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连珍
法轮功学员郁兆霞
法轮功学员荆连珍
香河法院门前的便衣和警察
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 张国13931652277;张国原名叫石海明
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国保大队警察 刘建伟
平安镇司法所孟秋(此人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此次绑架、抄家都有她参与)
|
简介:
荆连珍(Jing,Lianzhen),
女 ,
59岁 ,
廊坊市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法轮功学员。荆连珍是一九九八年三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早晨五点左右,荆连珍正在地里干活,突然有五、六个警察冲荆连珍来了,欺骗荆连珍说,“领导想跟你谈话,你上大队去一趟”,荆连珍信以为真,可刚走出承包地,他们就不由分说把荆连珍拖上车,直接就把荆连珍绑架到派出所,紧接着就又把荆连珍劫持到廊坊洗脑班。 在洗脑班,凡是被绑架进去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单独被关在一间屋,不准出屋。威胁、恐吓、逼迫转化、强迫看邪恶光盘、编造假材料侮辱师父、谩骂大法是他们的“工作”,那里从上到下一致的口径就是:“不转化,就劳教你!” 这一次,他们整整非法监禁了荆连珍78天,这之后的日子,更是骚扰不断。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下午六点左右,一群人闯入荆连珍家,当荆连珍让他们出示证件时,他们却拿不出,(后来得知他是香河县国保大队队长杨永利),后边又来了十几辆警车,他们抢走了荆连珍的大法书、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切刀、看电视的大锅,机顶盒两个、DVD、打印纸等等,还抢走了七百元现金、儿子的汽车也一同被他们抢走(当荆连珍们把车要回家的时候,汽车已成废铁),警察绑架荆连珍的同时,也把不修炼的丈夫绑架,那一夜,整个家象天塌了一样,惊恐万分,全村的人都轰动了。 还是老一套,绑架荆连珍到派出所,然后转廊坊洗脑班。国保大队几次到洗脑班威胁、恐吓,非法审问;洗脑班的李汉松拍桌子瞪眼睛狂吼“不配合,就判你个十年八年的”。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郁兆霞与其妯娌姐姐王建华去同村的法轮功学员荆连珍家串门。下午三点多钟,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安平镇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突然非法闯入荆连珍家中,将三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并非法抄家。这群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进门就拿出手铐铐人,然后翻箱倒柜、任意翻找所谓的证据,更没有当面清点、确认所抄物品,说穿了就是扫荡,随意抄抢私人财物。三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都被洗劫、抄抢。次日到医院体检,荆连珍血压高达180,郁兆霞子宫肌瘤、贫血,王建华于体检后被放回家。荆连珍、郁兆霞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在被非法关入看守所前体检,荆连珍血压高达200多。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荆连珍的律师会见了荆连珍。律师向香河国保人员及检察院相关人员讲明:修炼法轮功不违法,要求立即放人。 三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郁兆霞和荆连珍被非法批捕。 香河县法轮功学员郁兆霞、荆连珍、王建华同时被绑架,三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六月二十九日所谓的司法程序被移交到法院。 香河县法轮功学员荆连珍、郁兆霞、王建华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已经十个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香河县法院非法开庭,对三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合议庭人员是:审判长周晓明,陪审员刘兴海、高建大,书记员马静;检察院公诉方为检察员王颖,助理检察员王志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香河县法院通知当事人律师:郁兆霞被枉判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郁兆霞已经上诉;荆连珍被枉判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王建华被枉判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香河县法院检察院在县政法委、610的严密操控下,赶时间在二零一七年底、十几天内草草结案,并黑箱作业,就连公开宣判的形式都没有走。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郁兆霞、荆连珍、王建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的上诉案,河北廊坊中级法院并未开庭审理,即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判决。郁兆霞被枉判八年,将被送石家庄女子监狱,荆连珍被枉判三年,将被送承德监狱;王建华被枉判十个月,已经回家。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丁福才的罪恶簿
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河北省廊坊市法轮功学员
河北廊坊中院枉法对郁兆霞、荆连珍判刑(图)
河北香河县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罚款(图)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郁兆霞等三位大法学员被冤判
香河县三位善良女士被构陷-家人致信法院
河北香河县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图)
绑架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安平镇荆连珍、郁兆霞、王建华、朱小梅责任单位补充
河北香河县郁兆霞被绑架
河北廊坊香河县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3286.html#17218231327
相关单位及个人:
合议庭人员:
刑庭庭长、审判长周晓明13785593688
陪审员:刘兴海、高建大;书记员:马静
公诉人:王颖、王志佳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18533638326 15103262976
