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宗峰
简介:
康宗峰(Kang,Zongfeng),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松林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康宗峰在德州夏津白马湖贴展板时,被恶人举报,被白马湖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上午,位凤芹(康宗峰的妻子)到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未果;当天下午,位凤芹返家后被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山东临清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尾随绑架。康宗峰、位凤芹均被非法关押在德州看守所。家属聘请两位正义律师协助营救。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把陷害康宗峰、位凤芹夫妻俩的材料递交夏津检察院,被检察院退回,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仍不放人,再次将陷害他夫妻的材料递交夏津检察院诉讼科。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康宗峰、魏凤芹的儿子到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被国保大队绑架到德州拘留所非法关押 家人请来两位律师介入。后来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把陷害他夫妻的材料递交夏津检察院,检察院退回,夏津公安局国保大队还是不放人,后来国保大队又把陷害他夫妻的材料递交夏津检察院诉讼科。七月四日构陷到法院。八月十一日康宗峰、位凤芹在夏津法院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在庭上,两位律师全面讲述了炼法轮功合法,讲真相合法。院方没有任何从法律上反驳的理由,又把康宗峰、位凤芹非法关押到德州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法院宣判康宗峰被非法判刑二年并罚款一万元;位凤芹被非法判刑十一个月罚款一万元。康宗峰不服上诉到德州市中级法院,但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位凤芹已回家。 康宗峰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从山东省监狱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亲属;
恶人举报;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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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1090.html#17715221218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山东临清康宗峰、位凤芹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8226.html#17516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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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德州市看守所
夏津县公安局
德州看守所(经济开发区看守所)
德州市中级法院
白马湖派出所
夏津县检察院
夏津县610办公室
夏津县法院
夏津县司法局
临清公安局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5日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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