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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香云

简介:
石香云
(shi,xiangyun), 女 , 67岁 , 黑龙江省哈尔市滨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左右,在省公安厅吴刚、杨波参与指使下,哈尔滨市至少石香云等十二人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上午,石香云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哈尔滨市特务组织610人员及国保大队坏人绑架并非法拘留。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石香云却被警察带走,看守所说是办案单位,推测已转刑拘。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石香云的儿子到哈尔滨市看守所,看守所不让见人,只给了一张拘留通知单。三月九日被松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九点多钟,石香云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哈市松北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提审。据悉,石香云的案件已被检察院转回国保于晓光,松北区公安局案件科李姓(15663415623)及方姓办案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石香云的儿子,已为她聘请(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彭剑,到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安局国保科,要求履行手续,但遭到国保刁难设卡,律师再次从松北公安分局,到位于香坊区的哈尔滨市司法局的律师协会办理被强加的歧视手续,然后还将回到松北公安分局、国保见案件负责人于晓光,要求了解案件情况,并要求会见当事人,即被害人石香云。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十九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公安局松北分局出动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多名警员,非法抓捕了石香云、包义、贾艳玲、孔庆艳、刘君、张树霞、吴樨、宫文义、朱凤英、赵熙茹、杨骐骥、魏续旺、任秀英十三位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石香云、贾艳玲、魏续旺、包义、宫文艺面临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的非法庭审。

任秀英被当日放回后,七月十三日再度被绑架。宫文义绝食出现生命危险,被家人接回。其他人三月九日、十日被批捕;任秀英七月十七日被批捕。

在看守所关押半年之后,赵熙茹、吴樨身体极度衰弱,看守所仍不放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哈尔滨松北检察院将十二人并为一案,对石香云、包义、贾艳玲、孔庆艳、刘君、张树霞、吴樨、朱凤英、赵熙茹、杨骐骥、魏续旺、任秀英非法起诉。哈尔滨市松北区检察院检察员单丹丹,以他们12人违反所谓的刑法三百条为借口非法起诉,并找出所谓证人穆桂茹、朱利伟、苗雨、王玉华、孔德庆等人的证言。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对石香云、贾艳玲、包义、魏续旺、孔庆艳、朱凤英、赵熙茹、刘君、任秀英、杨骐骥、吴樨、张树霞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法院心虚如临大敌,出动特警警戒,非法限定旁听人数;法官威胁律师,不许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以节省时间为由,对律师和当事人提出的质疑草率回答或不予回答。律师和家属抗议法官、检察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整个庭审过程没有一点公平、公正,就是违法草草走过场。

二十二日早七点多,松北法院如临大敌,特警车封锁了法院前宽阔的停车场,法院门口几十米外就拉上了警戒线,严格控制出入法院的人员。同时松北法院限制旁听人数,每个当事人只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开庭前,法院又不知从哪个学校找来十二名学生占据旁听席位,使剩余旁听席位非常有限。上午九时许,看到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戴了黑头套、戴戒具从警车上下来。被解开手铐时,法警都问:“你知道你被起诉什么罪名吗?”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回答:“不知道。”

庭审开始,书记员宣读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关信息。但过程中没有公布主持法官和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姓名。根据家属事先得到的消息:主审法官是松北区法院吕世滨,公诉人是松北区检察院单丹丹。其它人姓名不详。事先检法已通气,涉及十二位法轮功学员的庭审要在二十二日当天全部完成。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单丹丹宣读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并让当事人确认。当法轮功学员对“证据”提出质疑时,单丹丹不让当事人再说话,说她要将十二个人的相关证据全部宣读、询问完,集中回答当事人的质疑。单丹丹说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单丹丹在宣读证据时,语速很快,并事先说明她只宣读一遍,不会读第二遍。有的法轮功学员已是七十多岁的高龄,根本听不清、记不住宣读的内容,一时反应不过来,一脸茫然,不得不一再询问,却得不到回答。单丹丹宣读、询问完两个当事人的相关证据时,已到中午,宣布休庭。其它十人全部集中到下午质证。

