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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中群

简介:
邓中群
(Deng,Zhongqun), 女 , 51岁 , 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方正荣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市国安人员跟踪,国安警察将去往大英县的方正荣与吴明书及大英县残疾人(未知姓氏)暴力绑架,同时将杨泽林、邓中群、陈光兰、张中华和伍仁科五人绑架并进行拉网式的抄家。

国安对几人连夜审问,吴明书、方正荣及伍仁科遭到公安人员刑讯逼供。随后他们被劫持到市永兴看守所。三十七天后,吴明书与伍仁科被释放回家。同时被抄家的还有残疾妇女、五十六岁的邓丽(后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离世)。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船山区法院对无辜的方正荣、杨泽林、邓中群、张中华和陈光兰五人进行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姜一兵在庭上为方正荣等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除方正荣和张中华未当庭宣判外,其余三人均判监外执行一年,于当日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船山区检察院一名自称姓杨的男子分别给杨泽林、邓中群、陈光兰三人打了电话,叫他们次日到检察院结案。杨泽林的家属见他一夜未归,就给检察院的人打电话询问,杨某口出狂言:把杨泽林放到检察院直接判他两年。

家属追问其原因,此人吱唔不语,立即挂断电话。家属们都在担心他们亲人的人身安全,个个急得一筹莫展。特别是方正荣和杨泽林家中都有九十岁高龄的老母,现无人侍奉,方正荣的儿子三十六岁了还未成家,陈光兰女士的视力也不好,张中华的耳朵失聪,夫妻二人均被判刑,五位法轮功学员家中经济十分困难,亲人被冤判还处罚金,家属们真是雪上加霜,控告无门,有冤无处诉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在没有律师介入、也没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对被非法关押一年的法轮功学员方正荣(女,六十六岁)与张中华(男,六十四岁)以及判监外执行一年已期满的杨泽林(男,六十五岁)、邓中群(女,五十一岁)、陈光兰(女,六十三岁)五人,再次非法开庭,并秘密判刑。

现知方正荣被冤判七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杨泽林,两年,罚金二千元;邓中群,两年,罚金二千五百元;陈光兰,三年六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张中华,三年,罚金三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遂宁市方正荣等五人被秘密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遂宁市公安局电话:0825-2223123,0825-2224933
船山区法院
船山区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 地址:遂宁市渠河中路卫星桥巷29号<br>人员名单<br>局长:秋枫<br>副局长:何文君 周斌<br>基层股长:邓攀<br>纪检组长:唐梅<br>纪检员:何番桢<br>办公室主任:王洪基<br>办公室副主任:严海<br>办公室工作人员:杨辉 李世英<br>政治处主任:杜娜<br>政治处副主任:黄源<br>政策法规股长:杨艾华<br>杨某电话:13882554651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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