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
简介:
赵丽(Zhao,Li),
女 ,
36岁 ,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女士,一九九八年幸运的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了。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真善忍」的迫害,只因赵丽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到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真实的情况,被非法拘禁、非法劳教一年半,遭受过绑死人床、铐刑、电刑、野蛮强制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秋天,她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禁在某地派出所后转至北京大兴区某看守所。她所在监室同时非法拘禁了许多其它法轮功学员,当谈论修炼方面的事时,就被监室号长厉声呵斥制止,她说:「人有说话的权利」,她马上起身走到她面前,抡起左臂就砸向她的右侧太阳穴,她顿感眼冒金星差点摔在通铺上,她又说:「打人犯法」,她就拎着她的后脖领将她拖出监室扔到后面的风场里,事后其它法轮功学员告诉她当时她的右眼整个充血很吓人。 不报姓名、地址就会被无限期关押,她开始绝食抗议,她被强迫踩在「死人床」上被强迫绑上。她被强行插入胶皮管后被灌入米汤等液体食物,灌完后胶皮管被灌食者迅速拽出,她的嗓子、鼻道被刺的火辣辣的痛,她看到抽出的管子上有鲜血。后来他们嫌麻烦,插入的管子不拔了,将露出鼻子的一头固定在她头旁边,管子长期在她的鼻道、嗓子及食管里。 二零零零年冬的某一天,她走向天安门,她被欺骗着非法带上了警车。当晚天安门派出所警察非法审问她,她不说姓名地址就被他打翻在地,因不报姓名、地址,她被非法拘禁在北京的海淀看守所。 一天夜晚她们被装进大轿车中秘密转移,最后被非法拘禁在河北一个很简陋的看守所,到了「亮甲店」派出所后,警察逼问她的姓名、地址,她不说,他就叫一个穿便装的坏人(长着一脸的奸猾痞相)用电棍电她。 后又回调遣处,那里干的最多的活就是包卫生筷,成麻袋的卫生筷(重一二百斤)得她们从卡车上卸下来,由于筷子太多,只能堆在地上、掀开黑心棉褥子的床板上。她们除了早晚能洗漱平时根本无法洗手,房屋拥挤人多,长时间干活会出汗,手上的汗都粘在筷子上,包筷子的纸条印着「高温消毒」 的红色油墨经常把手指都染红了。除此之外,还干粘鞋底的活,她们在调遣处干的活没有一分钱的回报。 为了抗议调遣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侮辱,有一天早上她们在警察点名时除了答「到」外,不抱头、也不蹲下,警察把她们强行分开带到不同的地方进行迫害。她被带到警察呆的小屋子里,一个罪犯在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身后用脚踹她的膝部,她膝盖向前弯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倒去,站在她前面及两侧的罪犯顺势将她推倒在地,五个人分别摁住她的四肢和头,还有一个拿着湿毛巾死死压住她的鼻子,窒息迫使她张口呼吸,当她一张嘴时,罪犯就将米汤倒进她嘴里,米汤被她呛的吐出来,她咬紧牙关不张嘴,罪犯又用钢勺的勺把撬她的嘴,米汤被强行的灌进她嘴里,在一旁观看的警察说:把她(指她)送回去,至少三天不用再灌了。捂她鼻子的毛巾被送回来时上面沾满了鲜血。 一天傍晚,她们一批近百人被非法遣送至北京新安劳教所,她及其它十几人被关在三大队。 劳教所逼迫所有劳教人员奴役劳动,包括:织毛衣、钩帽子及镂空针织工艺品、给布艺玩具缝眼睛、填太空棉并封口,包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筷供社会餐饮行业用,为了完成任务,经常延长劳动时间,有时要干到半夜一两点。被强迫去操场上进行军训,包括:立正、踢腿、走正步、跑步等。 回到学校后她连降两级就学,每逢四﹒二五、七﹒二零等「敏感日」,她都会被「关照」:最好哪也别去,就呆在学校。 在她被非法劳教期间,西固城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她家,当着她母亲的面把她父亲绑架走,非法拘禁在新城乡(现叫新城镇)转化班强行洗脑。这一幕触发并加重了以前家庭变故给母亲带来的重创,使她又惊又怕,怕她父亲再次离开她、离开这个家。出于恐惧,母亲每次在她们外出时都会误认为她们会被抓走,说外面都是坏人,小心害了她们;即使在她父亲回家后,母亲仍往外跑,在西固区检察院门口向里面喊话,要她的父亲……这些让人看了真是心酸、心痛;生活中稍微有甚么负面的事情都会触发母亲的精神失常。 二零零五年毕业后没有选择医疗行业,而是四处打工,为生计奔波;随着她年龄的增长,加上家庭环境特殊,实在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无奈之下选择了支农,在河口镇卫生院(原称河口乡卫生院)工作。 二零一五年五月,根据最高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她实名控告了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十月她所在辖区的清水桥小区以解决她家住房问题为由(她家一直没有房子)到她家,当时她在甘中附院学习,他们从她父亲那里套出了她的电话号码,十月底小区主任兼书记陈蓉及办事员王雅婷给她打电话,谎称她父亲告诉她们她已经不在河口卫生院上班了,目的是想套出她身在何处,还多次追问她在哪个医院学习。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她结束了学习,回到卫生院上班。从八月二日,到九月二十三日,小区王雅婷、卫计局党委书记钟锡萍、局长杨世苍、原副局长秦国强、原卫生院院长郭建明、文卫和安检办公室主任唐世英、党政办公室科员鲁海花、西固区政法委书记陈绍清、610主任刘姓女士、卫生院新院长张祥荣等人多次到卫生院恐吓威胁她:如不写他们所谓的「三书」,就开除她的公职,并会强制送她到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 她被逼无奈,只好离开工作单位──卫生院,在外面找房子租住。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租住房内,被西固区新安路派出所所长张永忠、副所长杨昌建、指导员高昕、民警钱吉威、智晴、周武鹏,协警伏新功、王蓉兰等多人劫持到派出所。