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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芬

简介:
张秀芬
(Zhang,Xiufen), 女 , 73岁 , 北京丰台区法轮功学员。家住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

自从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张秀芬不懈地向人们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她曾多次被丰台区青塔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三次,分别为一年半、两年、两年半,合计六年。第三次,她在劳教所里,被打得一只眼睛视物不清。

在此期间,张秀芬还多次被丰台区青塔派出所绑架,几次洗脑班强行改变她的信仰。她被恶人多次毒打、折磨,人身侮辱。在这期间,家庭也不能正常生活,儿子十几岁就得自己想办法生活。

二零一六年十月初,张秀芬又被丰台区青塔派出所绑架,张秀芬关押在丰台看守所第六监区609,被冤判四年半。(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

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法轮功学员张秀芬被北京石景山区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打残。现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第九监室,并在北京朝阳区公安医院202病房就医。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张秀芬被丰台区青塔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在派出所遭八名警察、辅警毒打,造成胸椎、肋骨骨折、腰椎压缩骨折。参与毒打的警察有李铭(警号040365),于洋(警号040511),还有一个警察警号是040686.青塔派出所刘建坤所长、警察张岳(010-63813386/01063813317,共八人暴力殴打张秀芬。当时张秀芬被打得十分严重,看守所拒不接收。两天后,她被“取保候审”回家。

丰台区一名610恶警(名字不详、每次绑架他都参与),搜走张秀芬家钥匙,带领部分警察闯入她家,抢走十几本大法书、一张师尊法像,多本《明慧周刊》、《正见周刊》、1500元人民币。

二零二三年六月,青塔派出所刘建坤所长、民警张岳(010-63813386 / 01063813317)又不断去骚扰、威胁张秀芬。到七月份,又延长对她的“取保”一年。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半,北京法轮功学员张秀芬被青塔派出所绑架,这次警察威胁“案子”没有完,已递交丰台区检察院。下午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九月份,丰台区检察院一直在所谓“审理”她的“案子”,九月底送交丰台区法院。因张秀芬儿子在她的“取保候审”上代签了字,检察官竟然把她儿子列为所谓的“证人”。起诉书还把张秀芬从1999年7月以后的两次遭非法劳教、一次枉判等迫害都算作在内,威胁要重判。

构陷张秀芬的青塔派出所警察有政委尤怀鑫、警长唐英杰、王秋宇、警察刘畅、邱萍、王思宇。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丰台区法院约张秀芬来法院谈谈,张秀芬去后才知竟然是开庭。公诉方引用《刑法》第65条 所谓5年内再犯、累加惩罚的恶法威胁要重判。

虽然有官派的所谓法律援助的律师到场,但在庭上张秀芬自我辩护:正告所有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人无罪,是江泽民集团不讲法律,迫害善良的好人。可是数次被法官打断,以时间不够,后面还有事为由草草收场。

虽然有官派的所谓法律援助的律师到场,但张秀芬自我辩护:正告所有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人无罪,是江泽民集团不讲法律,迫害善良的好人。可是,数次被法官打断,以时间不够,后面还有事为由,草草收场。
近日得知,张秀芬被丰台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张秀芬坚持上诉。

近日,北京73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秀芬被丰台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张秀芬认为自己修大法、做好人无罪,她坚持上诉。负责构陷张秀芬的案子的相关人员:丰台区法院:法官刘宇超、书记员王嘉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傍晚,北京法轮功学员张秀芬被丰台区法院人员伙同青塔派出所警察强行从家中带走,说是去法院,实际上把张秀芬带到拘留所。张秀芬被强行测量血压后,医务人员说血压高,拘留所拒收。法院人员手拿一堆文件,让张秀芬签字,张秀芬拒绝。法院人员就说:不服判决十日内可以上诉。张秀芬当时就表示:信大法无罪,一定会上诉。随后,张秀芬被青塔派出所的人送回家。

北京法轮功学员张秀芬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被中级法院叫去面谈,其实就是开庭。

张秀芬堂堂正正讲修炼大法无罪,讲真相合法,丰台法院判决非法且无效。可是法官坚持说大法是“×教”,还把张秀芬的上诉状作为所谓她坚持的证据。官派的魏律师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讲丰台判的重了。开庭时间不长就不让张秀芬说了,草草收场。

北京中院通知北京法轮功学员张秀芬,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做出裁决,具体情况不详。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毒打/殴打人身侮辱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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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信息如下: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青塔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成里秀园13号楼, 邮编:100001 电话: 010-68678248、010-68671243(户籍窗口) 责任警察: 所长:刘建坤13911834366 政委:尤怀鑫010-83362637 李铭杨(警号040365):13811128480 于洋(警号040511)18618296082 警号040686的警察: 张岳:010-63813386、010-63813317 警长:唐英杰010-68678248 王秋宇18800160608 刘畅010-68678248 邱萍010-83299532 王思宇010-68678248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13号 丰台区检察院 邮编:100071 代理检察长:刘泽锋13681231126 副检察长:廉峰13520866373 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苏从舜18910831155 许艳军13661269107 副检察长周媛媛18618236628 政治部主任:马睿 副检察长:刘亮13911183960 负责法轮功案件的是:第一检察部(很多都参与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责任检察官:戚煜珩(拼音 qiyuheng )15120052693 书记员:梁言 13911181170 第一检察部其他检察官: 主任:刘亮13911183960 副主任:张莉、杨媛媛13911183165、陈莎莎、郭譞 检察官:朱文革13661147225、李良13911182005、马志坤、 乔莹13911183392、李章颖13911181091、廖璐13911270967、 李蕊13910775913、陈薇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丰台区法院 邮编100071 责任法官: 刘宇超 010-83827923 010-83827045 010-83827257 书记员 王嘉伟 18612263906 院长:祖鹏(原平谷区法院院长,多次参与迫害学员)13311501702 副院长:林云18600857752 副院长:褚凤杰13501267135 副院长:伍涛18910768921 审判委员会委员:张海波13910099909 政治部主任:王红义 负责构陷张秀芬的案子的相关人员: 丰台区法院:法官 刘宇超 83827923 83827045 83827257 书记员 王嘉伟 电话同上 邮编100071 丰台区近园路9号 丰台区法院 丰台区近园路13号 丰台区检察院 有关此案的相关人员: 北京丰台区近园路13号 丰台区检察院 戚煜珩(拼音 qiyuheng )检察官、梁言 书记员 北京丰台区近园路9号院 丰台区法院 刘法官 83827923 北京中友律师事务所 (参与官方的法律援助)主任樊志强 18601017303 赵紫薇 (工作人员) 刘建坤所长、张岳民警(010-63813386 / 010638133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景山派出所电话:模式口派出所10—68875574
丰台看守所电话:10-83680063
丰台区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邮编100071 <br>电话:010-83836011 83836034<br>丰台法院院长:祖鹏<br>刑庭法官:胡春生 专门负责法轮功案子 18600857573(号码可能需更新)<br>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8号院6号楼2门103<br>丰台刑3庭:010-83827573<br>丰台刑1庭:010-83827587
青塔派出所青塔派出所电话:010-68678248<br>片警:郭为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8日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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