下午一点半继续非法庭审。由于时间紧,下午公诉人又加快了质证速度,草草地回答了当事人质疑的几个问题。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聘请了律师:三名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和一位做有罪辩护的当地律师,还有一位家属为亲人做辩护。法庭辩论阶段,只要律师提到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法律适用错误,并要对此予以论证时,就被法官吕世滨打断。

当律师提出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时,吕世滨说:“你是一个律师,你应该知道,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话说半句,就不说了。当律师再次提及没有法律规定法轮功有罪时,法官竟无知的说:“怎么总是绕来绕去说这个呢?”当一位律师提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存在明显的自相矛盾问题时,法官说,这问题在庭前会议时,你已经提出过了,为了节省时间,不再回答你的提问。律师说,庭前会议时,你也没回答这个问题,现在也没回答。法官和公诉人均沉默不语。

一位当地律师做有罪罪轻辩护。据家属说,开庭前,法官找到律师施压,律师放弃做无罪辩护。律师向家属表示,他原本也要做无罪辩护,可是压力太大,只能改做有罪辩护。一位家属作为辩护人出庭。也是只要提及信仰法轮功无罪的问题时就被打断发言。

最后进入个人陈述阶段。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大部份都坚定的表示,信仰无罪。明确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并要求公诉人拿出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法轮功学员纷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主张。

这期间,法官吕世滨突然说了一句:“没有人说炼法轮功违法。”这时以前承认有罪的法轮功学员也清醒过来,坚定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此时整个法庭被正的能量笼罩,法轮功学员虽屡次被法官无理制止,但还是争先恐后的表示自己无罪。一时间法庭局面失去控制,法官和工作人员乱了阵脚。之后匆忙宣布非法庭审结束。

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石香云被非法判刑八年,罚金五万。

石香云被非法关押至黑龙江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拘留非法提审非法起诉非法审讯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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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杨波:15945183001 松北区公安分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42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91101 局长:马明仁 副局长:张雅君(女) 政委:肖景涛 监察室主任:郭克明 主任(不知哪个科室)李志强 国保大队:队长:张泽坤 办案人于晓光 (15046115776) 案件科办案人李某(15663415623)方某 警员:刘明雨 石晓峰 陈敬发 王晓宝 松北区检察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49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080095 检察长:李士凯 副检察长:李哲 检察官:单丹丹 松北区法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浦东路2929号 邮编:150028 电话:0451-88107122 院长:文华英 副院长:姜静 副调研员:吕世滨 刑庭庭长:李岩 法官:任广章 李伟娟 袁学虹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黑龙江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也称鸭子圈看守所、公安七处):<br>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邮编150070<br>电话:0451-84305458、0451-84302813(值班室)<br>预审处:0451-84308265<br>所长:刘芳13945155333、田莉莉<br>教导员:王悦<br>副所长:吴艳丽、李彦英、邓威<br>狱警:石锐、郭娜、宋玉红、朱晓宁、张明、孙宇、张羽娜、李淑云、李颖、冯亚娟、王淑红、李晓玲、刘明、张华、张也、吕常君、徐晶、赵研言、于琳娜、李庆军、吴艳丽、郭书兰、柴莹、刘爽、侯宝珠、郭欣莉、杨锡文、杨立红、李璐、马文波、朱晓丹、赵璐
黑龙江省公安厅电话区号:0451<br>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br>电话:0451-82696114<br>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常务副厅长:孙邦男<br>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主管国保)<br>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br>纪检书记:刘少军<br>党组成员:韩玉林(直属公安局局长)<br>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br>杨波 15945183001 : 杨波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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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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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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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松北检察院 : 单丹丹
松北区法院 : 吕世滨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6日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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