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民
上排:新任市政法委书记吴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刘亚洲、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安勤、610主任郭晓峰、市维稳办马文、市政法委人员、政法委执法办公室主任黄雷鸣、中排:市公安局副局长董增伟、建华分局局长杨中华、铁锋分局局长葛辉、市综治办主任王维国、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志强、市政法委人员、齐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勤芳。下排:铁锋分局副局长李政、建华分局治安支队长郝卫东、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金曙、建华区法院刑庭庭长石岩、建华区政法委副书记张兴永、建华区维稳办人员、建华区610副主任刘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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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氏民(Zhang,[[Zhi]Shi]min),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张氏民等九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十一日被绑架,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等人亲自指挥的。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张氏民在银行取钱被铁峰刑警大队绑架,宋玉兰(张氏民妻子)和女儿在家被铁峰刑警大队绑架,宋玉兰妹妹宋玉华去她家被蹲坑警察绑架,宋玉兰女儿和宋玉华被放回。 齐齐哈尔市九名法轮功学员李顺江、高福平、张福海、田勇、王爱华、赵义、张立群、张氏民、宋玉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已被非法开庭,因法轮功学员身体遭到酷刑严重,律师提出质疑,要求法官冯际宏、公诉人张剑启动排非程序,公诉人张剑否认酷刑迫害,律师要求掉办案单位录像取证,办案单位拿不出证据致使法庭退庭。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七日,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第二次非法开庭。五日六日是庭前会议,把当事人提到法庭,且是以一对一的形式和律师又说了一遍当时迫害的具体情况。所谓的“多人案件”,本应是当事人都同时到庭,律师同时在场,可是铁锋区法院却将几人一个一个提出与律师以一对一形式单独庭审。在全国可能还是首例。 九名法轮功学员都如实的向法庭陈述了所遭遇的酷刑,对律师和同修的控诉,公诉人和法官都避而不答。到六日法院一直不给提供有关酷刑的视频,律师一直坚持调取录像,法官冯际宏说,你们要看就去市公安局看吧。律师提出抗议,走出法院。 七日庭审中,每当当事人提到被酷刑一事,法官冯际宏都进行制止。没问你这个问题,不许你说,有意回避隐藏这一事实。所谓的排除非法证据也只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正实施。庭审中更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提法轮功几个字。律师提出的很多意见,公诉人和法官都是避而不答,或是不予参考,一个问题没解决紧接着就进行下一个事情,按照他们设定的程序,强行推进。 现在得知九名法轮功学员诬判非法刑期是:张福海(两年十个月) 、李顺江(三年 )、田勇(三年)、王爱华(三年)、张立群 (三年)、高福平(三年)、赵义(三年,罚金两万元 ),他们七人在看守所里已分别上诉。 另外,张氏民被非法判两年八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两万元;宋玉兰被非法判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非法判决书写的时间六月二十八日,可在七月二十四日律师才接到(已过上诉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齐齐哈尔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补充情况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李顺江等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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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法轮功学员近期被绑架情况补充与更正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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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
铁峰公安分局
齐齐哈尔市政法委
:
黄雷鸣
铁锋刑警大队
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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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峰
铁锋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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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际宏
铁锋区检察院
:
张剑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11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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