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焦文祥 13180360800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香河县县委书记王凯军13930685999
县政法委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樊亚峰 手机:13393066028
政法委副书记 陈宝全 手机 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 办电 0316-8310777
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综治办主任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县防范办:0316-8311180
主任:闻明霞 18631611165 18631699339
闻明霞丈夫(李志良) 18531655528
副主任张国 13931652277
香河县公安局:
电话:0316-8321236
局长: 吴海斌 13903163789 宅电 0316-2352988
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 宅0316-8320008
副局长 肖广平(此人主管) 手机 13703260538 宅电 0316-8330300 办电 0316-8322700 转5688
香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杨永利 13503266006
副大队长:曹君英 13582785548
安平镇邪党党委书记 办公电话0316-8217367
安平镇镇长 办公电话0316-8218899
香河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0316-8217363
香河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李成园 手机号:13932611918。
香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杨永利 13503266006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副大队长曹君英 13582785548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人
教导员池海泉,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香河县检察院 办公室电话:0316---8322554
香河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孙海东13663164548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18533638326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于向辉
香河县法院副院长:李洪伟
香河县法院刑庭庭长 周晓明 13785593688
刑庭法官:张晓莉、徐桂萍、王松华
香河法院办公室 张玮、
法院法官:丁惠梅、任玉庆
执行裁决庭副庭长白海澎、
香河县法院执行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李宏斌
现任香河县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李芳
香河县法院安头屯法庭庭长祁振宇,副庭长 李百军,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李晓文 13931684015、林晓文
香河县法院法警队政委谭振华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 王亚萍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刘春燕 13503266066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张晓丽
香河县法院刑庭审判员 徐桂萍
香河县安平镇邪党党委书记 办公电话0316-8217367
香河县安平镇镇长 办公电话0316-8218899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支书高向明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村长:高洪旭
香河县安平镇高庄村治保 (调解员) :高士春
香河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0316-8217363
香河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所长 张会虎
香河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李成园 手机号:13932611918。
香河县公安局:
办公室电话:0316-8321236
香河县公安局局长:吴海斌 13903163789 宅电 0316-235298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 宅0316-8320008
香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广平(此人主管) 手机 13703260538 宅电 0316-8330300 办电 0316-8322700 转5688
香河县防范办:
办公室电话:0316-8311180
香河县防范办主任:闻明霞 18631611165 18631699339,闻明霞丈夫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张国 13931652277
香河县县委综治办主任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县政法委办公室电话 0316-8311518
香河县政法委书记樊亚峰 手机:13393066028
香河县政法委副书记 陈宝全 13930619588 宅电 0316-8335518秘书 电话:13833625856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13803161529(原任)王凯军13930685999
香河县长王文强13832669680
香河县主管法制副县长 陈刚
香河县安平镇派出所所长 张会虎 188326109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香河公安局
香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刘建伟,
杨永利
香河县公安局安平镇派出所
三河市看守所
廊坊市中级法院
香河县法院
:
周晓明,
刘兴海,
高建大,
马静
香河县检察院
:
王颖,
王志佳
香河县防范办
:
池海泉,
张国
平安镇司法所
:
孟秋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8日 0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