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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素月

简介:
金素月
(Jin,Suyue), 辽宁省大连旅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连市旅顺口区刘仁秋、金素月、王红玉、谷树春、于永富、盛杰、王金荣、刘代学、王惠轩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当天,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省内各市的“610”、公安局、国保、派出所、街道及社区人员,对省内各市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他们采用手机监控、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五点至七点的同一时间段内,按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对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统一绑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刘仁秋、金素月、王红玉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旅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旅顺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十九日,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庭审方式为网络开庭,到场旁听的各家属只限三人,现场旁听的大都是公检法司人员还有市级相关人员。庭审中,辩护律师李红秀、李长明及其他几位律师出庭,就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指控九名法轮功学员利用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制作宣传品,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展开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要求公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等法律人,要坚持法律底线,维护法律尊严,严格遵守刑法规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

辩护律师指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是适用法律错误,建议合议庭宣判九名法轮功学员无罪。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当庭证实自己的行为合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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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16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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