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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简介: 王海升见证老丈人夫妻因修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后才走进大法中修炼;通过修炼戒烟酒,头晕和胃病的宿疾也都好了,也戒了烟酒。王海升以电话自动拨打语音的方式向周围的民众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及被迫害的真相。 王海升心怀感恩,选择以自动拨打语音电话的方式向有缘人分享修炼者身心受益的美好并讲清法轮大法被江氏集团利用中共邪党枉法弄权迫害的真相,不让邪恶蒙蔽良知参与迫害善良;当天灭中共时,希望尽量挽救有良知善念者不做邪恶的殉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自动拨打语音软件打到唐县白合镇西赤村,村喇叭是用无线电话通过手机广播的。这是村民们了解真相得救的机缘,却被河北省安全厅处长郭富强召集村主任蔺章恩,把此事构陷到保定市国保。在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与指导员王洪恩的授意下,唐县国保大队长张辉采用手机定位、秘密跟踪等见不得人的手段,秘密跟踪王海升半个多月。 郭富强把此事构陷到保定市国保,并成立项目组欲以插播定性构陷王海升。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下午5点多,王海升在去接下班妻子的路上,夫妻二人被跟踪的北省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指导员王洪恩主导下,被唐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辉与保定市南关大街派出所警察用石头砸车绑架,导致王海升的左前额受伤,随后被非法抄家。当时被抢劫的私有物品如下: 王海升被非法关押到保定顺平拘留所,翌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天下午,王海升又被带到一个公安局,才给了他一杯水喝,给了饭吃。吃完就给他录指纹、抽血。王海升在派出所被铐在审讯椅子上被非法审讯直到半夜十二点。一个姓刘的局长还说,把手铐勒紧点,还说不让他上厕所,其他人随声附和着,说拉屎就拉到裤子里吧。后来,又把王海升绑架到唐县国保,国保一个人威胁说,如果王海升不说,就给他放在一个小屋子里,吊起来打。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家人去会见时,唐县拘留所一位所长说必须有唐县国保的同意,之后家人去找国保,唐县国保大队长说是保定市国保大队有指令不让会见,之后家属又去顺平拘留所会见王海生,顺平拘留所的一警察说是唐县国保不让接见,也不让打电话。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王海升夫妻二人已被绑架十天,王海生被非法羁押在保定市顺平拘留所,王秀谦被非法关押在唐县拘留所,在妻子王秀谦在唐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释放,身心受到伤害。王海升非法关押在顺平拘留所,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转到唐县看守所。在这期间警察没有给家属任何手续。家人为王海升聘请了保定的律师。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保定律师来到唐县看守所,拿着准备好的会见手续,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而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张辉、保定国保大队长刘文君知法犯法,无视法律,百般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不得已,农历新年过后,家人又给王海升聘请了北京律师。 唐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辉为了达到迫害王海升的目的,在王海升行政拘留阶段阻挠家人正常的接见权利,被构陷案转入刑事拘留阶段,又以向上请示的借口拖延时间,故意拖过年前不让律师会见。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北京律师到唐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王海升,看守所还是让找办案人员张辉。无奈,北京律师立刻到唐县检察院去控告张辉的违法行为,并到唐县公安局信访办、法制科及督察纪检去投诉,历经一天时间的交涉,在当天下午五点多钟,天将近黑了,律师才见到了当事人。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律师向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张辉递交律师委托手续,并依法要求阅卷,了解案情。国保张辉竟要求律师开具“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才同意介绍案情,律师说,你这是违法行为。张辉说:法律是法律,这是我们上面的规定。律师要求他给上面打电话,刘文君在电话里说是有这规定。 得到上面的人撑腰后,张辉更加嚣张,对律师说:我不承认你是律师。律师忍无可忍,说:我按法律依法办事,你不承认我是律师,我也不承认你是国保。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构陷王海升的材料,由唐县检察院批捕科上交到保定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目前,保定市检察院还未出结果。 王海升的岳父依法控告始作俑者──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与指导员王洪恩(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唐县检察院将王海升非法起诉到唐县法院。七月四日上午九点,河北唐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海升非法庭审。唐县法院工作人员只给三个旁听证,只有王海升的妻子、父母进去。其他的亲朋好友只能在大门外等待,工作人员面对公开庭审的质疑表示只开放给防范办的人员旁听,却提不出执法依据,就是不让王海升的亲友们进去旁听。 公诉人以「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构陷王海升入罪,王海升的律师表示:「王海升宣传法轮功,没利用甚么组织,且宣传自己的信仰符合宪法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再者,破坏法律实施是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哪一个法规?破坏法律实施的只能是一个政府、或有权势的人,本案当事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能破坏法律实施吗?」 公诉人又以证人蔺章恩的证词说,村喇叭两次播放法轮功的内容,是重大的插播事件,影响恶劣。律师表示:证人蔺章恩说村喇叭的播放权限只有蔺章恩、马保会等五名村干部,本案当事人王海升并无插播权限,说播放法轮功的内容造成恶劣影响,是何影响?有证人吗? 当公诉人拿出所谓证据光盘录音时,播放的内容都是教人积德行善、如何躲避天灾人祸,讲了贵州藏字石的事实,还讲了印度八十多个学校学生学炼法轮功的故事。虽然都没让听完,在座的人都在静静的听真相。一直持续了大约十分钟。 正告公检法人员莫以工作为借口,麻木随从行恶。名利短暂,天理永存!望自珍重!法轮功学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讲真相,都是在宪法的保护之内,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都是在挽救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世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唐县法院非法开庭。唐县法院以证据不足退卷给检察院。本该无罪释放王海升,但是在项目组的高压下,唐县国保进行所谓的补充侦查后再次将案件递交法院,唐县法院于九月十四日再次非法开庭审理。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王海升被构陷的案卷已送到保定中院刑二庭(承审法官:齐金谦,办公电话:3103108)。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将近一年的保定市法轮功学员王海升,被保定市唐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目前王海升已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王海升上诉到保定市中级法院,现已立案。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保定市中级法院二审终结,维持非法原判。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相关单位及个人: 【唐县检察院】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8/4/24 14: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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