在张永忠指使下,两个女警察架住她下了楼,边下楼她边高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杨昌建跟在她身后说「再喊看我不扇你?」她继续喊,他就在她身后踢她屁股一脚,又给她头右侧打了一巴掌。她继续喊,直到楼下被塞进警车里,两个女警察把她夹在中间,用她的羽绒服大衣盖住被铐的双手。晚上七点左右,她被非法劫持到寺儿沟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西固区国保大队队长蔺海琰及新安路派出所的周武鹏、智晴、王蓉兰等之前送她的三个警察来到拘留所,那三个警察不由分说,在蔺海琰的指令下拽住她的左手强行采血。 蔺海琰开车将她劫持到七里河区强制戒毒所(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单位人员和清水桥小区新上任的书记景旭接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因她所有的必需品(钥匙、身份证、零钱等)都在派出所,便出门买东西,回到家母亲告诉她单位来找她,见她不在,就让她签字,因她母亲没甚么文化,脑子又不太好使,所以她就签字了。她一看是西固区人小区发的【西人社发〔2016〕90号】文件「关于同意解聘赵丽的批覆」,落款日期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单位发的解聘通知是十一月二十二日的。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晚七点多,一月四日早九点她两次来到派出所都没取上自己的东西。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人社局电话口头通知她的工作复核结果仍是开除公职,并说不给书面的通知。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单位到她家送来通知,大意是她对区人社局做出的《关于同意解聘赵丽的批覆》(区人社发[2016]90号)决定不服,需向西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落款时间是一月十七日。这个通知明显是后补上去的。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上午十一点左右到城关区法轮功学员祁丽君家做客,七里河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于下午三点多也是不请自来,到祁丽君家做客。祁丽君家的单元楼层过道,三、四楼层都国保人员蹲守,但没人拦她。 到下午七点左右,便衣警察将祁丽君的家门强行打开,进去的是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的魏所长和一辅警 、兰州市七里河国保大队人员、兰州市26处人员等近二十人,他们将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控制在三个房间,并电话叫来西固区国保警察雷明(音)。由市局绑架,嘉峪关路派出所接下来具体办案,幕后指使和预谋的人就是嘉峪关路派出所副所长魏向孔。 后来这些人问嘉峪关路派出所的副所长魏向孔,这两个人怎么办?在魏向孔的授意下,赵丽、金怡均和祁丽君在夜里十一点三十分左右,被劫持到嘉峪关路派出所的一楼办案区,被非法审讯。 在嘉峪关路派出所办案区,赵丽、祁丽君和金怡均被分别放在不同的审讯室,赵丽和祁丽君被强制坐在铁椅子里,金怡均则是在铁椅子旁边的一把椅子上。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赵丽被送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拘留所,拘留15天。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嘉峪关派出所的警察卢超来拘留所,将赵丽、金怡均接到派出所。赵丽的眼镜在离开派出所的时候,警察都没有给,理由是当时拿走赵丽眼镜的警察是另一个警察,五月三十日又是一个周日,很多警察没有上班,没办法找。 赵丽回家后,于六月二十二日,又被西固公安分局西固城派出所送往兰州市西固区拘留所,非法拘留。 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在西固区拘留所绝食八天,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 日正念回家。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电击;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摧残性灌食;
非法劳教;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拘留;
抽血;
洗脑/送洗脑班;
约束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8402.html#2171921930
兰州市嘉峪关路派出所绑架九名法轮功学员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又遭迫害
甘肃兰州市西固区赵丽被送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拘留所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综合消息-425917.html#21518232348
读大学期间被劳教-赵丽控告江泽民遭报复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62.html#16112223184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女子劳教所(新安劳教所)
:
焦学先
兰州龚家湾洗脑班(兰州市法制培训学校)
桃树坪拘留所
城关公安分局嘉峪关路派出所
西固区寺儿沟拘留所
西固区公安分局
:
蔺海琰
西固区新安路派出所
:
张永忠,
杨昌建,
高昕,
钱吉威,
智晴,
周武鹏,
伏新功,
王蓉兰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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