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晚上,申文峰下令刑警大队派员对刘桂书、刘红云非法抄家,劫掠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财物。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抄家;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举报山东省沂水县原国保大队副队长申文峰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申文峰的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沂水县公安局 沂水县国保大队 : 申文峰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7日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