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珍
简介:
于凤珍(Yu,Fengzhen),
女 ,
65岁 ,
吉林省德惠市农安县滨河乡法轮功学员。农安县滨河乡曹家岗村曹家粉房屯法轮功学员于凤珍是一九九八年正月十八得法的。以前的头痛、腰痛、妇科病,在炼功中不知不觉中全部消失,亲人看到她的变化,丈夫的大姐,二姐,二姐夫,她的姐姐,妹妹、妹夫都走入大法修炼。婆婆看到她们的变化,她也走入了修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信仰者全面迫害,于凤珍曾被非法拘留,与洗脑班三次,警察多次非法闯入她家,强抢绑架,骚扰给她家人造成精神和身心的创伤。最悲痛的是,婆婆在她被绑架迫害时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于凤珍大队把她村炼法轮功的身份证全部收缴,说是怕进京上访。 二零一零年中秋节前两天,早上八点钟,农安县滨河派出所一帮警察闯入于凤珍家院,他们拽着她就往车上拖,绑架到农安县中英宾馆,到中英宾馆看着她们的有国保,派出所、公安局警察轮流逼问,恐吓,威胁,炼就不让回家、判刑,逼迫写五书、看诬蔑大法录像,精神受到严重摧残,非法关押六天。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份,于凤珍与张启玲,隋国凤在德惠市同太乡韦唐屯送台历,同太派出所强行把她们往车上拽,她们不配合,他们把隋国凤按倒戴手铐推上车,带到同太派出所,又送德惠国保大队,一警察问她们是哪的她们不配合,劈头盖脸就打,然后推到老虎凳上挨个逼问,之后送拘留所,一顿饭一个慢头一碗汤,非法拘留十五天,同太派出所勒索家人一千五百元,张启玲一千五百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晚上,她们六个同修在于凤珍家学法,六点多钟农安县德彪派出所一帮警察闯入她家,进屋就抢书,师父法像,二个小广播,手机,然后把她们五个大法弟子强行绑架到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五天后,把她和曹国会、于幸坤送到长春戒毒所洗脑班,进行精神摧残,从早晨一直到晚上九点,有陪护看着。 在洗脑班非法关押十天,回来后身体出现严重病。她起诉江泽民,农安县德彪派出所几次到她家骚扰。 于凤珍,今年六十五岁,一共非法拘留四次,肉体被折磨,经济被勒索,家中老人被警察数次骚扰,在恐吓和担忧中含冤离世。(二零一八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于凤珍、于永芹骑摩托车在邻县同太乡屯社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向当地派出所举报,两人被同太派出所带至派出所询问后抄家,抄走好多大法书、《明慧周刊》。现被关到德惠拘留所,说是非法拘留15天。 于永琴、于凤珍从德惠市拘留所被送往看守所,案件已送交检察院,于永琴身体检查不合格,已办“保外就医”回家,于凤珍案已交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德惠市法院对农安县于凤珍、于永琴各非法判刑两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老虎凳;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勒索钱财;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榆树市法轮功学员李传荣遭秘密诬判三年
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于永琴、于凤珍被绑架后的情况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1370.html#2352723319
吉林省农安县滨河乡法轮功学员于凤珍、于永芹被绑架
吉林农安县三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三年来被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德惠市拘留所
农安县德彪派出所
农安滨河乡派出所
长春市洗脑班
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
德惠市国保大队
农安县中英宾馆
德惠市同太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30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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