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定于该日早上九点开庭(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已收到的开庭通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福建省宁德市9位法轮功学员4月1日面临非法庭审
责任单位及恶人: 蕉城区国保大队 蕉城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4日 05:20