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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清

简介:
曾明清
(Zeng,Mingq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法轮功学员。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五名法轮功学员吴小云、方杏枝、曾明清、刘冬先、刘丽辉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13日、16日、23日、2017年1月11日遭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其中刘丽辉、吴小云、曾明清在新年前取保候审回家。吴小云、刘冬先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常德市白鹤山第一看守所。现面临非法庭审。参与绑架的是桃源县国保大队队长文承华和警察胡正权、方春来等人。

2017年11月2日,湖南省桃源县法院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冬仙,方杏枝,曾明清,刘丽辉进行了非法庭审,当日未审完毕,择日再审。 四位弟子将免临非法判刑 。

湖南省桃源县法院2018年3月5日对刘冬仙、方杏枝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下发传票,欲于2018年3月13日10时开庭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宣判。
刘冬仙、方杏枝被冤判九年。

近日(2018年7月)得知,桃源县法轮功学员刘冬仙、方杏枝、刘丽辉、曾明清因信仰真、善、忍,被劫持入桃源县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他们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九年、七年和五年。刘丽辉和曾明清同时被高额勒索“罚金”。
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十九年的迫害中,屡遭关押、冤狱酷刑,至今刘冬仙被冤判三次,合计十六年,方杏枝也被冤判三次,合计十九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提审非法罚款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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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熊军,手机1363736275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桃源县看守所 : 文承华
桃源县公安局 : 方春来胡政权
桃源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30日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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