入搜查。居委会的张玉秀更放出狠话说陈泳岐,“你炼法轮功,这辈子找不到对象”。行踪被监视,找工作又受盘查,一到敏感日又要到派出所接受盘问,做笔录,2008年初,陈泳岐忍痛离开父母,去了陌生的异国他乡。这一走就是八个年头,当听到了他父亲去世的噩耗,痛苦的不能自拔。 本来王晓燕一家3口,在“真、善、忍“大法的沐浴中无比的快乐幸福。可是这美好的一切却被江泽民的灭绝人性的迫害政策毁掉了。关于王晓燕及家属遭受迫害的事例实在太多,迫害过程中,直接参与迫害王晓燕一家的“610”人员和派出所的警察,究其根源都是“上边”——祸国殃民的江泽民一手策划、命令、指使的。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监视/跟踪;
电话监控;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迫害亲属;
私闯民宅;
骚扰;
威胁/恐吓;
上手背铐;
喂小咬;
罚站;
体罚;
关小屋;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非法审讯;
逼迫放弃信仰;
打骂;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铐在某处上;
坐小板凳;
揪头发撞墙;
毒打/殴打;
推、掰、撅;
“死揣”;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精神酷刑;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调换工作、职务;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罚蹲;
坐/锁在铁椅子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迫害家破人亡-山东威海市王晓燕控告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王村女子劳教所
威海市看守所
威海市610
威海市拘留所
威海环翠区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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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虎,
刘杰
环翠区城里派出所
:
王兆震,
张治国
环翠区环翠街道办事处
环翠区东北街居委会
:
张玉秀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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