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东赵乡杨辛庄村法轮功学员刘永、刘红、刘凤同在州河新城因贴不干胶被州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刘永当时走脱。几个月后回家。据悉是本村村干部刘香恶告,得了500元赏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0568.html#171623476
相关单位及个人: 杨辛庄村干部:尹军15002266354刘香1772016388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杨辛庄村 : 刘香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5日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